1990年5月,东营电业局定员定额编制工作起步。之后,每年根据上年生产规模和设备,严格按不同时期定员标准,进行定员测算,并按定员情况组织生产。东营电业局定额工作执行标准为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供电企1990~1994年,东营电业局编报定员的标准依据是水利电力工业部1983年颁发的《供电企业机构定员标准》。
1995 年后,劳动部、电力工业部联合颁布的《供电劳动定员标准》正式实施。1995~1999年,东营电业局均按1983年、1995年两套标准测算定员。
1998年,东营电业局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平均、先进”、“齐全、完整、适用”等原则,先后修订出台“送电线路运行检修劳动定额”、“通讯线路劳动定额”、“配电线路劳动定额”、“变压器大修劳动定额”、“继电保护试验劳动定额”等一系列标准,使劳动定额标准化工作日趋完善。
1999年7月9日,国家电力公司下发《供电劳动定员标准》(征求意见稿)。2000年,东营电业局按《供电劳动定员标准》(征求意见稿)测算了定员。
2000年8月,国家电力公司下发《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试行)。2001年,东营电业局按《供电劳动定员标准》(试行)测算定员。
表 7—6
1990~2002年东营电业局定员情况统计
| 年度 | 期末人数 | 定员 | 定员标准 | 备注 |
|---|---|---|---|---|
| 1990年 | 134 | — | 1983年部颁定员标准 | |
| 1991年 | 213 | — | 1983年部颁定员标准 | |
| 1992年 | 280 | 320 | 1983年部颁定员标准 | |
| 1993年 | 331 | 502 | 1983年部颁定员标准 | |
| 1994年 | 350 | 545 | 1983年部颁定员标准 | |
| 1995年 | 366 | 324 | 1995年部颁定员标准 | |
| 1996年 | 375 | 616/369 | 1983年/1995年定员标准 | |
| 1997年 | 377 | 631/402 | 1983年/1995年定员标准 | |
| 1998年 | 383 | 701/439 | 1983年/1995年定员标准 | |
| 1999年 | 389 | 703/444 | 1983年/1995年定员标准 | |
| 2000年 | 394 | 280 | 1999年定员标准(征求意见稿) | |
| 2001年 | 402 | 210 | 2000年定员标准(试行) | |
| 2002年 | 410 | 387 | 2000年定员标准(试行) |
第二节 工 资
一、工资标准与调资
1986年1月~1987年,东营电力办事处工资类别执行五类工资区工资标准,即《山东电业新拟干部工资标
准》。工人实行统一的8级工资制,工资标准为36~236元。
1987年,东营电力办事处工资类别改为六类工资区标准。干部、工人、运行人员工资起点由36元改为37元。工人8级工资标准为37~111元;运行人员工资标准为37~154元,干部职务等级工资标准为37~243元。
1989 年,根据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统一要求,东营电力办事处实行企业内部浮动工资标准,工人工资标准执行 10 级,由原起点37元改为39 元,标准为39~147元;干部工资标准为17级,起点由原来的37元改为 39,标准为 39~285 元。
1991年7月,为提高粮油统销价格后,适当增加职工工资,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在原工资标准上普增6元的基础上,又一次浮动职工工资标准。工人工资标准起点改为45元,标准为45~153元;干部工资标准起点改为45元,标准为 45~291元。
1993年8月,东营电业局“劳动、人事、工资”三项制度改革经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考评认定合格,工资由原等级工资制度改为岗位技能工资制。工资构成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年功工资和辅助性工资4个单元,岗位工资和技能工资为基本工资。由于当时东营电业局为国家中一型企业,根据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统一规定,岗位工资为1~18级,1级为32元,18级为168元,级差为8元。运行人员执行运行岗位工资标准,1~12级,1级为32元,12级为136元。技能工资执行1~33 级的浮动工资标准,1级为 62元,33级为340 元。其中技术工人执行 1~28 级工资标准,非技术工人执行 1~17 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执行 1~33 级工资标准,管理人员执行 1~31 级工资标准。是年,县区电186业局仍沿用原工资制度。
1994年1月,按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统一规定,东营电业局执行企业内部岗位工资浮动标准,岗位工资等级为1~18 级。岗位工资起点由32 元浮动到 100 元,18级浮动到270 元,级差由8元,调整到10元。运行人员执行运行岗位工资标准,起点为 100元,12级为242元。10月,岗位工资随技级工资入轨。岗位工资等级为1~18 级,起点由100元浮动到 120元,级差10元;技能工资等级为1~33 级,起点由 62元浮动到97元。
1995年4月,根据《关于公布一九九三年大中型企业名单的通知》(电力工业部电人教[1995]17号)精神,并经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批准,东营电业局由中一型企业改为大二型企业,岗位工资按大二型企业标准进行调整,并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岗位工资为1~19级,1级为120元,19级为300元,级差为10元。
1996年,按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统一规定,东营电业局岗位工资等级原则上向上浮动一级(大二型企业正职调整到 21 级),岗位工资等级由 1~19 级浮动到 21级,将起点120 元浮动到起点 150元,级差浮动到30元,21级为750元;运行岗位工资标准由12 级调至 13 级,起点为150元,13级为 610元。10月,岗位工资起点由150元,浮动到180元,21级为 780元;运行人员岗位工资起点为150元,13级为640元。
1998年7月,按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统一要求,东营电业局岗位工资起点由 180 元浮动到200元,级差调整到40元,21级为1000元;运行岗位工资起点 200 元,13级为640元。
1999年7月,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进一步理顺工资结构,岗位工资起点保持 200 元不动,级差由40元,调整至50元,21 级为1200元;运行人员执行运行岗位工资,起点为200元,13级为 920 元。技能工资由起点97元浮动到118元,技能工资等级33 级为535元。
2001 年1 月,根据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规定,东营电业局岗位工资起点由200元,调整到210元,级差由 50元,调整到65元,21级为1510元;运行人员执行运行岗位工资,起点为210元,13级为1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