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二、成本管理 资料库:东营电力志 章节:第七篇 企业管理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ongying-electric-power/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ongying-electric-power/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ongying-electric-power/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ongying-electric-power/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ongying-electric-power/section/9/article/10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ongying-electric-power/section/9/article/10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 东营电业局财务部是成本管理综合归口部门,负责实施生产成本全过程管理工作,其他部室依据职责分工负责分管成本指标的管理工作,做好成本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各项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系统完整的记录。
  1. 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执行国家成本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成本预算、控制、分析和监督考核,挖掘内部潜力,确保完成成本预算。东营电业局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开展了成本管理工作:(1)企业效益最大化。企业最根本的目标是实现最佳效益,以效益约定成本,围绕这一目标强化成本管理。(2)实现“一条龙”管理制度。成本管理的范围必须贯穿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随着资金流动对整个资金周转进行核算和监督,加强职工成本管理意识动员全体员工参与成本管理。(3)加强预算管理。所有成本开支都要纳入预算,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实行统一预算管理。(4)实行成本责任制压力到位。

180成本预算指标逐项分解下达,明确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成本管理中的任务、职责,做到责任到位、压力到位、操作到位、监督到位。(5)成本开支否决原则。建立健全成本否决制度,凡不符合国家财政法规、财务制度、成本项目管理条例及未列入成本预算的成本支出,予以否决。(6)建立健全科学化管理。在成本管理中运用社会科学理论、技术和方法,不断提高成本管理工作水平。(7)加大奖励和约束机制。

把成本管理工作和成本预算完成情况纳入承包经营责任制,逐步加大成本预算执行情况及内部经营合同效益指标的考核力度。通过预算控制、财务监督、审计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对成本管理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约束。

  1. 确实落实好财务预算管理。实行财权集中、财权与事权相分离,取消资金专款专用制度。财务预算管理由局长直接组织。分管经营局长和副总会计师在预算管理上对局长负责。财务预算管理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优化资金投向,降低资金成本为目标来控制经营过程,确保经营目标实现,不断改变经营状况。财务预算原则上资金安排适度从紧,量力而行,留有后备。参与财务预算管理的各级人员、部门均置于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之下。积极推行全面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和工程、成本的在线控制。合理调度基建、更改、业扩、大修、材料费、管理费等各项资金,通过日常核算及月、季分析等形式,加强各项资金和指标的管理和控制,及时准确地搞好综合分析与平衡,严格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加大内部承包潜力力度,制定出台一系列内部成本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分析和监督控制。
  1. 根据与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签订的年度经营承包合同,编制成本年度分解计划。计划部门负责提供售电量、线损率计划;生产部门负责提供维修材料消耗计划、大修工程计划、运输费计划;劳资部门负责提供工资总额计划、临时用工计划、劳务收入计划、劳保费用支出计划、劳动保险费支出计划;总务部门负责提供劳务保用品、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修缮费、水电费、取暖费支出计划;汽车队负责提供机动车辆油耗计划、材料消耗、养路费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各单位提供的计划汇总编制本局成本计划。
  1. 东营电业局财务部将与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签订的成本合同指标,层层分解到各个基层单位和管理部室。通过内部考评进行指标控制和考核,定期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成本奖惩办法提出奖惩意见,提交经济分析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东营电业局 1986~2002年成本构成情况见表 7—4

表 7—4 1986~2002年东营电业局成本构成情况统计表

单位:元

年份 总成本完成情况 成 本 构 成
购入电力费 材料费 大修费 福利费 工资 折旧 其他费用
1986 105000 11000 1000 93000
1987 144356 1710 2049 18980 5186 116431
1988 373000 54000 22000 5000 44000 39000 209000
1989 1354000 210000 151000 10000 99000 279000 605000
1990 2593000 668000 289000 15000 202000 462000 957000
1991 4597736 399141 1006802 564749 18264 275643 1027082 1306055
1992 6406000 400000 897000 986000 72000 611000 1959000 1481000
1993 38101000 28551000 1446000 1234000 121000 799000 2513000 3437000
1994 61990681 47045719 1795235 1786066 494472 2850250 3584496 4434443
1995 70309997 50130763 2038293 3386142 511594 3375527 4218027 6649651
1996 86513732 58309379 3413645 6516022 631819 4621500 5819885 7201482
1997 106060775 66058573 3887191 5455919 881625 6558400 12758236 10460831
1998 121093136 71280061 5557480 7260000 1103712 6712700 18433128 10746055
1999 121292313 68528127 7125207 4623000 1254954 8218050 17229538 14313437
2000 145242720 71253349 14246540 13273371 1570691 10242100 21089469 13567200
2001 165247320 79297894 8485282 5212600 1676706 10787000 42439009 17348829
2002 193206685.14 86378437.64 10864114.97 6309905.44 1999606 13289400 51126348.01 23188873.08

第四节 利润及税金

东营电业局隶属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不实行独立核算,也不进行利润核算。利润由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四项构成。

1986~1994年,缴纳产品税,税率为10%。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不再缴纳产品税,开始征收增值税。东营电业局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日常申报增值税按照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确定的预征税率计提,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按季度汇总后向各单位返还增值税。预征税率1994~1996年为3%,1997~1998年为2%,1999年为1.5%。

1986—2002年东营电业局售电收入情况见表7—5

1986~2002年东营 电业局售电收入情况表 表 7—5

年份 单位售电收入(元/千瓦时) 售电收入(元)
1986
1987
1988 104.77 160000
1989 118.45 2547000
1990 133.74 4551113
1991 113.15 52371604
1992 107.86 245971759
1993 145.8 390140540
1994 147.92 577011802
1995 162.01 687644000
1996 191.33 807506010
1997 210 885639193
1998 210.15 757024307
1999 465.65 1527421599
2000 413.47 1399493145
2001 394.07 1283045642
2002 392.08 1514788429.55

注:1994年以后收入数为含税销售收入。

第五节 审计

一、审计机构 1992年前,东营电业局未设立专门的审计机构,没有专门的审计人员。

1992年,各县区供电企业的审计工作开始起步,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单位财务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1992年1月21日,为健全监督体系,根据东电组综〔1992〕1号文件要求,东营电业局设立审计科。

1993年10月“三项制度”改革以后,东营电业局精简机构,审计科被撤销,其职能合并至经营部。审计工作主要是经济效益和财务收支审计。

1996年,东营电业局增加审计人员1名,除从事财务审计以外,还从事工程审计。

1996年8月12日,根据东电人综〔1996〕22号文件要求,东营电业局成立审计办公室,取消经营部审计职能。

1999年,根据东电人〔1999〕12号文件要求,各县区电业局均建立健全审计组织机构,成立纪监审办公室。

2000年4月,根据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文件精神,东营电业局增加用电稽查人员1名,主要从事对外用电检查及对内用电全过程管理审计。

截至2002年底,审计办公室共有审计人员4名,负责企业内部多种经营审计工作。

二、审计制度 1993年5月7日,东营电业局对各车间部室职能进行划分。

1996年11月5日,根据东电企管[1996]11号文件要求,东营电业局对部室职能进一步划分,审计范围为财务收支、财产物资、三产审计、工程审计、经济合同审计、物资采购审计、“小金库”清查审计、中层干部离任审计等。

1998年,东营电业局印发《东营电业局內部控制制度审计办法》(东电审[1998]3号)、《东营电业局经济合同管理办法》(东电审[1998]4号)、《东营电业局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届中及离任审计办法》(东电审[1998]5号)。

1999年,东营电业局转发《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城乡电网建设及改造项目审计办法》及《城乡电网建设及改造项目审计情况报告制度》(东电审[1999]1号)、《关于下发<东营电业局城市电网和农村电网建设及改造项目监督监察审计办法(试行)>的通知》(东电监[1999]2号)。

2000年,东营电业局印发《东营电业局用电稽查管理实施细则》。

2001 年,东营电业局印发《东营电业局经济合同审计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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