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财务管理 资料库:东营电力志 章节:第七篇 企业管理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ongying-electric-power/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ongying-electric-power/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ongying-electric-power/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ongying-electric-power/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ongying-electric-power/section/9/article/10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dongying-electric-power/section/9/article/10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74年,垦利县革命委员会电业局设立财供机构,分别负责财务、供销工作。是年,垦利县革命委员会电业局制定并执行《加强财供管理的暂行办法》。1976 年,垦利县革命委员会电业局设立财务供应股,调整会计科目,财务管理步入正规。1980 年,垦利县革命委员会电业局财务机构开始对企业的经济前景进行测算,制订年度预算,编报三项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并分配各项经济指标。财务管理实行购物审批制度,并对各农电管理站实行办公费用包干制度,超支不补,年终结算。

1980年11月10日,广饶县革命委员会电业局明确对外作业收取服务费的标准。1982 年,广饶县革命委员会电业局财务工作实行年终、季终、月终财务分析制度。9月,进一步明确资金开支权限和价格费用报销手续。

1983年9月,广饶县供电局制定《会计室岗位责任制》。

1986年东营电力办事处成立时,既没有足够的资金,也缺乏足够的财务人员。

1988年9月28日,沙营变电站投产以后,东营电力办事处开始有了电费收入。截至1990年底,电费累计收入 726 万元。在此期间,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没有对东营电力办事处和东营电业局进行成本等各项经济指标控制,采取支出认可、收入上缴的管理办法。

1989 年3月,东营电力办事处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主设备固定资产卡片,为东营电业局资产管理奠定了基础。

1993年7月会计制度改革后,东营电业局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和山东电力工业会计核算办法。东营电业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利润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统一核算,资金管理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全部上缴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所需经费及更改、大修、基建等资金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按预算拨付。

1996年9月30日,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要求,东营电业局实行生产、基建财务并轨,将在建工程管理细化,分解为基建工程支出、技改工程支出、大修理工程支出三个明细科目,规范核算各项在建工程。

1997 年,东营电业局财务管理正式使用微机记账,实现会计电算化,提高了会计核算质量和工作效率。

1998年,东营电业局全面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实施细则》,以资金管理为中心,重点加强城农网资金的管理,加强预算外支出的审批和监督,不断理顺完善资金管理程序,预算管理的预控、在控作用得到切实发挥,各项工程、成本得到在线控制。

1999 年10月,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东营电业局成立东营电力结算中心,集中各单位的银行帐户,形成资金规模,盘活资金存量。

至2002年底,东营电业局财务管理部门经历了“计财科”、“财务科”、“经营部”、“财务部”的沿革,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也由简单的会计核算,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到健全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帐簿、台账,实现了会计的统一化、标准化、制度化。相继出台《资产管理办法》、《生产成本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使财务监督、财务控制和财务管理做到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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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管理

1990~2002年,为保证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合理使用,东营电业局对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制度。全局固定资产由生技部统一分类、编号,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核算,各使用保管部门、单位负责提出固定资产的检修、维护、保养意见,由生技部批准后进行检修、维护、保养。对退出运行的固定资产,在现场存放的,按运行设备管理。没有完备的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成套设备都不得拆动,如确因工程急需,须经局长和总工程师批准,并有修复措施计划,方可拆用。分管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长期不予修理而造成设备损失和浪费现象的,追究相应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经济责任。

二、固定资产确认标准

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在1986年以前为500元,1986~1993年6月30日为800元,1993年7月1日~2000年为2000元。

1986~1993年6月30日,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是:

①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②单位价值在人民币800元以上;③基本能发挥作用。凡是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凡是不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作为固定资产附属设备或低值易耗品管理。

1993年7月1日~2000年,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是:

①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②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使用期限超过2年。凡是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凡是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三、固定资产折旧率

自1986年以来,固定资产折旧率经历5次变化:

(1)1986~1987年6月30日,所有固定资产统一按3.5%的年折旧率计提折旧。

(2)1987年7月1日~1990年12月31日,按照〔1987〕鲁电财便字第160号文件规定的分类折旧率计提折旧。

(3)1991年1月1日~1993年6月30日,按照鲁电财〔1991〕442号文件规定,除“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其他固定资产在〔1987〕鲁电财便字第160号文件规定的分类折旧年限基础上加速20%计算折旧率加速计提折旧。

(4)1993年7月1日~1995年12月31日,按照鲁电经〔1993〕664号文件修订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计算表》计提折旧。

(5)1996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按照鲁电财〔1996〕245号文件修订的《山东电力工业固定资产目录》(含固定资产分类及分类折旧率)计提旧。

四、折旧方法 1986~1996年12月31日,采用直线法计提旧。其中,1986~1987年6月30日,为综合折旧率;1987年7月1日~1996年12月31日,为分类折旧率。

自1997年1月1日开始,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及设备、变电设备、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用电计量设备5类固定资产由直线法计提旧改为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旧。

1986~2002年东营电业局固定资产利用情况统计表 表 7—2 单位:万元

年份原值净值基本折旧
年末余额全年平均余额年末余额全年平均余额提取额综合折旧率(%)
1986------
198713-12---
198877714277214043
198911718131138795283.5
19902102134914961272463.6
199139292186265815121036.8
199242614039279426871967.3
199365884971404331172518.05
199472376730433439753589.0
1995851273695196400442210.5
199616232912212351548858210.6
19972325218094181131508312768.45
199822368223601569016902184310.9
199927038235351863716302172310.5
200043205294143412819863210910.6
200156816467554345234169424412.4
200263103602114418742644511268.72

1986~2002年东营电业局固定资产折旧率变化情况表 表 7—3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率(%)
1986. 1~
1987. 6
1987. 7~
1990. 12
1991. 1~
1993. 6
1993. 7~
1995. 12
1996. 1~
1996. 12
1997. 1~
2002. 12
一、输电线路
1. 铁塔输电线路 3.50 2.43 3.04 2.94 3.33 6.67
2. 水泥干输电线路 3.50 2.77 3.46 3.34 3.33 6.67
3. 电缆输电线路 3.50 3.23 4.04 4.04 3.33 6.67
二、配电线路及设备
(一)配电线路 3.50 4.85 6.06 6.93 7.14 14.29
(二)配电设备
1. 一般配电设备 3.50 5.00 6.25 5.56 5.56 11.11
2. 配电控制设备 3.50 5.00 6.25 5.56 12.50 25.00
三、变电设备
1. 变压器 3.50 4.22 5.28 5.39 5.53 11.11
2. 电气一般设备 3.50 4.35 5.44 5.56 5.56 11.11
3. 电气控制设备 3.50 4.35 5.44 5.56 12.50 25.00
四、自动化控制及测试设备
1. 自动化控制设备 3.50 10.00 12.50 12.50 12.50 25.00
2. 运动设备 3.50 10.00 12.50 12.50 12.50 25.00
3. 电子计算机 3.50 12.50 15.63 25.00 25.00 50.00
4. 通用测试设备 3.50 10.00 12.50 14.29 14.29 28.57
五、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一)机械设备
1. 普通金属切削机床 3.50 5.39 6.74 9.70 12.44 12.44
2. 锻压设备 3.50 5.71 7.14 9.70 12.44 12.44
3. 起重设备 3.50 5.11 6.39 8.82 11.06 11.06
4. 焊接设备 3.50 6.06 7.58 10.78 12.44 12.44
5. 材料实验设备 3.50 5.39 6.74 9.70 12.44 12.44
6. 其他机械设备 3.50 5.39 6.74 9.70 11.06 11.06
(二)电子设备 3.50 6.25 7.81 11.11 20.00 20.00
六、通讯线路及设备
1. 通讯线路 3.50 3.88 4.85 6.93 10.00 10.00
2. 通信设备 3.50 10.00 12.50 20.00 20.00 20.00
七、用电计量设备 3.50 10.00 12.50 20.00 20.00 40.00
八、运输设备
(一)汽车运输设备
1. 载货汽车 3.50 8.08 10.10 19.40 16.58 16.58
2. 载客汽车 3.50 6.47 8.09 13.86 16.58 16.58
3. 特种汽车 3.50 10.10 19.40 16.58 16.58
(二)其他运输设备 3.50 8.34 16.67 16.58 16.58
九、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续表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率(%)
1986.1~1987.6 1987.7~1990.12 1991.1~1993.6 1993.7~1995.12 1996.1~1996.12 1997.1~2002.12
1.设备工具 3.50 5.00 4.35 5.53 5.53
2.电子设备 3.50 12.50 11.11 19.90 19.90
十、房屋
1.生产用房屋 3.50 2.77 3.23 3.33 3.33
2.管理用房屋 3.50 2.43 2.77 3.33 3.33
3.非生产用房屋 3.50 1.94 2.77 2.86 2.86
其中:简易房 3.50 9.70 2.77 12.50 12.50
十一、建筑物
1.生产用建筑物 3.50 3.23 7.46 6.67 6.67
2.非生产用建筑物 3.50 3.23 7.46 6.67 6.67

第二节 流动资金

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以前,企业资金分为固定基金、流动资金和专用基金3部分,3者严格区分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不得相互挤占、挪用。流动资金又分为定额流动资金和非定额流动资金两部分。定额流动资金包括储备资金、生产资金、产成品资金等。这部分资金由国家财政部门根据各种材料消耗量和国家规定的储备期,考虑到生产增长及其他变化因素,参照历史水平和同行业先进水平核定的定额拨给企业作为自有资金,实行定额管理,以保证合理的资金储备和生产的正常进行,加速资金周转。非定额流动资金包括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备用金及其他债权、债务结算资金,由于这部分资金在企业活动中所占比重不大,变化较多,数量不稳定,国家不核定定额。

自成立以来,东营电业局严格按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规定的流动资金数额管理使用。全局流动资金指标,由财务部门根据当年的生产任务和上级(或银行)要求进行核定,同各归口部门汇总平衡,统一下达执行。各单位根据下达资金指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仓库、计划员、保管员进行考核。财务部门按月考核各单位月度流动资金占用额和年度消耗收入、资金利用率,编制收支平衡计划和年度流动资金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和银行。

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后,取消固定基金、流动资金和专用基金,不再限制各项资金之间的相互调剂和占用。

第三节 成本

一、成本构成

东营电业局的成本项目为7个项目:①购入电力费;②为供电耗用的材料和外购制成品;③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工资;④固定资产折旧;⑤固定资产大修理费;⑥职工福利费;⑦其他生产费用。其他生产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运输费、取暖费、劳保费、住房公积金、业务招待费、职工住房补贴、随工资计提三项费用、保险费、税金、修缮费、通讯费、科技开发费、绿化费、河道维护管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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