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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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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1986年,淄博电业局认真落实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提出的安全检查“四查”(查安全思想、制度、纪律和领导)、“四防”(防雷、防汛、防风和防暑降温)的指示,对东营境内各变电站进行多次安全检查。

1986年,由于当时没有供电设备,东营电力办事处重点组织了全市电力系统安全检查活动。

1988年,110千伏沙营输变电工程投入运行。自是年12月起,按照电业生产和季节的特点,定期开展安全大检查,并使安全大检查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来。坚持每年春秋两季进行安全大检查,在春季重点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雷雨季节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用具的试验检查等。每年定期进行的安全大检查中,首先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安全大检查的顺利进行。其次是对电网、电气设备、交通运输工具,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缺陷、隐患及时进行统计汇总,按照不同性质列入全局月度生产经营计划中下达给各单位,及时进行消缺,保证电网设备健康运行。第三是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管理特点,在开展好常规性安全大检查和节假日大检查的同时,不定期地组织各种专项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158生产十大标兵”评选活动,使全体职工在活动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意识,在生产中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990 年,国家经贸委等 10 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安全月”活动的通知后,山东省电力工业局提出每年5月开展“安全月”活动。东营电业局成立后,每年坚持开展“安全周”、“安全月”活动。在“安全周”、“安全月”的活动里,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知识答卷、安全生产漫画比赛、“安全杯”篮球赛、“我为安全尽一言”等一系列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表扬在本单位生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批评不重视安全的倾向和苗头,对出现的不安全问题从严考核。每次活动,把设备检查列为重点,查设备的防水措施是否实施,查输配备电线路、通讯线路杆塔基础是否牢固,查安全薄弱环节,查安全思想缺陷和隐患。

每次“安全周”、“安全月”活动结束后,要求各单位全面对检查活动进行总结,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安全思想是否牢固,有没有轻视安全的倾向和苗头,教育是否及时,压力是否到位。
  1. 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是否能做到条条落实,领导、专工是否严格坚持到位标准,监督是否有力。
  1. 违章现象是否禁止,采取了哪些措施,考核是否严格。
  1. 是否全面细致地检查设备隐患,缺陷是否及时消除。
  1. 在执行规程、规定、制度上还存在什么问题,采取了哪些措施。
  1. 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完善,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

7.安全管理有哪些纰漏,是否做到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安全资料是否健全和完善。

1993年,按照能源部“关于开展电力生产企业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和山东省电力工业局[1993]鲁电企字第543号文件指示精神,作出了《关于开展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活动的决定》,成立“双达标”领导小组,各生产单位也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为更好地指导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工作的开展,明确了“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实施计划,将“双达标”的五项必备条件和五项管理工作进行分解,制定《车间、班组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考评细则》,将“双达标”的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实到各单位、科室和班组,制定内部奖惩办法,加强了考核。

1994年2月,严格按照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制定的“安全文明生产创水平达标考评细则”的要求,紧紧围绕安全、文明、设备、节能、科技进步五项工作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和认真整改。

1994年7月,经电力部批准,东营电业局为部级“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企业”。

1995 年,遵照电力部、山东省电力工业局关于巩固达标成果,创建一

流电力企业的指示精神,东营电业局认真贯彻各级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和电力部关于安全生产的十项决定,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执行“两纲一卡”,把达标、创一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实干、实效、实用”为着眼点,以“安全、经济、文明”为重点,紧紧抓住设备、管理和人员三个重点环节,扎扎实实开展创一流活动,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1999年,东营电业局被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命名为“山东省一流电力企业”。

2001年,按照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提出的开展争创“无违章企业”要求,东营电业局充分利用城网改造的有利时机,从消除装置性违章入手,加大设备更新改造力度,认真消除许多长期因资金短缺等原因而无法进行的缺陷,全面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截至6月30日,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已全部消除。在消除装置性违章的同时,严格执行各种规程、制度和工艺标准,严格实行三级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杜绝新的装置性违章的出现。是年,结合创建全国一流供电企业工作,重新修订各类现场规程、制度30余种,并根据现场设备的更新,及时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将原《东营电业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反违章处罚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制定《东营电业局安全生产工作违章奖惩规定》,进一步加大违章处罚力度,要求安全管理部室、车间管理人员必须深入工作现场查禁违章,对连续三个月没有查到违章的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从制度上和管理上完善了反违章管理。

2001 年8月,东营电业局实现全国一流供电企业目标。

2002 年初,制定创建“无违章企业”活动的工作计划,将这项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明确各个阶段的详细工作计划。并根据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修订的《无违章企业标准》,结合各车间班组的实际情况,制定各单位的“无违章车间”、“无违章班组”标准,组织各部门按照标准开展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无违章企业”活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