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农村用电主要包括生活照明用电、非居民生活照明、乡村工业、农业排灌及水产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用电等,还有其他的一些临时用电和季节性用电。
1992 年 3 月,义胜变电站运营后,河口区电业局管辖范围包括义胜-变附近的一小片区域。2000年以前,河口区农村用电由胜利油田转供、利津电业局、沾化电业局等代供,供电网络不够健全,用电秩序比较混乱。第一期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完成后,建成河口区独立的农村电网,全区4乡1镇的 176 个行政村(除孤岛镇、仙河镇以外)的用电户全部接入地方电网供电。
20 世纪70 年代,随着胜利油田在河口地区的开发,河口区部分农村由油田供电,结束了该地区无电的历史。但是,农村用电秩序一度比较混乱。从1986年以来,河口区电业局在河口区委、区政府和东营电业局的支持下,一方面搞电力建设;一方面下大力气规范农村及油区用电秩序。1991年,协调资金近百万元,实施全区农村用电“村村通”工程。1992年1月,实现村村通电。1995年,协调资金 60多万元实施农村用电“户户通”工程,基本解决了农村照明用电问题。截至2000 年底,开展农村用电及油区用电治理 20余次,使农村用电秩序得到了有效治理。
1988年,河口区农业人口为6.43万,农村用电量约297万千瓦时,人均年用电量不足50千瓦时,其中近90%为照明用电,停电现象时有发生。
农村工业用电约32万千瓦时,且电压质量不高。截至1997年,河口区农业人口达到 7.23万,农村用电量仅有479 万千瓦时,其中241 万千瓦时为照明用电,农村工业用电约120 万千
瓦时,人均年用电量66.25千瓦时。
随着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的完成,农电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农村用电进入新的发展时期。2000年农村用电量达 1100 万千瓦时,是建区初期的5倍多,人均年用电量达到117.04 千瓦时。从 2000年10月至2001 年 12月,原先由胜利油田电网供电的乡镇企业接入河口电网的有46家,新增乡村企业 34 个,初步形成了以造纸、苇板加工、面粉加工、水产养殖及加工等为主的企业格局。2001年,农村工业用电量已经占总农村用电的25.2%。
农村照明电价在农网改造完成后,由每千瓦时0.9元左右降到了每千瓦时0.662元。2002年4月,城乡用电同价降至每千瓦时0.52元,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也成为刺激农村生活用电增长的主要因素。2001年,农村生活用电量达到 1900 多万千瓦时,比2000 年增长 74%,人均年用电量达到263 千瓦时,比上年翻了一番。
2000 年以前,农村排灌用电很少,只是福祥泵站和几座水库储水用电,用电季节性比较强。由于近年来黄河水偏少,因此排灌用电量不大,只有六七十万千瓦时。随着农村水利建设和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农灌用电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河口区农村其他用电季节性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春秋两季,一是农副业加工,二是水产、芦苇养殖业排灌。虽然用电量受农村经济和市场的影响,变化波动很大,但总体趋势是增长的。
近两年,河口区农村各类用电开始逐步形成规模,其用电量达到河口区城乡总电量的70%。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工业的崛起,农村用电量继续保持增长的态势。2002年,河口区农村用电量达5055万千瓦时,人均用电量为687.22千瓦时。其中,农灌用电量为290万千瓦时,农村副业及生产加工为212万千瓦时,乡镇工业用电量为707万千瓦时,生活用电量为3748万千瓦时,其他用电为98万千瓦时。
河口区农村用电主要包括生活照明用电、非居民生活照明、乡村工业、农业排灌及水产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用电等,还有其他的一些临时用电和季节性用电。
1992 年 3 月,义胜变电站运营后,河口区电业局管辖范围包括义胜-变附近的一小片区域。2000年以前,河口区农村用电由胜利油田转供、利津电业局、沾化电业局等代供,供电网络不够健全,用电秩序比较混乱。第一期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完成后,建成河口区独立的农村电网,全区4乡1镇的 176 个行政村(除孤岛镇、仙河镇以外)的用电户全部接入地方电网供电。
20 世纪70 年代,随着胜利油田在河口地区的开发,河口区部分农村由油田供电,结束了该地区无电的历史。但是,农村用电秩序一度比较混乱。从1986年以来,河口区电业局在河口区委、区政府和东营电业局的支持下,一方面搞电力建设;一方面下大力气规范农村及油区用电秩序。1991年,协调资金近百万元,实施全区农村用电“村村通”工程。1992年1月,实现村村通电。1995年,协调资金 60多万元实施农村用电“户户通”工程,基本解决了农村照明用电问题。截至2000 年底,开展农村用电及油区用电治理 20余次,使农村用电秩序得到了有效治理。
1988年,河口区农业人口为6.43万,农村用电量约297万千瓦时,人均年用电量不足50千瓦时,其中近90%为照明用电,停电现象时有发生。
农村工业用电约32万千瓦时,且电压质量不高。截至1997年,河口区农业人口达到 7.23万,农村用电量仅有479 万千瓦时,其中241 万千瓦时为照明用电,农村工业用电约120 万千
瓦时,人均年用电量66.25千瓦时。
随着农村电网建设改造的完成,农电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农村用电进入新的发展时期。2000年农村用电量达 1100 万千瓦时,是建区初期的5倍多,人均年用电量达到117.04 千瓦时。从 2000年10月至2001 年 12月,原先由胜利油田电网供电的乡镇企业接入河口电网的有46家,新增乡村企业 34 个,初步形成了以造纸、苇板加工、面粉加工、水产养殖及加工等为主的企业格局。2001年,农村工业用电量已经占总农村用电的25.2%。
农村照明电价在农网改造完成后,由每千瓦时0.9元左右降到了每千瓦时0.662元。2002年4月,城乡用电同价降至每千瓦时0.52元,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也成为刺激农村生活用电增长的主要因素。2001年,农村生活用电量达到 1900 多万千瓦时,比2000 年增长 74%,人均年用电量达到263 千瓦时,比上年翻了一番。
2000 年以前,农村排灌用电很少,只是福祥泵站和几座水库储水用电,用电季节性比较强。由于近年来黄河水偏少,因此排灌用电量不大,只有六七十万千瓦时。随着农村水利建设和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农灌用电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
河口区农村其他用电季节性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春秋两季,一是农副业加工,二是水产、芦苇养殖业排灌。虽然用电量受农村经济和市场的影响,变化波动很大,但总体趋势是增长的。
近两年,河口区农村各类用电开始逐步形成规模,其用电量达到河口区城乡总电量的70%。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工业的崛起,农村用电量继续保持增长的态势。2002年,河口区农村用电量达5055万千瓦时,人均用电量为687.22千瓦时。其中,农灌用电量为290万千瓦时,农村副业及生产加工为212万千瓦时,乡镇工业用电量为707万千瓦时,生活用电量为3748万千瓦时,其他用电为98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