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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量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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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0年以来,东营电业局积极开展自带燃料电工作。1990年7月,出台《东营市行政区内东营电业局直供用户超计划用电加收燃料差价收取办法的通知》,对市直单位征收燃料差价,用这部分款项搞好自带燃料电工作,保证了东营市的电力供应。并通过月末结算计划电量的办法控制,实行指标“总量控制、灵活调整”的原则,做到奖罚分明,节约归己。1991 年,制定自带燃料加工电量实施细则,有力地保进了这项工作的开展,争取到了更多的电力指标,保证了东营市的电力供应。在结算电量方面,实行月结算,对超用电量加收燃料差价,由东营市三电办公室统一与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燃料公司进行结算。

1990年以来,东营电业局在加強限额用电的同时,突出重点,为工农业生产服务。每年春委积极开展工业让电工作,平均每年工业让电近万千瓦时,用于抗旱、排灌等农电用电,保证春耕春种;夏季积极搞好三夏生产用电,每年申请1~2万千瓦用于打场用电;7~8月保证生活用电;冬委保证取暖用电。工业用电方面保重点企业、重点工程。为保证胜利油田生产用电,采取两方面的措施:一是向山东-省电力工业局申请临时负荷,解决胜利油田生产高峰电力不足问题。二是采取以煤换电方法,为胜利油田调剂电量。1990~1992年,为胜利油田调剂电量3.4亿千瓦时。

第二节 节约用电

为加强科学合理用电工作,使有限的电力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东营电业局自成立之初就不断加大节约用电管理工作力度,把节约用电落实到用电营业全过程。一是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到县区、厂矿、乡村宣传节约用电,使全市人民的节电意识得到加强。二是强化节约用电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产品单耗用电的统计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发〔1987〕25号文件和鲁政发〔1987〕117号文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意见,加强产品单耗管理,提高电力综合效益。对超能耗的

企业实行超用扣还,督促企业合理用电。三是加强企业用电合理化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电价政策,推动峰谷电价的进一步落实。2002年节约高峰电力3万千瓦,节电达5000万千瓦时,有效地缓解了电力紧张状况。四是积极推广节能设备和节电产品,推广节能产品,加速设备改造,淘汰高耗能设备。1983~1995年,东营市共推广节能变压器250台,淘汰改造高耗能变压器1600台,共计32万千伏安。对宾馆饭店、事业单位推广使用节能灯。在成立东营市节能灯推广中心后,逐步推广稀土三基色紧凑型节能灯,从而有力地推动了东营市的节能工作。五是合理调整负荷,累计投入电容器143万千法,提高运行电压,产品单耗得到有效控制,平均每年累计节电7000万千瓦时。

东营市1991~1996年主要工业产品用电单耗情况表4-4。

东营市1991~1996年主要工业产品用电单耗情况表

表 4-4

年份 原油生产 油加工 合成氨 烧碱 棉布 棉纱 机制纸
千瓦时/吨 千瓦时/吨 千瓦时/吨 千瓦时/吨 千瓦时/百米 千瓦时/吨 千瓦时/吨
1991 198.37 32.57 1480.18 2597.97 21.85 1302.95 872.88
1992 213.76 39.00 1436.00 2350.00 20.40 1445.00 743.00
1993 146.60 53.30 1468.00 2277.50 19.43 1402.80 753.80
1994 126.20 41.30 1250.00 2403.50 19.55 1308.00 755.40
1995 130.30 41.10 2412.90 19.72 1310.00 753.00
1996 199.40 42.00 1220.80 2494.00 17.91 1327.80 928.26

注:电力单耗原来是按照山东省电力工业局要求进行统计,1996年以后山东省电力工业局不再统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