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5月5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64)鲁电粟字607号文,批转山东省电业管理局关于建立与健全专市,县级农业用电管理机构的报告。省人委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尽快建立与健全农业用电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并指出各地农业用电管理机构的办公经费由转售电费中提成解决,或在当地电厂行政管理费中提成解决。
山东省电业管理局关于建立与健全专门、县级农业用电管理机构意见的报告指出:“德州地区根据目前农业供用电情况,可设立农业用电管理所,由专署工业局领导”。根据上级指示,德州地区于1964年11月5日成立德州专区农业供电管理所。办公经费从德州发电厂上交行政管理费中解决。刚开始建所只有三人,全部是中专生,其中搞发电厂电力网及电力系统专业的二人,搞发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的一人。至1965年,德州专区农业供电管理所已陆续调来11人,临时帮助工作的12人。办公用房借用专署工业局3间,专署交通局2间,地点在德州市进步街1号院内。德州专区农业用电管理所在内部为专署工业局的一个科,对外为独立单位。当时,所长职务没有明确,开始由甄新甫同志主持工作。
1965年1月份,韩同喜同志调入后,由韩同志同志主持所里的工作。
由于电力事业的迅速发展,业务范围逐渐扩大,1966年7月8日,德州专员公署以(1966)德署办字第089号行文建立德州专员公署电业局,并任命马如廉同志为副局长。德州专署电业局成立以后,人员发展到15人,办公用房发展到8间(借用)仍在德州市进步街1号院内。
1966年下半年,全国掀起了文化大革命运动,德州专署电业局受到了冲击。1969年5月8日,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以(1969)第 50 号文报地革委生产指挥部,德州电厂停拨地区生产指挥部办电组织经费,并附报了德州电厂革委会关于停拨地区革委会生产的指挥部办电组的经费的报告。从此,德州电厂不再向地区管电机构提供任何经费。1969年8月4日,德州地革委生产指挥部以第136号行文建立德州地区生产指挥部电力组,并刻制印章。当时电力组在行署院内办公,属于德州地区生产指挥部的一个职能科室,人员15人,由军代表祖兰昌同志任组长。
到1969年12月11日,德州地区革命委员会以革发(1969)第295 号文公布建立地区电业局,并建立地区电业局革命领导小˙组。小组由刘云华、马如廉、张再洲同志组成,刘云华同志为组长,马如廉同志为副组长。德州地区电业局成立以后,仍在行署院内办公,占用9间办公室。1969年底,职工达到40人。1970年1月20 日,德州地区电业局领导小组以(1970)德电革字第004号文报地革委生产指挥部:“关于经费来源的意见的报告。”1月23日,地区生产指挥部以德财字(1970)第15 号文批复了德州地区电业局“关于地区电业局经费来源的意见报告”“同意所需经费都以转供电购销差价开支列入转供电成本。”自此,德州地区电业局彻底解决了企业管理经费。
1970 年 12 月,德州地区电业局由行署院内搬迁至德州市四新路,从此以后有了固定局址。
附表:
1970年末组织机构系统表组长(刘云华) 副组长(马如廉)生 产政生 财 材行I 产 务 料 政组 组 组 组 组
1964年5月5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1964)鲁电粟字607号文,批转山东省电业管理局关于建立与健全专市,县级农业用电管理机构的报告。省人委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尽快建立与健全农业用电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并指出各地农业用电管理机构的办公经费由转售电费中提成解决,或在当地电厂行政管理费中提成解决。
山东省电业管理局关于建立与健全专门、县级农业用电管理机构意见的报告指出:“德州地区根据目前农业供用电情况,可设立农业用电管理所,由专署工业局领导”。根据上级指示,德州地区于1964年11月5日成立德州专区农业供电管理所。办公经费从德州发电厂上交行政管理费中解决。刚开始建所只有三人,全部是中专生,其中搞发电厂电力网及电力系统专业的二人,搞发电厂热能动力装置专业的一人。至1965年,德州专区农业供电管理所已陆续调来11人,临时帮助工作的12人。办公用房借用专署工业局3间,专署交通局2间,地点在德州市进步街1号院内。德州专区农业用电管理所在内部为专署工业局的一个科,对外为独立单位。当时,所长职务没有明确,开始由甄新甫同志主持工作。
1965年1月份,韩同喜同志调入后,由韩同志同志主持所里的工作。
由于电力事业的迅速发展,业务范围逐渐扩大,1966年7月8日,德州专员公署以(1966)德署办字第089号行文建立德州专员公署电业局,并任命马如廉同志为副局长。德州专署电业局成立以后,人员发展到15人,办公用房发展到8间(借用)仍在德州市进步街1号院内。
1966年下半年,全国掀起了文化大革命运动,德州专署电业局受到了冲击。1969年5月8日,市革委会生产指挥部以(1969)第 50 号文报地革委生产指挥部,德州电厂停拨地区生产指挥部办电组织经费,并附报了德州电厂革委会关于停拨地区革委会生产的指挥部办电组的经费的报告。从此,德州电厂不再向地区管电机构提供任何经费。1969年8月4日,德州地革委生产指挥部以第136号行文建立德州地区生产指挥部电力组,并刻制印章。当时电力组在行署院内办公,属于德州地区生产指挥部的一个职能科室,人员15人,由军代表祖兰昌同志任组长。
到1969年12月11日,德州地区革命委员会以革发(1969)第295 号文公布建立地区电业局,并建立地区电业局革命领导小˙组。小组由刘云华、马如廉、张再洲同志组成,刘云华同志为组长,马如廉同志为副组长。德州地区电业局成立以后,仍在行署院内办公,占用9间办公室。1969年底,职工达到40人。1970年1月20 日,德州地区电业局领导小组以(1970)德电革字第004号文报地革委生产指挥部:“关于经费来源的意见的报告。”1月23日,地区生产指挥部以德财字(1970)第15 号文批复了德州地区电业局“关于地区电业局经费来源的意见报告”“同意所需经费都以转供电购销差价开支列入转供电成本。”自此,德州地区电业局彻底解决了企业管理经费。
1970 年 12 月,德州地区电业局由行署院内搬迁至德州市四新路,从此以后有了固定局址。
附表:
1970年末组织机构系统表组长(刘云华) 副组长(马如廉)生 产政生 财 材行I 产 务 料 政组 组 组 组 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