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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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一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重点围绕莱芜市全民
创业的部署安排, 在10 个乡镇(街道)组织举办“全民创业年巡回法制讲座”,共有3000
多名创业人员和基层干部参加学习培训。深入开展“讲学讲评”活动,法制教育宣讲团成员
先后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高新区实验学校、莱芜一中等7 所大、中、小学校的6000余名师
生举办了法制讲座。 创新普法宣传手段, 在莱芜广播电台和《鲁中晨刊》等新闻媒体开办
“法律热线” 和“司法行政之窗”法制宣传专栏86 期,通过以案释法、律师答疑等形式,
集中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围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防控
甲型H1N1 流感、“12·4”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广泛开展与全市重点工作、群众生产生活、
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全年共举办法制讲座58 场次,张贴宣传挂图
650 张,发放普法年历1 万份、宣传材料6 万多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00 多人次。
二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推进。在市委党校建立全市党员干部普法阵地,成立法
制教育宣讲团, 组织举办“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理论研讨活动,配合组织部门对66
名拟任县级干部进行了任前考法, 对全市5000 余名科以上干部进行年度普法考试。圆满完
成国家司法考试莱芜考区的考生报名和考务工作,2009 年,共有349 名考生报名,有57 人
通过360 分的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格率同比增长33%,合格人数创历史新高。
三是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制定 《关于开展法治区创建活动的意见》
《法治区创建工作标准》,并将莱城区作为创建工作试点。继续深化“法德结合、文明理家”
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凤城街道办事处姚家岭村、茶业口镇吉山村、方下镇沈家岭村
及雪野镇西峪河北村被命名为第四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莱芜市的全国、全
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总数达21 个。 组织举办4 期农村干部法律中专班, 对500 余名村
“两委”干部和致富带头人进行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培训。

【法律服务】一是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围绕服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这条
主线,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主要领导的支持,确定在莱芜开展城乡司法行政事
业一体化发展试点工作。 4 月14 日,市政府与省司法厅在莱芜宾馆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推
进统筹城乡司法行政事业一体化发展试点工作的合作协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于建成,省司法厅厅长程辉、市政法委书记王光华出席签字仪式并分别作重要讲话,对莱芜
市探索开展城乡司法行政事业一体化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引导律师、公证行业等先后参与中
国国际航空体育节落户莱芜、市政府与万国宝通(中国)投资事务中心合作框架协议、市经
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改制、小火电机组关停容量指标转让等全市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的法律
服务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组织骨干律师定期参与政法机关联合接访和信
访值班,全年共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处理53 件,解答法律咨询100 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便民法律服务活动。深入开展村村聘请法律顾问和城乡法律服务机构“所
所结对”活动,全市1070 个行政村全部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
“所所结对”活动开展以来,律师定期到结对单位协助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
纠纷调处、社区矫正等工作,开展联合法律宣传46 次,举办律师大讲堂及法制讲座35 次,
培训人员15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2870 人次,联合办理复杂疑难案件78 件,免收服务费24
万余元,进一步缩小了城乡法律服务差距。
三是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指导钢城区颜庄镇建立全省首家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向社
会公开招考了8 名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全省率先将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现了
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审查互免, 免费向社会发放500 份法律援助维权证,1000 张法律援助
维权卡,2009年共办理援助案件453 件、免收代理费142.3 万元。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
网络建设, 全市设立老年人、残疾人、企业困难职工等各类法律援助联络站35 个,司法行
政惠民室100 个,法律援助联络点987 个。
四是深化公证管理制度改革。对中信公证处与同和公证处进行优化重组,钢都公证处恢
复了独立执业,实行了公证软件办证制度,抓公证服务质量,促进了公证工作城乡一体化和
规范化发展。 12 月,由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公证协会主办,莱芜市司法局、莱芜市公证
协会承办的第八届齐鲁公证论坛暨省公证协会三届三次理事会在莱芜召开。
五是法律服务市场日趋规范。健全完善来信来访及投诉案件查处机制,组织开展法律服
务行风评议整改活动,随机抽取法律服务事项172 件,访问当事人187 人次,当事人对法律
服务工作满意率达99.4%。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座谈走访、法庭旁听、征求意见、
执法检查、 查处投诉案件等多种方式, 先后处理法律服务投诉案件8 件,处结率达100%。
2009 年, 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仲裁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
4.2 万多件,“12348”专线解答法律咨询5689 人次,接待来人来访917 人次,提供上门服
务60 余次, 调处矛盾纠纷117 人次, 化解民转刑案件21 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2
月29 日,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建成在政法系统调研时,对司法行政系统建立城
乡一体化法律服务体系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先后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
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指导莱城区司法局与莱城公安分局共同建立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
接处警对接联合机制,实现了重大疑难纠纷联合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在
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区、镇、村、企业等
各级调解组织, 围绕“两会”召开、建国60 周年、十一运女子排球莱芜赛区比赛及中国国
际航空体育节暨第二届全国航空运动会、钢博会等重大活动和企业改制、征地补偿、拆迁安
置、劳资纠纷等热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共调处各类
纠纷10803 件,调解成功率97.8%。
二是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按照外观标
识统一、基础设施标准、业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相继培养推出张家
洼、牛泉、方下、羊里、黄庄、里辛等6 个乡镇司法所典型,并通过召开现场观摩会的形式
向全市进行推广,全市有85% 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结合基层实际,制定下发《司
法所业务指标》,把司法所的各项职能细化为七大项四十六条,明确了工作任务量。推行司
法所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司法所长日记实制度,真实反映司法所日常业务工作,司法所工作
效能得到有效提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有关部门对司法所建设工作的重视
和支持,市编办下发《关于乡镇(街道)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的通知》,为稳定基层司法所
工作队伍、实现工作人员专职专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司法所管
理体制改革实现了新突破。
三是抓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突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帮教、安置和管控工作,
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79 人,全部得到有效的帮教和安置,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按照
周听声音、月见面要求,坚持做到社区矫正制度落实到位,在6 个试点乡镇均公布了尾号为
“148”的司法所心理咨询电话,及时解答来电咨询。2009 年,各试点单位共接收矫正对象
242 人,解除矫正25 人,全部落实了教育矫治措施,无一人脱管或失控。

【队伍建设】一是深化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三创”活动
为载体,认真落实干警每天1 小时自学、每周集体学习、每月集中学法和局机关日记实、月
评比、绩效目标考核等工作,使每名工作人员肩上有责任、工作有动力,干事创业、争先创
优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创新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在全市5 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党支部,
其余2 家分别派驻了党建工作指导员,鲁浩律师事务所先后被省委组织部和市委授予“山东
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红旗单位”和“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等
荣誉称号。
二是抓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组织全市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深了广大法律服务人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
作者深刻内涵、基本要求和职责使命的理解。通过组织开展优秀青年律师评选、律师工作座
谈会、业务知识培训班、公证质量集中检查、公证知识考试、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等多
种形式,大力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职业素质教育,全市法律服务队伍
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三是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开门评警,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了5 项服务
承诺,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承诺内容得到全面落实。先后参与电台“行风热
线” 值班5 次,回复莱芜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在线”群众来信28 件。在民主评议政风行
风活动中,市司法局保持了行政执法类第4 名的好成绩。
四是认真完成“牵手共建”等工作。分别与鑫华星暖通科技有限公司一起和高新区鹏泉
街道办事处老鸦峪村结对,与市委统战部、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分行一起和钢城区黄庄镇仙人
桥村结对开展“城乡牵手共建”活动,积极指导、帮助共建村抓好党建、旧村改造、法律顾
问及调解组织建设等工作,为共建村发展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服务。此外,全系统的信息调研、
安全卫生、计划生育、信访处理、保密管理、协会工作、后勤保障以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
益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9 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后有21 个单位和38 名个人受
到国家、省、市以上表彰奖励。市司法局先后获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全省
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示范单位、全市实绩突出单位暨
“三创”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局党组被授予“全市先进县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
“五个好”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李业清 毕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