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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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严重刑事犯罪】2009 年,
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维稳第一责任”意识,围绕全运安保、航空体育节等重大活动,扎
实做好维稳专项工作。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
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有效遏制了刑事犯罪的高发态势。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杀人、
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
经济秩序专项活动,维护了全市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
真落实检察环节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
问题,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选派优秀检察干警到农村、学校、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促进了全市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查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
渎职等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1 件38 人, 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9 人、渎职侵权犯罪9 人。一是
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查办大案要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查大要案嫌疑人32
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 人。其中,依法查办了市人防办原主任刁兴周(副县级)受贿案、
莱钢公益事业部原部长鹿兴河(正县级)贪污受贿案等一批大案要案,震慑了犯罪,教育了
干部。二是扎实开展专项工作。立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9 件10 人,涉农职务犯罪11 件
16 人,医疗卫生、城镇建设等领域商业贿赂犯罪7 件8人。三是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惩
治腐败与预防犯罪并重,与市纪委联合建立“莱芜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结合办案,开展
法制宣传25 次, 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7份,协助发案单位落实预防措
施40 项; 全面推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廉政准入制度,为工程招投标、质量监理等重要环
节提供预防查询147 次,对全市9 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了同步预防,促进了干部廉洁、工程
优质;开展涉农职务犯罪专题调研,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对策和建议,市委主要领导对调
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促进了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源头治理。

【强化诉讼监督】抓住影响司法
公正的突出问题和诉讼监督的薄弱环节,加大对司法不公不廉问题的监督力度,努力守护司
法公正和社会正义。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既不放纵犯罪,又不冤及无辜,维护了法律尊严和
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
诉,同时对正确的裁判,积极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刑罚执行监
督,强化对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问题的监督,有力打击了又犯
罪活动。

【民生检察服务】一是办好“民生检察服务热线”,畅通民生诉求“新渠道”。进
一步加强“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工作,以“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生”为宗旨,采取举
报线索优先查处、办理结果快速反馈、建立内外联动机制等措施,以有限的职责、无限的服
务, 满腔热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年内通过电话和网络视频接访1385 件,接访干警昼夜轮流
值班,做到了有问必答、有难必帮,通过电话约谈、心理疏导、维权保护、扶危济困,解其
“法结”,消其“心结”。年内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1008 件 ,办好事、办实事 28 件,特
困帮扶、紧急救助4 件,协调解决了26件各类反映民生民意的问题,赢得了群众的认可和信
任,被群众誉为“助民线”“连心线”。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对市人民检察院“热线”工
作批示两次, 给予充分肯定。
二是建立基层“ 民生检察室”,构建执法为民“新平台”。
全市检察机关2009 年在市高新区、 雪野旅游区和各乡镇建立20个“民生检察室”,每周定
期开门办公,近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自成立以来,各民生检察室积极主动促创业,为
群众提供创业信息和法律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劳资纠纷等实际问题,共提供法律
咨询1100 件,举办农村“两委”干部预防职务犯罪讲座52 场次,帮扶企业45家;全心全意
维民权,围绕群众关注的征地补偿、农村财务管理、惠农资金落实等问题,依法查办严重损
害群众利益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 对24 项“村村通”等支农惠农工程进行专题调研,督促
有关单位和部门把发放不及时和违规截留、挪用、扣发的专项资金落实到位;诚心诚意化民
怨,共调处因劳务输出、邻里纠纷等引发的社会矛盾85 件,化解集体访、越级访27 件,防
止“民转刑” 案件36 起;尽心尽力解民难,广泛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组织检察
人员深入基层体察民情, 结对帮扶困难家庭79 户, 资助面临失学的学生31 名。
三是设立
“农民维权服务中心”,打造保障民生“新品牌”。整合办案资源,设立“农民维权服务中
心”,依法妥善办理农民轻微刑事案件。年内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21 件23 人,双方当事人
均达成赔偿协议,实现刑事和解,减少了农民讼累;对不服民事、行政裁判的涉农申诉案件,
民行检察部门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137 件次, 受理申诉75 件,通过宣传法律和耐心劝解,
息诉32 件; 设立检察救助基金,对陷于困境的案件当事人,免费提供专业技术鉴定服务,
提供法律援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把维权服务向农村偏远地区延伸,为农村空巢老人、留
守妇女儿童发放“检民联系卡”,随时提供法律服务和保护,为外出农民工解除后顾之忧。
《检察日报》《大众日报》和《莱芜日报》等均作了重点宣传报道。市委和省检察院对“民
生检察服务机制”给予高度评价,相继转发推广了市人民检察院的做法。这项机制荣获2009
年度全市“工作创新奖”。

【贪污贿赂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人。一是办案力度加大。
立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大案26 人,要案2 人,大要案率为97%。其中,立查处级干部贪污
贿赂犯罪2 人、科级干部贪污贿赂犯罪9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10 人、司法机
关人员贪污贿赂犯罪1 人。二是办案质量提高。立查的贪污贿赂案件,实现了大要案率、起
诉率、有罪判决率三个100%。所办案件无撤案、无不诉、无判无罪案件,办案质量是历年来
最高的。三是办案效果优化。实行每查办一起重大案件,开展一次调查分析,发出一份检察
建议,进行一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一份忏悔录,帮助发案单位完善一项管理制度,年
内开展调查分析25 次, 发出检察建议17 份,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50 次,形成忏悔录28
份,帮助发案单位完善管理制度40 项,得到了发案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刑事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59 人,提起公诉941 人。一
是突出打击重点。批捕金融诈骗、制假售假、非法经营、强迫交易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的犯罪嫌疑人27人, 起诉 39 人;批捕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03
人, 起诉124 人;批捕犯罪团伙58 个191 人,起诉475 人,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
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批捕案件准确率
和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重视追究漏罪漏犯,注意防止冤
及无辜, 依法监督刑事立案13 件,监督撤销案件11 件,追捕、追诉漏犯12 人,对不符合
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捕不诉123 人。

【渎职侵权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10人,提起公诉7 人,法
院作出有罪判决6 人。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查办重点,加大办案力度,继续深化开
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工作,增强了办案的法律效果
和社会效果。同时,加大查办司法腐败案件力度,依法查办了2 起执法犯法、严重影响政法
机关形象的司法腐败案件,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

【控告申诉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共处理各类群众来信258 件,来访180 件347 人;办理
省检察院、市人大等部门交办案件8 件。一是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年内相继开展涉农涉
检信访大排查大息诉、“信访到我这里停止”等活动,自行排查案件线索7 件,交办至两区
检察院6 件,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注重加强与检察机关内设部门的配合,互通信息,共享
资源,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完善涉检信访评估预警机制,
提早介入诉讼各环节,全面掌握整体的涉检信访预警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有效
预防和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妥善分流处理控告举报线索。加强举报宣传,借助全国
举报宣传周活动,共发放举报宣传资料和热线宣传材料2 万余份,增强了人民群众的依法举
报意识,扩大了案源。实行举报中心统一受理控告举报线索,加大对线索的初核力度,全年
共初核举报线索11 件, 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了办理情况。三是加大
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加大对不服
法院生效裁判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共办理刑事申诉案件8 件,其中审查结案5 件、立案复
查3 件。

【民事行政检察】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
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21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9 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
通知书25 件,法院改判和调解结案12 件,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达到81.25%。在做好抗诉和
提请抗诉工作的同时,对正确的裁判或申诉理由不足的案件,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使申
诉人服判息诉, 共息诉33 件,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同时,以解决人民群众
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以及消极执行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针对
不同情况,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进行初查,取
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监所检察】一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针对莱芜市看守所留所服刑人员较多的实际,制
定下发《关于开展对看守所留所服刑专项检察的实施方案》,加大检察力度,严格审核把关,
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留所服刑。二是加强变更执行监督。完善对重点人员刑罚执行和
监管活动监督机制, 共审查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26 人,审查裁定决定16人。三
是加强对外执犯的监督。实行以联合检查为主,专项检察与自行检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
30 个基层派出所的监外执行工作进行考察,检察监外执行罪犯1326 人,帮助建立帮教组织
8个, 依法纠正脱管失控7 人,向执行机关提出纠正意见14 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
份,建议收监执行9 人,均被公安机关采纳。四是依法打击又犯罪行为。办理又犯罪案件35
件57 人, 立案监督1 件1 人,批捕案件准确率和起诉有罪判决率均达到100%。同时,加强
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莱芜市派驻检察室顺利升格为“全国检察机关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技术检察】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62件,为配合各业务部门办案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 其中,为自侦部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27件29 人,录制时间
710 多小时。积极拓宽检察技术服务领域,对部分证人的询问过程和一些重大刑事案件的讯
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为案件的顺利诉讼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认真做好网络防病毒、防入
侵工作,充分利用现有网络版杀毒软件、防火墙,开展行之有效的安全防护工作,定期观察、
分析、升级,确保了网络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转。

【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政治建检,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大
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围绕“科
学发展,富民强市”的实践主题,认真查摆和整改思想观念、工作思路、服务大局、关注民
生等方面,与科学发展观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树立遵法、重效、理性、平和、文明、规
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思路,强化服
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增强了做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是坚持素质强检,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强党性、优作风、做表
率、促发展”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干部素能培训,靠整体素质提升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深
入推进“做学习型检察官、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积极开展岗位练兵,组织专家讲座、以
案析理、现场论辩等各类业务培训31 期,举办业务竞赛15 次。积极培养、引进专业人才,
全市检察干警中具有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达到75.8%。

三是坚持文化育检,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检察文化建
设中,总结提炼莱芜检察精神,引导干警学经典、读名著,从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中汲取养
分,砥砺品行,提升道德水准和精神境界。立足莱芜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经济社会繁荣发
展实际,建设了检察文化中心,作为对检察人员开展市情教育、检情教育和党情教育的思想
阵地,用良好的文化环境,陶冶检察人员的情操,塑造公正廉洁的职业品格,努力打造具有
莱芜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
四是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从检察长到一般干
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公开承诺,强化群众监督。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月”
“纪律作风大讨论”等活动,完善廉政档案、执法档案等制度,严肃查处干警违规违纪问题,
以严明的纪律促自律。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推行“阳光检察、阳光办案”,建立“检察开放
日”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办案工作,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增强了检察人员规范执法、廉洁从检的自觉性。

【重要会议】 全市检察工作暨“三创” 活动动员大会。 2 月19 日,全市检察工作暨
“三创” 活动动员大会在莱芜宾馆召开。 会议深入贯彻全省检察长会议、全市总结表彰暨
“三创”活动动员大会和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 年工作,
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09 年任务,动员全市检察干警深入开展
“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努力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市委副书记朱胜运,市委常委、常
务副市长单增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光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育革,市政协副主
席殷秀林,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邹学平出席会议。王光华和郝广谦分别作重要讲话。
会上,郝广谦分别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纪检组长和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签订了《党
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和《岗位目标责任书》。会议对2008 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
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市、区两级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
参加会议。
(高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