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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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全市排放工业废水1677.29 万吨,排放达标率为99.17%,工业用水重复利
用率为96.82%,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016.07吨、22.57 吨;工业废
气排放量2790.20亿标立方米,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分别为5.64 万
吨、1.24 万吨、2.15 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055.21 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5.75%。污
染治理项目总投资6747.2 万元,“三废”综合利用产品产值67779.3 万元。

【环境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环境影响评
价制度和“三同时” 制度,强化审批后全程监督,及时组织竣工项目环保验收47 个,从源
头上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推行区域、规划环评,各工业园区均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高新区完成环评监测。
全力保障全运会空气质量。制定印发《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
防治的意见》《莱芜市保障全运会和航空体育节空气质量应急方案》,加强对烧结机脱硫工
程、 限期治理和关停企业的监管,12 个限期治理项目和6 个关停项目全部按时完成。开展
城区烟尘治理专项行动,市环保局、建委、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城区烟尘
专项治理的通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现场检查有关单位企业110 多家(次),城
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开展危险废物安全检查。 审查登记危险废物生产企业57 家,对5 家规范化管理试点企
业进行初审,10 月13 日通过省环保厅验收,受到通报表扬。加强城市饮用水源地管护,完
善了乔店水库防污设施,完成了典型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集中式饮用水
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管理,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100%。加强医
疗废物处置监管, 12 家医院医疗废物纳入集中处置范围。加强放射源和电磁辐射监管,开
展迎全运、确保群众健康辐射监管专项检查,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演习,安全处置放射性废源
12 枚, 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进一步修订完善《莱芜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了
污染事故预警预报及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实现了减量化、资源化、
无害化处置。 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承办了全省2008 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
核会议。
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各类污染源5753 个,认真审核、输录、上传普查数据
55万多个。编制完成《莱芜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技术报告》,整理普查档案197 件,顺
利通过省普查办的检查验收。

【污染减排】 实施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印发全市2009 年度污染减排计划,将总量减
排指标任务逐级分解到两区、高新区、雪野旅游区及有关企业,落实到具体的重点减排治污
项目。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强化工作督查,对重点减排项目的建设情
况安排专人负责,实行周调度、月检查、季总结,推进了工程建设进度;对已建成的减排设
施实施在线监控, 并进行经常性的现场巡查,确保正常运行,发挥减排效益。全年共完成8
个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24 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竖炉1 座、焦炉2
座、水泥立窑生产线3 条。莱钢、泰钢、九羊3 家钢铁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通
过省环保厅的验收。借莱芜电厂“上大压小”的机会,爆停了莱芜电厂、泰丰热电、兴源热
电等8 家企业的16 台小火电机组, 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2 万吨。经省环保厅核查,全
年实现减排二氧化硫3.48%,减排化学需氧量1.55%,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生态市建设】认真落实《2008-2012 年度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和市委、市政
府《关于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一体化实施意见》,逐步建立了城乡一体的生态保护体系、
污染治理体系和生态补偿机制。选取5 个乡镇作为城乡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一体化示范乡镇,
组织口镇、雪野房干村编制省级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示范镇、村建设方案。加强农村环境
保护,抓好面源污染防治,推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
等多层次的创建活动,推荐6 个乡镇申报国家、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全市共建成国家环境优
美乡镇1 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8 个。
加强牟汶河水质监管, 关停取缔了两岸1000 米范围内的“土小”企业;徒步沿嬴汶河
逐一排查, 清除上游河道蒜苗养殖大棚47 个,改善了河流水质。2009年,全市地表水城考
断面达标率100%,牟汶河、嬴汶河出境断面COD 平均值分别为26 毫克/ 升、21 毫克/ 升,
均优于省政府下达的南水北调水质要求。按照《大汶河流域上下游协议生态补偿试点办法》,
莱芜市获得下游城市生态补偿资金165 万元, 被省政府表彰为“2008 年度生态省建设先进
市”。

【环境监察】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市环保局、发改
委、经贸委等12 部门联合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检查、“土小”企业关停取缔“回头看”活动、
信访案件集中检查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两高
一资”行业企业专项检查、环境安全隐患拉网式检查、挂牌督办案件整改情况检查等7 次大
的集中行动,现场检查企业160 多家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4 起。
加大排污费征管力度。 严格排污申报登记审核,依法征收排污费2100 万元,比上年增
长4.7%。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和“罚交分离”制度,及时解缴了各级财政。
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环境监管“四个办法”,坚持对重点污染源进行
监督性人工检查和监测, 现场检查企业900 多家次,配合省环保厅检查30 多次;实施联合
检查制度, 对18 家省控以上重点企业的36个排污口实行一旬一查,确保了企业治污设施运
行正常, 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对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的742
个建设项目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了项目台帐,实施了动态管理。加大巡查力度,现场检查建
设项目110 个, 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项目23 个。及时出动,妥善处置了山东高速雪野旅游区
花峪村大桥下倾倒的化工废料,消除了环境污染隐患。
完善环境监控中心建设。市、区环保局全面完成在线监控数据软件安装设置工作,新安
装重点污染源烟尘视频在线监控设施3台(套),全市30 家重点污染源和6 个环境空气监测
点实现了省、市联网监控。实施第三方运营管理机制,保证了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实行轮
班值守和联动机制, 及时编发环境自动监测快报132 期,上报异常情况1500 余条。督促两
区加快“监控中心”建设,莱城区环境监控中心建成并通过验收。

【环境法制信访】进一步规范环保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
公平、公正、公开,未发生因行政处罚不当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开展普法依
法治市工作, 依法处罚环境违法行为5 起。实行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对2007 年以来省
环保厅、 监察厅挂牌督办莱芜市的10 个重点案件进行了全面监察,督促进行了落实整改。
认真查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案件51 件, 接办“12369”环保热线举报99 件,办理率100%;
办理政协提案5 件,承办上级转办、交办案件103 件,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环境宣传教育】 开展嬴牟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6·5 世界环境日”集中宣传。参
加省政府“阳光政务”环保直播栏目2 期、组织市“环保行风热线”栏目5 期,开设市委党
校各类干部培训班环保理论课3 堂。 开展“绿色创建”工作,评选报送省级“绿色社区”2
个、 省级“ 绿色学校”2 所、先进个人6 名。组织开展全市“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生态文
明”演讲比赛,组队参加全省演讲比赛,并荣获三等奖,市环保局荣获“优秀组织单位”奖。
在各新闻媒体开办环保专栏、专题、专版,营造了浓厚的环境宣传氛围。

【环境监测】按时完成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监督监测和总量控制监测,坚持开展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预报、日报,报出有效数据23200 多个。积极参与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先
后对387 家(次)工业污染源进行监督监测。坚持更新设备与优化点位布局相结合,积极申
请投入资金200 万元,对6 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部进行更新与改造,设备运行
率与空气质量预报、 日报准确率明显提高。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性监测,组织完成10 个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28 个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和31 个项目的委托监
测。

【环境信息】更新完善《莱芜环保》网站,推出新的主题和栏目,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加强了环保论坛网民的参与性,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环保工作。健全完善环境信息工
作制度, 重视和加强环境信息利用,编发环境信息64 篇,及时接收省环保厅网上发文和各
类邮件156 份。

【环境计划统计】加强对年度计划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编制《莱芜市2008年环境统计
年报》 及其它统计报表。坚持规划指导治污,积极帮助企业争取上级环保补助资金1280 万
元,争取省环保厅以奖代补资金400 万元,合理安排使用市级环保专项配套资金800 万元。
(张云峰)
责任编校 蔺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