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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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住房保障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全覆盖。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被
市委、市政府列入2009 年为民办的10 件实事之一。年内,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立城
乡住房保障体系的目标要求, 强化政策引导,在继续解决好1500 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
难的基础上, 制定并出台《莱芜市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货币补贴实施办法》 (莱政办发
〔2009〕 71 号),将住房保障制度延伸到农村低保家庭,实现住房保障城乡全覆盖。全年
新增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505 户, 其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06 户,城中村
居民住房困难家庭306 户,进城务工农民工家庭393 户。全市实施住房货币直补政策以来,
已有4417 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得到住房保障。 农村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保障工作正式启动。以
货币直补方式, 对农村低保家庭危房户或无房户, 发放修缮补贴、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
2009 年完成保障1000 户,其中修缮户838 户、租房户54户、购房户108 户。住房保障延伸
到农村低保家庭,得到了困难群众的积极响应,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大众日报》《中
国建设报》《山东建设报》和山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都给予了报道。在全省住房保障规范化
管理考核达标中,市房管局荣获全省住房保障规范化管理优秀单位称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
设积极推进。市委、市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高度重视,作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内
容, 写入2009 年政府工作报告,列入市政府重点项目。年内,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做到投
资计划落实到位、资金配套及监管到位。省政府下达莱芜市的740 套(2008年300 套、2009
年440 套) 廉租房配建任务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300套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加大对上争
取资金力度, 全年共争取中央、省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960 万元,其中中央廉租住房保障资
金1860 万元, 省廉租住房奖补资金100 万元。多渠道解决困难企业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
难。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对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
进行了集资合作建房审查审批。年内,批准住房困难企业集资合作建房150 套,至年底累计
批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329 套、建设职工周转房857 套,较好地解决了困难企业职工住房问
题。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面对金融危机造成的房地产业低迷状况,市委、市政府及时
召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提出了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等12 条措施, 有力地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全年完成
房地产开发投资28.42 亿元,同比增长31.8%,施工面积244.4 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8%。
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面积68.63 万平方米,办理综合验收备案42.99 万平方米,新发展
房地产开发企业5 家。严格房地产开发的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验收控制,
出台《莱芜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商品房预售至产权登记规范化流程》,
强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开发合同和项目手册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
验收备案制度,实现对开发项目全过程动态监管,确保了开发项目质量,保障了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对开发企业负责人培训,着力提高了开发企业素质
和水平。

【房地产交易】 全年完成各类房屋登记15084 件, 同比增长101.71%, 其中初始登记
6740件、转移登记3994 件、抵押登记1595 件、变更登记1592 件、补换证登记88 件、查封
登记415件、 注销登记660 件。年内完成房地产地税1.27 亿元,较上年增长23%,完成房地
产契税1.04亿元,较上年增长145.8%。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发证和抵押登
记工作, 年内颁发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844户。市房管局与市农信社联合制定出台《莱芜
市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实现由财产变资产、由资产变资金,
全省第一笔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在境内成交, 抵押贷款额达到30 万元。莱芜市实现集体
土地房屋抵押权的突破,在全省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这方面的做
法,《大众日报》对莱芜市开展集体土地房屋抵押贷款的做法给予了报道。加快建设房地产
信息系统。在进一步完善房屋登记等子系统的基础上,开通运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
备案系统,实现了商品房销售网上备案和企业远程签约备案,居民可通过互联网、触摸屏及
时查看开发企业建立的楼盘信息、预(销)售和业务办理情况。开展登记业务安全主题活动,
集中研究解决了涉及土地、 规划等房产交易方面的突出问题32 个,进一步提高了办件质量
和群众满意度。

【城市房屋拆迁】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定年度拆迁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全年
共发放拆迁许可证11 份,拆迁房屋建筑面积10 万平方米。加强拆迁信访调处工作,积极协
调解决拆迁信访案件,维护了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全省建设系统信访工作会议上,荣获
全省建设系统信访先进单位称号。

【物业管理】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09 年5 月1 日正式实施,抓住颁布施行的
有力时机,开展全市范围内物业管理政策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现
场解答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对物业管理认知度。举办一期《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培
训班和一期物业服务企业岗位培训班,推动了《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快业主委员会成立步
伐。在驻地乡镇(街道办)政府、居委会的组织参与下,指导、监督成立了力源小区、西关
小区等小区业委会,推进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属地化步伐,全市已有8 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
委员会。开展住宅公共部位、共用设施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工作,累计归集专项维修资金
7000余万元。全年新发展4 家三级物业服务企业,新东方华庭、长勺小区被评为优秀物业管
理小区。配合市文明办,开展公共文明指数入户调查,小区居民的公共文明意识进一步提高。
住宅产业化进一步推进,新东方华庭、汶河名邸获全省优秀住宅小区称号。
(吴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