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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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 认真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大力开展
“法律六进”活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市司法局被中央宣传部、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联合授予“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一是围绕中心,
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围绕“平安莱芜”建设、统筹城乡一体化发
展、 奥运会安全保卫、灾区支援、创建文明城市、“12·4”法制宣传日、民族宗教
法制宣传等主题,在全市深入开展10余次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万份,
举办法制讲座41场次, 张贴宣传挂图500余张,培训人员9000余人次,解答群众法律
咨询3000余人次, 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果。4月,组织开展“平安莱芜”建设第五个
集中法制宣传月活动, 各级各单位共展示宣传画板500余块次、出动宣传车90台次、
解答群众咨询4000余人次、 播放录音录像200余盘次、上法制课30余场次、演出文艺
节目20余场次、张贴标语2700余条、悬挂横幅960余条、重新粉刷大字标语1200多条,
法制宣传街内容更新率达到40%以上。6月21日和22日,组织70余名司法行政干警及法
律服务人员,分组到莱芜市10个社区,开展“法律进社区”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法
律明白纸1万余份、 解答法律咨询621人次,参与法律知识有奖问答500余人次,有力
地促进了莱芜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程。 8月,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用法》法制宣
传月活动。10月,组织开展民族宗教人士的法制宣传活动,印发《致广大民族宗教人
士的一封公开信》5000份,发放给每一个民族宗教人士,引导他们积极学法用法,依
法办事。12月4日,在钢城区举办莱芜市“12·4”法制宣传日“法律六进”暨钢城区
“冬季送法、万家普法”活动启动仪式,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城乡统筹”为主题,
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市掀起学法用法护法的高潮。
2008年6月24日至25日, 市人大对莱芜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视察, 对莱芜市
“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深
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协调组织、宣传等部门,将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干部
学法用法继续列入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和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
学习计划,先后2次对42名拟任县级干部进行了任前考法。12月4日,市直各党政群机
关、企事业单位,省以上驻莱各单位3700余名科以上干部参加了2008年普法考试。三
是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创新。印制3000余本普法挂历,于2008年春节前免费发放到
了各行政村,受到农村干部群众欢迎。在莱芜人民广播电台开办“司法行政之声”专
栏,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四是深入开展基层依法治
理工作。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
建活动,结合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法德结合、文明理家”和“民
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70%的村(居)达到了创建要求,有17个村分别被评为全国、
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有效地推进了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五是进
一步加大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抓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年内,莱芜市成
人法学教育在校学员有1300多人。在11个乡镇组织举办农村干部法律中专班,参学人
员达1500多人。 积极组织参加第三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研讨活动,莱芜市有3
名会员的论文获得优秀奖。2008年,市法学会被评为全国先进学会。认真做好国家司
法考试考务工作,全市有315人报名,报考人数首次突破300人,有43人通过了合格分
数线,合格率同比增长7.5%,合格人数创历史新高。

【法律服务业务】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大
力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依托网通公司信息服务资源,投资3万余元,建立市、
区“12348” 法律援助专线平台,方便了群众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实现了法律
咨询信息化、法律援助网络化、法律服务一体化目标。开通市法律援助中心网站,在
全市20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070个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
员。在市直有关部门成立6个志愿者工作站、在驻莱武警支队建立1个“军人法律援助
联络站”、在企业专门成立困难职工维权工作站。全市逐步建立以法律援助机构为主
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骨干,以联络站、志愿者工作站、特殊群体维权工
作站为依托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年内,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6件,同比增长
39.7%。二是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外经外贸、企业改制、
涉法信访、 金融房地产等5个法律服务团和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分别参与了政法
机关联合接访、信访值班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为全市统筹城乡发展改革、企业
改制、重点工程建设、旧城改造、拆迁补偿、产业招商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1300件,
参与涉法信访案件125件。 围绕服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这条主线,积极整合司法行
政资源, 在全省创造性开展了城乡法律服务机构“所所结对”活动。7月31日,举行
城乡法律服务机构“所所结对” 活动启动仪式,7家律师事务所与14家乡镇法律服务
所、司法所分别签订结对协议,在结对乡镇所实行挂牌服务和信息公开制度,共同开
展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以此为突破口,积极引导全市法律服
务力量向农村倾斜,推动了城乡法律服务一体化发展。年内,各结对单位共开展联合
法律宣传42次,举办法制讲座18次,解答法律咨询1680人次,联合办理复杂疑难案件
45件, 新增常年法律顾问48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件,免收法律服务费5万多元。
12月9日, 省司法厅厅长程辉、副厅长齐延安对莱芜市开展城乡法律服务机构“所所
结对”活动构建城乡一体的法律服务体系这一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分别作出了重要
批示,《山东法制报》《莱芜日报》《莱芜调研》分别进行了专题报导和刊登。三是
深化法律服务工作改革。加强公证、律师办证办案质量管理和服务市场管理,在全市
公证行业集中开展“学习教育整顿提高”活动,整合公证资源,将市同和公证处合并
到市中信公证处,通过研究和推动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开展年度工作考核、
公证质量检查等活动,有力地提升了公证质量和管理水平。按照《律师法》及省厅部
署, 积极引导全市5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转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实行专业化分工,
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律师办案能力和服务水平。以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质量年
活动为契机,抓好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新设新矿医院司法鉴定所。考核录用30名基
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实莱芜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2008年,律师、公证、基层法律
服务、 司法鉴定和仲裁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46897件,共避免和挽回经济损
失2.96亿元,较好地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2008年4月、9月,全省法
律援助工作会议和全省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会议先后在莱芜市召开,会上推广了莱
芜市工作经验。

【基层基础建设】 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能
力显著增强。一是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各级调解组织围绕奥运安保以及企业改制、
征地拆迁补偿等热点问题,以召开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专项活动和“我为和谐做贡献”人民调解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村居、社区、集
贸市场等人员聚居地,实行拉网式排查,把大量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和初发阶段。
2008年, 全市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36次, 调解纠纷3187起,调解成功率为
97.2%, 防止群体性上访51起,涉及1400人。二是司法所和调解中心建设得到加强。
大力加强乡镇(街道)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建设,涌现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艾山街道
办事处、 大王庄镇调解中心等典型单位。9月中旬,市委政法委对全市调解中心建设
进行督导检查,对莱芜市调解中心建设给予充分肯定。2008年,全市20个乡镇(街道)
司法所共有在编人员57人,有18名司法所长明确为副科级干部,司法所力量得到加强。
三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稳妥推进。 1月, 编印400份《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和1000份
《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发放到各试点单位,指导工作开展。加大教育矫正和监管力
度,严格执行“周听声音、月见面”工作制度,及时掌握矫正对象思想状况和活动情
况。2008年,全市各试点单位共接收矫正对象129人,解除矫正对象4人,无一人出现
脱管失控或重新违法犯罪现象,有力地夯实了维护城乡社会稳定的基础。四是帮教安
置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全市部署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突出抓好
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帮教安置、动态管理等重点环节,并对近三年以来回归社会
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
罪率控制在3%以下。 2008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06人,全部落实帮教责任,
无重新犯罪现象。

【12348专线建设】 大力加强“148”专线法律服务工作,建立城乡一体的法律服务
和法律援助体系。9月28日,莱芜市、区两级“12348”法律援助专线正式开通运行,
其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号码为12348转00,莱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号码为12348转01,钢
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号码为12348转02,高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号码为12348转03,雪野
旅游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号码为12348转04, 实现了全市范围内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一
号通,为困难群众提供了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年共解答群众电话法律咨
询5419人次, 接待来人来访689人次,协助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66起,收到了显著
的社会效果。

【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系统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省九
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二届四次会议、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深入
开展“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创一流”、“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
展观”和“素质大培训、技能大练兵、作风大转变”等活动,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
工作创新奖制度,在机关开展岗位练功,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和行政问责制度,
加大教育培训和文明创建力度,有16名机关领导干部分别参加了浙江大学、市委党校
举办的政治业务培训。全系统共有22个单位、43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级的表彰奖
励。市司法局被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
体并记集体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莱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工作实绩
考核先进单位和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二是抓好机关党建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加强党的
组织、思想、作风、制度等方面建设,指导鲁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加强党建示范点建
设,11月,为全市组织工作创新成果观摩会提供了现场。积极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
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暨抗震救灾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建党87周年
之际,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各党支部书记赴台儿庄战役纪念馆开展现场党课等活动。
组织系统内离退休老干部成立法制宣讲团,积极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活动,在中小学
举办法制报告近百场。市司法局荣获“山东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荣誉称号, 是莱芜市受到表彰的4个单位之一,也是全省17地市司法局中唯一获此殊
荣的单位。市司法局党总支被授予市直机关“五个好”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三是抓
好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组织市局机关及局属单位
党员干部通过听取反腐倡廉专题报告、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览、到鲁中监狱
进行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教育全体党员加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四是抓好行风建
设。调整充实市局行政问责领导小组,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并重点对群众反映
的乡镇法律服务所不规范使用警车问题进行彻底清理。 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
《法律服务人员及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参与诉讼活动的规定》,依法对法律服务人
员及公民担任代理人辩护人参与诉讼活动进行规范。坚持开门评警,加强社会监督,
认真处理“行风热线”、“政府在线”、投诉电话、公开信箱等渠道反映的问题,听
取社会各界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并做到即知即改。先后参与电台行风热线5次,办
理市长公开电话转办件2件, 回复政府在线来信14件,接听解答投诉电话36个,接待
群众来访23人次, 立案查处8件,当事人满意率达100%。在2008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
风行风活动中, 市司法局在全市22个行政执法类单位中位居第四名。 五是积极开展
“献爱心” 和“牵手共建”活动。四川汶川“5·12”强烈地震发生后,全市司法行
政系统干部职工踊跃捐款6次, 累计捐款11万余元,以实际行动为灾区人民奉献了爱
心。组织局机关人员开展“文化送军营”献爱心活动,积极与鑫华星暖通科技有限公
司和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老鸦峪村结对开展“城乡牵手共建”活动,与市委统战部、
中国工商银行莱芜分行和钢城区黄庄镇仙人桥村共同开展联镇包村工作,为共建村和
包村点发展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六是加强机关建设和装备建设。
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的安全卫生、计划生育、信访处理、后勤保障、保密管理、信
息调研宣传等工作。争取司法部和省司法厅支持,购置投影仪、微机、办公桌椅等一
批办公设备和一辆工作用车,优化了市局机关干部工作和学习环境。2008年下半年,
又积极争取上级拨付无偿资金为10个乡镇司法所配备工作用车,使莱芜市的司法所规
范化建设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走在了全省前列。
(李业清〓张爱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