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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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全市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11054件,标的额18.9亿元,同比分别
增长35.8%和150.6%。 其中,市中级法院审、执结各类案件1060件,标的额15.1亿
元,同比分别增长43.8%和62.1%。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到81.5%,
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率、行
政案件和解率、执行和解率同比分别增长4.6%、8.9%和10.7%。案件经过一、二审
后服判息诉率为99.5%。 市中级法院制定下发11个规范性文件,提出服务措施190余
条,帮助企业解决涉诉问题60多个。经最高法院批复,市中级法院拥有了涉外、涉港
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优化了涉外投资司法环境。市中级法院在省法院年度综合考
核列第10位,审判执行工作列第3位,管理指导工作列第8位;在市年度工作综合考评
中, 名列第6位,前移45个位次;设立“便民合议庭”的做法荣获2008年全市“工作
创新奖”;市中级法院还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工作实绩突出单位”,被省法院授予
“大学习大讨论”、审判作风建设和廉政文化建设“三项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刑事审判】 全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57件,判处犯罪分子1120人,其中判处五
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142人。 严厉惩处各种危害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的犯罪, 审结杀人、抢劫、绑架、抢夺、盗窃等犯罪案件217件。严格执行“宽
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严
格减刑、假释标准,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3件,促进了罪犯改过自新。积极参与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结合审判实践开展以案讲法活动85次,受理法律
咨询900多人次,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96条,推动了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

【民商事审判】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以及整顿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策部署,在依法保障金融债权、保障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经济
秩序等方面先后制定26项保障措施,有力地防范了金融风险的不良影响。审结一审商
事纠纷案件3912件,标的额8.5亿元。审结金融借款案件892件,依法为金融机构清收
核销贷款3.6亿元,维护了信贷秩序和金融安全。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14件,盘活资产
2.5亿元, 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安置职工2600多人,实现了“无震荡”破产。为最大限
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全市法院将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作为审判执行
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
民事案件2933件, 同比上升16.9%,维护了城乡的安宁祥和。审结土地承包、土地流
转、 农副产品购销等涉农案件638件,促进了农村的改革发展。市中级法院民事审判
质量名列全省前茅,莱城区法院荣获“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先进集体”称号。

【知识产权审判】 2008年,审结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2件,继
认定“泰丰”商标为驰名商标后又依法确认青岛灯塔酿造有限公司使用的“灯塔”牌
商标为驰名商标,依法保护了自主创新。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荣获“全省法院
知识产权审判先进集体”称号,并被省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行政审判】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21件、审查办
理非诉行政案件216件, 既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了行政机关依
法行政,促进了“官民”和谐。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正确处理合法性审查与协调、撤
诉与协调、协调与裁判的关系,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
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努力以协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全省法院行政审判现场
会在莱芜市召开,市中级法院作典型发言。

【审判监督】 全年受理再审案件53件,审结64件,其中维持12件,改判27件,撤诉1
件,发回重审10件,调解6件,其他处理8件。加强案件的质量监督,评查案件942件,
对个别存在问题的案件及时纠正和处理,促进了案件审判质量的提高。自觉接受法律
监督,对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及时立案再审,对抗诉理由成立的依法改判,对抗诉理
由不成立的依法驳回。

【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坚持从维护司法权威的角度出发,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有
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引导当事人履行义务,对涉及困难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案件优
先予以执行,对拒不执行法院裁判、暴力抗法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制裁。坚持讲究执
行艺术,改进执行方法,采取执行和解、分期执行、债权转股等各种方法,努力使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同时注意从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深入细致地做好工作,
力求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2008年, 全市法院执结案件2349件,标的额
3.9亿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初步建立执行威慑、执行联动、
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等制度,为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打下良好的基础。市中级法院
执行工作连续8年居全省先进位次, 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在莱芜召开,推广了市
中级法院的做法。认真贯彻全国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电视电话会精神,开展了为期
8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立案信访】 2008年,全市法院办理审查收案10613件,诉前保全563件。坚持源头
治理、领导包案、首问负责、信访责任追究等制度,实行“联动大接访”和院长轮流
接访,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息访不放过,大量涉诉
信访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接待来访1106人次,处理来信165件,结服信访案件181件,
其中市中级法院结服48件。在“两会”和奥运会残奥会等重要敏感时期,全市法院无
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受到省法院表彰。市中级法院和钢城区法院荣获“全省法院涉诉
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司法保障】 市中级法院积极争取政府及财政部门的支持,先后投资492万元完成警
车采购、法桌法椅更换、科技法庭建设、信息中心建设、中央空调安装、消防设备改
造、内墙粉刷、外墙防水,楼顶防水、会议室改造、宿舍区自来水管道改造、网络升
级、办公系统软件安装、门禁、办公标牌设置、法官走廊清洗、廉政文化苑建设、干
警食堂建设等18个建设项目。两区法院投资建设信息化机房、科技审判法庭,开辟法
官走廊,实现了法官与当事人分道进出审判庭,均被授予“全省法院法庭建设先进集
体”称号;在建立局域网、与省法院广域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升级审判业务管理系统,
安装ESOA网络办公系统和业绩档案系统,初步实现了审判网络化、管理信息化、办公
无纸化的目标。司法技术工作积极适应职能转变的新情况,明晰职能定位,规范工作
程序, 确立质量标准,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办理750件各类对外委托技术鉴定案件,
接受大量技术咨询,在全省法院司法技术工作会议上,市中级法院技术室受到表彰。
司法警察工作坚持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定位,高标准落实,一次性投入资金20余万元
高规格购置警械器材35种400余件,为司法警察保障工作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司法便民】 市中级法院民一庭、两区法院分别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和“市
级文明单位” 称号。推广莱城区法院牛泉法庭建立“便民合议庭”的做法,以现有6
处人民法庭为依托,在不设法庭的14个乡镇设立“便民合议庭”,灵活安排开庭时间,
利用业余时间到案发地调查取证、开庭审理案件,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之苦,
缩短了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省法院院长周玉华,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建成批示予以推广,《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
等报刊分别在头版进行了全面深度报道。莱城区法院牛泉法庭被省法院记“集体一等
功”。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养老金、劳动报酬、伤
残赔偿金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审理涉及弱势群体等案件1659件,
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60余万元。 钢城区法院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制
度的做法被省法院推广。

【法院管理】 以限制司法权力滥用为核心,建立“五项机制”,强化“五个管理”,
即针对纪律状况、工作效率和上访案件等问题,建立纪律作风、纪检监察、审判质量、
信访工作通报批评机制,强化日常工作管理;针对案件裁判、发改案件、办案效率、
开庭纪律等问题,建立庭审全程监控、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聘请执法监
督员等监督机制,强化案件质量管理;针对个别人不在意审判质量、不关心法院形象、
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建立全员考评排序、专项工作单项排序等考评激励机制,强
化全员绩效管理;针对政绩评价不具体、考核依据不客观、优劣比较不充分等问题,
建立完善公开招录、竞争上岗等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干部选用管理;针对“人情案、
关系案”说服教育作用不大、个别领导干部存有好人主义、不敢触及矛盾等问题,建
立诫免谈话、引咎辞职等惩戒追究机制,强化岗位责任管理。

【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风建设年”、“大学习大讨论”、
“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和创建“五型法院”(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
型、文明型)等活动,司法形象和公信力提升。全省法院政治部主任会议在莱芜召开,
推广了莱芜法院的经验做法。市中级法院和两区法院均被授予“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
作先进单位”称号;钢城区法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
强化对干警的教育培训,开展“一季一讲”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司法理论前沿和
审判实务专题讲座;紧紧围绕审判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自主举办《物权法》
《破产法》《劳动合同法》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劳动与社会保障、妥善审理金融危
机引发案件等培训班;开展庭审观摩、理论研讨、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法
官、调解能手、调研拔尖人才评选等活动,增强了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诉讼调
解、文书制作等业务能力,提高了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本领。市中级法院
商事审判实现了“无改判、无发回重审、无上访缠诉、无申诉、无超审限、无违法违
纪”的“六无”目标;全市法院有26名干警的35篇调研文章在省、市研讨活动中获奖,
有24个集体、5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机关表彰奖励。
(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