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专营与盐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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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8年,共购进食盐13300吨,完成计划的167%,排名全省第一,食盐包装
袋购进(折吨) 4980吨,完成计划的113%,排名全省前列。全市共销售各类盐23400
吨, 创历史最高水平, 其中食盐销售15000吨, 同比增长3300吨,小包装食盐销售
5000吨, 同比增长500吨,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工业盐销售8400吨,有力保证
了全市生产生活用盐供应。

【食盐专营】 一是优化食盐网络布局。为严格食盐零售许可证管理,规范食盐市场
经营秩序,进一步完善食盐直销网络,3至5月,市盐务局立足莱芜盐业市场实际,集
中开展食盐零售许可证换证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本着“方便群众、利于管理、
布局合理、辐射到位”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规定办证程序,严格
换证标准并加强检查督导,确保了换证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这次设点、换证
较上次精减300余个, 进一步优化了网络布局,完善了网络体系,为推动食盐流通现
代化进程打下良好基础。二是积极开展送销服务活动。通过细化片区分工,完善送销
制度,健全送销机制,以全市乡村(社区)零售点为依托,以开展“碘盐送万家,健
康你我他”送销服务活动为载体,倡树“专营为民,服务于民”的经营理念,不断加
强送销队伍建设。服务活动中,送销员甘于吃苦,无私奉献,积极送盐进厂、到村、
上门、入户,为千家万户提供了优质快捷的服务。生姜、酱菜腌制期间,为确保腌制
用盐供应,市盐务局组织人员提前进入产区,积极做好入户调查、市场分析、征求腌
制户建议、签订食盐安全协议等前期工作,严格履行“电话要,食盐到”的服务承诺,
确保腌制用盐市场供应,为遏制私盐流入,促进日晒盐销售提供了重要保证。三是大
力加强食盐安全工作。从食盐购、销、存等环节入手,不断加大食盐安全工作力度。
通过进一步加强仓储管理,明确质检员职责,加大措施,强化责任,严格把好食盐出
入关。以和庄乡为试点,积极开展“食盐安全示范村”创建活动,有效杜绝了私盐充
斥市场,确保了食盐终端用户的消费安全。为有效预防、控制食盐安全事故,及时应
对食盐市场异常情况,制定完善《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不
断强化食盐应急措施,确保在异常情况下合理处置,防患于未然。

【盐政执法】 一是拓宽宣传渠道。在抓好下乡、入户宣传的同时,借助“3?15”消
费者权益日与“5?15”碘盐宣传日,积极会同市疾控中心走上街头,深入超市、商场
及学校、民工食堂,大力宣传盐业政策法规,并通过莱芜市电视台、莱芜日报社等新
闻媒体集中报道活动开展情况,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在市委党刊《莱芜调研》发表
署名文章,刊登大幅彩页,向省盐务局积极报送莱芜盐业信息并在内部期刊《山东盐
业》发表署名文章,利用莱芜电视台黄金时段开展字幕宣传,大力宣传盐业政策法规、
莱芜盐业发展状况及盐政执法工作情况,不断提高莱芜盐业知名度与影响力,食盐专
营政策更加深入民心。二是加强市场整治。坚持“查内堵外、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
采取日常检查、集中治理与拉网式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有重点、不间断地自行搞好市
场检查,保证了专营工作正常有效开展。针对莱钢、泰钢、水泥厂等工业用盐企业,
采取上门监督检查,讲明盐业法规,指明购货渠道,明确专盐专用,对个别企业私购
卤水行为进行了查处和规范,维护了工业盐市场秩序。三是积极探索盐警执法机制。
市盐务局注重强化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配合协作,进一步加大了联合执法力度。通过
加强与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协调沟通,将运盐车辆列入其检查对象,建立完善“堵源
头”执法体系,有效缓解了交通日益便利造成的上路稽查难的问题。通过与市经侦支
队及时召开联席会与座谈会,及时解决联合执法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
联合执法思路,“清市场”执法体系日臻完善。在2007年侦破“9?29”涉盐大案的基
础上,2008年与公安、检察机关积极配合,抓好取证、移诉等收尾工作,为法院机关
审判受理打好基础,不断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结合的新路子。执法工作中,市
盐务局注重协调与公安、检察等各级部门关系,充分利用其职能作用,控好源头,管
好市场,逐步建立起“堵、打、防、判”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了私盐贩子的嚣张气焰,
有效遏制了私盐入境冲销,为进一步深化食盐专营,维护全民健康创造了良好环境。
(张泽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