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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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被莱芜市委、市政府列入2008年为民
办的8件实事之一。 年内,进一步深化完善以货币直补为特点的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
保障制度,将住房保障对象在全省率先扩大到农民工家庭和城中村居民,实现城市低
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政策全覆盖。根据莱芜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提高住房保障标
准,经济适用住房补贴标准和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14.3%和13.1%。年内
共解决150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其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13户,进城
务工农民工家庭368户,城中村居民家庭419户。截至年底,通过货币直补方式,累计
保障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902户,对提出申请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
同时认真落实退出机制, 有126户因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改变而退出,不再发放补
贴。 10月9日,《中国建设报》头版头条刊发《山东莱芜:住房保障网不仅罩城里人
也罩农民工》 的新闻报道; 11月2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共同关注》栏目制作
《城乡新事》专题节目,重点介绍了莱芜市对农民工实施住房保障的相关内容。将农
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08年度工作创新奖。落实有关政策,
多渠道解决企业职工住房困难,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对2家住房困难职工较多
的企业,进行了集资合作建房审批。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开发投资继续增长,全年完成房地产投资21.56亿
元, 同比增长5.4%,其中住宅16.27亿元,同比增长14%;施工面积207万平方米,其
中住宅156万平方米, 新开工5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4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79万平方
米, 同比增长13.86%,其中住宅61.2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4%。小区建设水平不断
提高,福莱佳园项目被授予全国“广厦奖”称号,长勺小区荣获山东省优秀住宅小区
称号。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意见书制度和综合验收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理顺开
发程序,做到规范明确、有章可循。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房地产开发、商品房
预售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市场秩序明显改善,违法违规销售和不良广告宣传得到有
效遏制。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鼓励普通商品
住房消费。 完成2008年、2009年2个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
的编制工作。按照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指导和大力推进开发企
业在住宅建设中广泛应用“四新”技术,促进了住宅产业化水平的提高。滨河花园小
区一期工程被评为山东省节能65%试点工程和山东省节能省地建筑奖, 福莱佳园三期
工程被评为“A级性能认定住宅项目”。

【房地产交易】 认真落实《房屋登记办法》,不断规范交易流程、减化办事程序、
提高工作效率。全年共完成各类登记7478件,其中初始登记3171件,转移登记2734件,
抵押登记853件,变更、注销、补换证登记720件。制定出台《关于规范房地产交易市
场秩序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意见》(莱政发〔2008〕43号),促进了住房二级市场发
展。 投资180万元, 建立房产交易信息化平台,房屋登记等4套系统投入运行,加快
“网上房产”建设,实现房屋登记拍照录入、电子审批、身份证辨别、效能管理、排
队系统等业务管理信息化。 制定出台 《莱芜市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办法》 (莱政发
〔2008〕42号),使房屋登记发证工作延伸到农村。

【城市房屋拆迁】 按照“四合法一到位”的原则,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全年共
发放拆迁许可证30份,拆迁房屋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认真落实各项拆迁政策,建立
初信初访接待制度,在拆迁现场设立信访接待室,实行有访必接、首问责任制,认真
及时解决拆迁信访问题,全年没有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案件办结率达100%。

【物业管理】 以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为契机,开展小区容貌环境综合整治,做到从业
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收费标准;
保安、保洁、绿化服务到位,投诉、应诉、回访机制健全,提高了业主满意率。积极
建立示范引导机制,鼓励企业创建优秀物业,制定市级优秀物业管理办法,组织全市
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达标考评工作。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住宅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得到加强。 新发展4家物业服务企业, 全市达到25家, 从业人员
1128人, 服务小区和大厦项目110个。积极开展物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全年培训从
业人员300人次,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吴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