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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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干
部学法用法列入全市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目标和党委(党组)中心组理
论学习计划。健全完善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专题培训、
普法年度考试、 干部任前考法等各项干部学法制度。配合市委组织部,先后4次对72
名拟任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考法。7月25日,聘请《物权法》起草专家小组负责人、
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江平教授为全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讲授《物权法》,市委书记、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建成等11名市级领导及全市500余名副县级以上干部听取了讲座。
2007年,全市各级机关共举办法制培训126期,参训人员1万余人次。二是扎实开展法
制宣传教育,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年内,围绕平安和谐
莱芜建设、重点工程建设、村“两委”换届选举等主题,通过上街宣传、送法进村、
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先后组织开展11次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发放宣
传材料10万余份, 解答法律咨询4100人次,营造了全民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3月23
日,开展“平安莱芜”建设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市、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采取发放法律明白纸、法律书籍、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形式,分别在市、
区主要路段和乡镇(街道) 政府驻地进行宣传。共设宣传点38个,发放宣传材料3.6
万余份,摆放展板60余块,解答法律咨询340余人次,更新法制宣传栏1300多块。7月,
通过上法制课、送法律书籍等形式,组织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8月至9月,组织全市
干部群众参与了“人文奥运、法治同行”、“百家网站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活动,积极宣传与奥运相关的法律法规。以老干部、老党员为主要力量,成立青少年
法制教育宣讲团。 年内,宣讲团的4个宣讲组到全市20多所学校上法制课30余次,受
教育学生近1万余名。“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举办“气象杯”有奖法律知识竞赛,在《莱芜日报》上刊登竞赛试题,共收到有效答
题卡2732份。12月4日,举行全市“12? 4”法制宣传日活动启动暨“气象杯”有奖法
律知识竞赛抽奖仪式, 现场抽取“气象杯”法律知识竞赛一等奖5名、二等奖20名、
三等奖50名、鼓励奖100名,评出单位组织奖10个。12月8日,组织全市5000余名科级
以上干部在各自的单位参加统一的普法考试。开展“送法下乡”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大力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农民工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赶法律大集、
举办法制讲座、 散发宣传材料、 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等形式,全市共开展
“送法下乡” 活动140余次,促进了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三是进一步深化“双示
范村”建设。把创建活动纳入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修订创建活动的内容和标准,突出“以民为本和构建和谐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干群
关系”等内容。全市新选择200个行政村开展这项活动,对已命名表彰的400余个“双
示范村”进行深化、完善和提高,对未达标村,则组织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
解力量, 选准突破口,靠上指导,逐村突破,收到了明显成效。4月11日至15日,中
央党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课题组对莱芜市开展“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促
进和谐社会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年内,有70%的村(居)达到创建要求,有3个
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13个村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9月24日至
25日,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在莱芜市召开,莱芜市作了大会典型发言。四是进
一步加大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力度。为适应农村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派出精干师
资力量,深入各乡镇(街道),在12个乡镇(街道)举办农村干部法律中专班,在学
人员达300余人。积极开展法学研究工作,举办全市“法治?发展?和谐”理论研讨会,
共取得法学理论研究成果106项。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全市有255人报名,有
40人通过合格分数线,通过率为18%,同比增长60%,在全省位居前列。

【法律服务业务】 一是坚持规范管理, 激发法律服务机构的发展活力。 深入开展
“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年”、“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
实践、“公证行业制度建设年”、“司法鉴定管理年”、“和谐社会与律师业发展”
理论研讨等活动,围绕近年来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座谈走访、
法庭旁听、征求意见、执法检查、查处投诉案件等多种方式,加大法律服务市场监管
力度,全年共旁听律师庭审辩护6次,走访当事人52人次,处理投诉案件7件, 注销法
律服务执业证25个, 取缔非法法律服务广告2个,纠正不当服务行为11项。加强律师
执业规范,从8月1日起,要求律师一律着律师袍出庭,增强自律意识,全市法律服务
公信力明显增强。 稳妥推进公证机构改革,完成全市3家公证机构的更名登记工作,
规范工资分配制度,推行公证人员合同聘任制管理。进一步理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加大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力度,促进了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建设。全年共办结各类鉴
案647件, 鉴定意见采信率达90%以上。指导汶水源律师所、鲁浩律师所分别加入众
成仁和律师集团、德衡律师联盟,加强了与省会城市群经济圈律师所和省内强所的交
流与合作。二是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完善市、区、镇、村四级法律援助
网络,总结推广凤城、羊里等6个乡镇法律援助站规范化建设典型,先后成立农民工、
困难职工、妇女法律援助维权工作站,在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煤矿莱芜
机械厂建立企业法律援助联络站,相继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军
营等活动,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降低援助门槛,扩大受援覆盖面,减
少了大量不安定因素。年内,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69件,同比增长23%。三是积
极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企业改制、
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成立招商引资、外经外贸、企业改制、涉法信访、金融房地
产等5个法律服务团, 分别参与政法机关联合接访、信访值班和打黑除恶专项斗争,
依法介入20家破产企业的改制工作,先后为济青高速南线建设、雪野旅游区建设、莱
芜发电厂改扩建等省、市重点工程提供法律服务260件,化解矛盾纠纷450起。全市律
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1267家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促
进了顾问单位的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法律服务业在为全市加快发展服务的过程中促
进了自身业务的蓬勃发展,2007年,全市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仲裁和司法鉴
定人员,共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4.1万件,同比增长16%,为公民和法人避免挽回经
济损失2.6亿元。

【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继续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五有、四规范”的
要求,抓好司法所管理体制、工作职责、运行机制和队伍素质四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
截至2007年底, 全市20个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60名,办公用房75间,80%的司法所达
到了省级规范化标准。二是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实现创新,人民调解职能作
用得到强化。 9月,协调市信访局、市综治办联合下发《关于成立区社会矛盾调处中
心的意见》,并指导各区依托信访接待大厅,在全省率先成立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
整合法律服务、信访、国土、行政执法等多支力量,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相互借力,
共同调处跨乡镇、跨区域的综合性纠纷。年内,各区司法行政机关共牵头调处化解复
杂疑难纠纷和信访案件19起,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总结推广
莱城区方下镇“四级预警、三级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及口镇申陈村“50年矛盾纠纷不
出村”的调解工作经验,健全完善联席会议、定期排查、情况报告、考核奖惩等人民
调解制度,指导各级调解组织重点围绕企业改制、园区建设、房屋拆迁、村“两委”
换届选举等热点问题,集中开展15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在全市形成了典型带动、
加强调解、共促和谐的良好氛围。年内,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969件,调处成功
2856件,调处成功率达96%。在7月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口镇申陈村调解
经验作为山东经验、 全国司法行政系统3个典型经验之一,作了大会发言,申陈村被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三是积极探
索刑罚执行改革, 启动实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成立社区矫正领导及工作机构。5月
21日,莱办发〔2007〕16号文件对《莱芜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进行转发,明确
规定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和任务、组织与队伍建设、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制度
以及试点的时间、方法和步骤等。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副市长任副
组长, 政法委、法院、检察、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9部门负
责同志为成员的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司法局局长刘静兼任办公
室主任。 6月11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刘静局长任组长,花富
义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组织召开有关会议,顺利启动社区矫
正试点工作。6月27日,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召开;7月13日,全
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启动大会召开,启动会后,试点工作分别在莱城区的羊里镇、方
下镇、凤城街道办事处,钢城区的艾山街道办事处、辛庄镇和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
先期展开。 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5月28日至30日,组织各区局分工局长、
基层科长和先期试点镇、街道司法所长共11人参加“全省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培训班”;
8月17日, 组织各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基层科长和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全市社
区矫正业务知识培训班”, 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全面开展做了准备。年内,全市共
接收矫正对象94人,试点乡镇对矫正人员普遍进行首次谈话教育,制定个案矫正方案,
每月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加强经常性联系、监督与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无
一人出现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四是狠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从3
月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三年内刑释解教人员现状及帮教、安
置、管控情况的摸底与核对查实工作。共核实513人,衔接479人,帮教且安置478人。
对年内接收的151名刑释解教人员,全部进行了帮教和安置,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12348专线建设】 加强“148” 专线法律服务工作, 先后解答群众电话法律咨询
4981人次, 接待来人来访827人次,协助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79起,收到了显著的
社会效果。

【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全系统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作风建设年”、创建
“五型机关”、“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和“爱心总动员”等活
动,推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创新奖制度,营造了创业、创新、创优的良好氛围。
坚持周五政治学习制度,累计出学习专栏5期,人均记读书笔记3万余字。组织司法行
政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平均成绩在98分以上。以提速增效为目标,开展
机关岗位练功,实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和行政问责制度,加大教育培训和文明创建
力度, 有7名机关干部参加了清华大学、山东大学等高校举办的政治业务培训,招录
了2名公务员,全系统共有66个单位、150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级的表彰奖励。其
中,市司法局分别被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授予“山东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2007年工作实绩突出单位”荣誉称号,局长刘静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
二是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局领导班子向社会做出廉
政建设集体承诺,坚持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加强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强
化了廉政约束力。“七一”前夕,组织各区司法局长、市局机关全体党员、局属各单
位、市直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党支部书记,到泰安监狱进行了一次生动的反腐倡
廉警示教育。坚持开门纳谏,加强社会监督,聘请18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
组织举办行风建设座谈会、“我为司法行政工作建言献策”调研征文活动。认真执行
“三会一课”制度,围绕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理
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 市政府工作会议精神等专题,8月22日至25日,举办局党组理
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 组织7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建知识教育培训,聘请市委党校
的党务工作者为全体干警讲党课。围绕“作风建设年”和“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召
开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都撰写自我剖析材料,进行深刻查摆。加强支部规范
化建设,新建市直机关党员活动室,制定和健全各项党员活动制度,并做到了版面上
墙。完成党建信息数据库建立工作,配备专职的数据库管理员。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
示范点创建工作,鲁浩律师事务所分别被省委组织部和市委授予“山东省基层党建工
作示范点”和“莱芜市基层党建示范点”、“莱芜市党建工作红旗单位”荣誉称号,
1名律师被评为山东省优秀青年律师。 三是进一步加强目标责任制管理。 建立完善
“调研先行、全员参与、集体决定、目标分解”的决策目标体系,“集中领导、分线
作战、责任到人、协调配合”的执行责任体系,“周例会、月调度、季分析、年总结”
的工作推进体系,“领导督查、单位督办、社会监督、百分制和千分制考核”的考核
监督体系,为圆满完成全年的工作任务提供了制度保障。四是积极服务“平安”莱芜
建设和投资软环境建设。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案件调处、妇女维权、
环境整治等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司法行政系统的安全卫生、计划生育、信访处理、
保密管理以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工作,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窗口建设,严
格按时限办结审批和服务事项,确保以上工作的顺利达标,有力地促进了“平安莱芜”
建设。
(李业清 张爱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