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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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平安莱芜”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能,与
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
定。突出打击重点,积极参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活动,维护了公平竞
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坚持对重特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提高办案效率,
全年未发生超时限案件;加强业务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
适用法律关,注重细节,防错防漏,年内批捕和起诉案件准确率均为100%;积极参与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各项综合治理措施,深入农村、企业、
学校, 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4个,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和法制宣传进学校、进
企业、进农村活动,组织干警到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上法制课11场次,进行以案
释法,教育2000余人,增强了群众崇尚法治、依法维权的意识,促进了全市治安秩序
的持续稳定。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全年立查贪污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各类职务犯罪
案件49人。注重治本,把关心爱护干部、保护干事创业的着力点放在预防职务犯罪上。
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针对发案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提出
检察建议,协助建章立制和落实防范措施;与交通、医疗、金融、电力等热点行业和
部门联手开展行业预防,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同步预防,实现了“无举报、无发案”
和“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预期目标;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向党委、政
府及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对策建议和调研报告,有效防范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
诉讼监督。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充分运用法律赋予
的监督手段,强化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对
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正确的裁判,积极向申诉人做好
服判息诉工作,严肃查处司法不公背后的犯罪案件,维护了公平正义;加强刑罚执行
监督,强化对羁押期限、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有力地打击
了又犯罪活动。

【贪污贿赂检察】 全年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0人,其中受贿案22人、贪污
案11人、挪用公款案1人、行贿案6人。一是加大查办大要案力度。突出办案重点,立
查大案21人, 要案1人。其中,查办的莱城区水务局原局长孙慎普等10人贿赂、挪用
公款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和震动,市委、市政府为此专门给市检察院记功表
彰。二是突出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针对商业贿赂犯罪的行业性特点,集中查处一
批商业贿赂窝案和串案。 立查各类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2人,占立案数的55%,其中查
办医疗卫生领域5人、教育领域 3人、工程建设领域2人、其他领域12人。三是重视查
办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针对群众对一些农村干部管理和分配国家征地款、青
苗补偿款等问题反映强烈、影响稳定的情况,依法立查涉农案件16人,平息了农民集
体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
治的原则,结合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建委、交通、医疗卫生、金
融、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进行系统预防;积极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同步预防工作,
有效促进了对职务犯罪的防控治理;认真推行廉政准入制度,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
为防范商业贿赂职务犯罪的有效手段,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刑事检察】 全年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70人,提起公诉1134人。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把打击的重点对准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其
中,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瑞栋等19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是莱芜市第一
例涉黑犯罪案件,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二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坚持适时介入
重特大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快捕快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
律关,有效地保证了办案质量,批捕和起诉案件准确率均达到100%。三是加强诉讼监
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以纠正
有罪不纠、 以罚代刑为重点,依法监督立案7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
撤销案件1件; 对应当逮捕、起诉而未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追诉18人,
对不符合逮捕、 起诉条件的依法决定不捕不诉10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
出抗诉1件。

【渎职侵权检察】 全年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各类渎职侵权案9人,提起公诉4人,
法院作出有罪判决8人。 围绕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和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深
入开展查办破坏环境资源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此类案件3人;严格执行立案标准,
严禁超管辖立案,重复立案,并加强对案件处理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办案程序,
规范办案活动,特别是在初查、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侦查取证等关键环节,严格依
法办案,确保所办理的案件均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控告申诉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225件,其中举报类信访164
件、控告申诉类信访60件、刑事申诉类1件。在135件首次举报中,贪污贿赂等经济案
件线索73件、侵权渎职案件线索62件,举报中心初查案件线索12件。一是加大举报宣
传力度。于6月11日至15日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设立4处宣传站,发放宣传材料
800余份, 展出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展板80余块,接受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受理各
类举报线索15件,受教育群众达4000余人。二是积极开展举报初查。严格按照最高人
民检察院规定的举报初查范围和程序,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不徇私情,注重办案效果,
并做好初查结果的处理反馈工作。三是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坚持举报线索由举报中心
一个“窗口”对外,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分流,统一反馈。严格按照上级关于
举报线索的管理规定,确定专职干警负责举报线索的受理、登记、报批、协调、移送、
备案等工作, 严格执行对一般举报线索在7日内分流处理完毕,要案线索经分管检察
长批准后在3日内分流处理完毕的规定,确保了莱芜市涉检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

【民事行政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对认为确有错误
的民事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8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3件,法院改判11件,调
解1件,维持3件,抗诉案件再审改判率达到80%。积极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
对正确的裁判或申诉理由不足的案件,努力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使申诉人服判息诉,
有力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监所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加大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
动的监督力度,维护国家法律在监管场所的统一正确实施。一是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
的监督检察。联合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
动, 共核查监外执行罪犯1261人,发现脱管失控159人,64名罪犯档案内法律文书不
全及没有相应的帮教组织,依法向执行机关提出检察建议40条,提出纠正意见38条。
二是严厉打击监外人员违法行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6件3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
件27件70人, 对有重大违法行为的2名监外执行罪犯建议收监,有力地打击了又犯罪
行为,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三是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严格落实驻所制度,
确保驻所值班干警不脱岗、不空岗。全年对监管单位开展安全防范检查50次,联合检
查11次,发现并督促监管单位消除事故隐患18起,提出检察建议36条,防止了各类事
故的发生。

【检察技术】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技术职能,坚持“依法、科学、客观、公
正”的原则,积极开展检验鉴定、现场勘验、文证审查等各项工作,为检察工作提供
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全市检察技术部门共办理各类案件152件,其中,检验鉴定3件、
文证审查48件、 提供技术协助101件,每一起案件都做到鉴定依据可靠、方法正确、
论证充分。积极做好信息化应用的指导培训工作,确保全市检察机关全部按时实现了
网上办案。

【队伍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正确的理念教育和引导
干警,努力推进政治立检、素质强检、作风兴检,保障检察队伍不断实现自身的科学
发展。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转变干警执法观念。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
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着力解决少数干警的特权思想和霸
道作风,不断统一执法思想,强化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司法品性和职业操守,
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注
重优化班子结构,调整充实两级院班子成员,形成了搭配合理、优势互补的领导核心;
深入推进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转变工作作风,理清思路谋发展,集中精力抓落实,确保检
令畅通,增强班子合力。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认真实施“素质
工程”,广泛开展“苦练基本功”活动,采取业务培训、案例研讨、技能竞赛和随机
点录考核等多种形式,加大岗位练兵力度,上下联动,全员参与,队伍的业务素质和
执法水平显著提高,涌现出一批省、市级办案能手和专业人才。其中,市检察院副检
察长李万堂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苗成营、反贪局书记员亓
步首、反贪局书记员李淑贤,莱城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毕于峰、反贪局副局长兼侦查
一室主任刘勇等五名同志记三等功。四是加强规范化建设,优化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
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正确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障,健全完善检察业务、队伍管理、检务
管理、行为规范四个方面的制度,确立统一的标准要求,防止执法办案和日常工作的
随意性;积极推进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初步实现网上办公、
网上办案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
建立以“目标预期、过程推动、结果评估”为主要内容的科学发展目标落实机制,通
过自查自纠和检查评估,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落实不到位、标准不够高等问题,促
进了执法作风转变和工作创新发展。五是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监督。
推行阳光检察,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将检察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
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多次邀
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
交办案件,经常听取批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促进了严格公正执法。

【全市检察工作会议】 3月15日,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会
议精神,总结2006年检察工作,安排部署2007年工作任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
胜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传泉,副市长毕玉惠,市政协副主席李禄生、市纪委副
书记崔甲元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李胜玉对2006年全市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
评价,并提出新的要求: 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
安莱芜”的高度,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安全和
稳定;认真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
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高度重视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努力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大
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
职权,健全检察经费保障制度,完善检务保障机制,保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郝
广谦检察长在会上总结回顾2006年检察工作,深入分析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提出2007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工作中,重点在四个方面加大力度。
一是加大办案工作的力度,在提高办案数量、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批捕、起诉工作
要达到“双无双百” (无错捕、 无错诉,批捕案件准确率、起诉案件准确率均达到
100%) 的目标;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要实现“一个稳定、三个提升、一个确保”( 稳
定办案数量,保证完成考评目标,提升案件起诉率、提升起诉大要案率、提升有罪判
决率,确保不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目标;诉讼监督抗诉案件改判率要稳步提高,杜
绝超期羁押。二是加大创新发展的力度,在推进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
制建设上下功夫。业务建设要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上下功夫;队伍建设要
在机制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信息化建设要在提高应用水平上下功夫,推动各项工作
出特色、出亮点。三是加大苦练内功的力度,在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上下功夫。
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搞好查摆整改,增强教育效果;要努力建设
学习型机关,强化教育培训,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创新培训形式,进一步提高领导素
能、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四是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在全市检
察系统广泛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思想
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全市检察队伍建设健康深入发展。
会上, 郝广谦检察长分别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纪检组长和两区检察院检察长签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议表彰200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和市检察院机关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高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