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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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全市事故总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但经济
损失有上升。 全市累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788起,同比下降33.6%,死亡101人,同比
下降9%, 重伤58人,同比下降64.6%,经济损失632.8万元,同比上升16.6%。其中道
路交通事故累计发生746起, 同比下降34.9%,死亡89人,同比下降11%,重伤56人,
同比下降65.6%,经济损失241.69万元,同比下降29.5%;火灾事故累计发生31起,与
上年同期持平,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59.6万元,同比下降12.7%;工矿商贸
企业累计发生事故11起,同比上升10%,死亡12人,同比上升9.1%,重伤2人,同比上
升100%, 经济损失331.5万元,同比上升幅度较大。
从2006年总体情况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比较平稳,除经济损失有上升外,事故
总量、死亡人数、重伤人数三项指标呈下降趋势,各项指标均未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
制指标, 全市境内企业连续五年杜绝了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发生。从事故统
计情况分析,主要呈现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一定上升。特
别是自2006年6月1日颁布《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来,加大对责任事故的处罚和赔
偿力度,致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上升幅度较大。全年全市事故总量同比下降33.6%,
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却上升16.6%; 二是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止。2006年上半
年, 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急剧上升,至6月底死亡人数达到82人,占全年道路交通事故
指标的85.4%, 形势十分严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要坚决遏止道路交
通事故的发生。公安部门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强化源头
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使死亡人数大幅度上升的势头得到了及时遏止,道路
交通事故的各项指标都呈下降态势,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三是工商贸
企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起数、重伤人数、经济损失同比有所上升,特别是
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相对较为严峻, 事故起数占到了工商贸企业事故总量42%。
从隶属关系上, 省属以上企业发生7起,死亡8人,重伤2人,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年
的58.3%和66.7%。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
会议对安全生产进行研究部署。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对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
进行了专题研究,强调一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市委第十
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审议通过的《中共莱芜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
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把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
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
的理念,把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则落实到各项工作中,贯穿于经济社会发
展的全过程,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三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围绕着全年总体工作思路,以安
全生产的落实为核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生产控制目标、落实责任和监督考核“三个
体系”,把抓好安全生产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执政能力的重要指标,坚决实行一岗
双责,一票否决。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重新进行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政
府、部门、企业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量化控制指标,细化工作指标,使安全生产工
作指标与控制指标有机的结合起来,解决了“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在
2月28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 市政府与各区、政府有关部门等48家单位
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
关部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将安全目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
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监督考核力度进
一步加大。市安委会坚持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成员会议,调度各级各部门目标
完成情况,分析形势,布置工作,督促各级各部门不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把
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各级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分别于6月20日、12月4日进行
了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各单位的责任感和压力感,促
进了各项措施的落实。三是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6]66号)文件精神,市政府研究
制定《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对省政府66号文
件提出的10个方面36条工作措施进行进一步的分解、 细化,提出了8个方面34条工作
措施。
【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 煤矿方面。重点开展以治理瓦斯为重点的“一通三
防”安全整治。煤炭部门聘省煤矿通风检测站对全市煤矿矿井通风能力进行检测核定,
配合临沂专家组对全市矿井生产能力进行复核, 组织专家完成年度瓦斯和CO2等级鉴
定,为矿井通防管理提供了科学的参数。针对专家查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进行及时整改,有效杜绝煤矿井下风速超限、瓦斯超限、不合理串联通风和超能力生
产现象。 非煤矿山方面。重点组织开展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论证。5月,组织水文、地
质、矿建、采矿、机电等方面的专家,对全市沿汶河两岸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11处
地下开采矿山进行水文地质条件分析论证,摸清了各矿的水文地质条件、防治水工作
重点以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性建议,使各矿山企业的探防水设施得到
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方面。重点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以辖区内
所有高速公路、省道、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区乡及农村道路等为整治重点,
进一步加大对路面管控、车辆源头管理和公路危险路段的整治力度。通过专项行动开
展,消除了一批客运安全隐患,查处了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
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高速公路恶劣天气预警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事故起数、死
亡人数、重伤人数和经济损失都有了较大幅度下降,使道路交通事故有了明显好转。
危险化学品方面。安监、质监、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对危险化学
品生产运输、储存和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整治,督促各从业单位加强管理,改善安
全生产条件,杜绝违章违法行为。同时,根据莱芜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品种和
规模, 确定中石化油库、固德化工、天元气体和东浩化工4家企业为莱芜市汽柴油、
煤焦制品、压缩气体和液氨的卸载基地,解决了超装、超载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
全隐患。烟花爆竹方面。在抓好生产企业坚决杜绝“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
超药量和改变工房、仓库用途)现象发生的同时,强化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与各级
公安、供销、工商等部门联合,对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共查出隐
患267条,下达整改指令书160份。公众聚集场所方面。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
作,有效地杜绝了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执法年” 活动】 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
抓落实”的检查机制,深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年,先后组
织开展以“强整治,消隐患,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五
一”、“十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查隐患,抓整改,降事故,保目标”为
主要内容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等4次全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各类安全生
产专项检查。2006年,全市共组织各类检查和督查活动23次,各级各部门共抽调专业
技术人员近千人, 先后组成检查组260余个, 检查企业15000余家, 查出事故隐患
28000多条, 并责令企业及时对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有效预防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了生产安全。一是全面检查与重点监察相结合。2006年,全市
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队伍共检查企业362家、 1621次,填写《现场检查记录》1532份、
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1256份,查出事故隐患2247条,填写《复查意见书》768份,
立案查处15起, 经济处罚19.5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家。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
各级安全生产监察队伍重点加大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等重点行
业以及全市50家重点监控单位的检查力度,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
生产企业坚持每月一检查、每月一复查;对冶金行业每季度一检查,每季度一复查,
切实将这些重点企业全部纳入监控之中,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专项监察
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各级安监、公安、质监、建设、国土资源、煤炭、交通等部门认
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市公安局以“创
建平安大道”和“深化畅通工程”活动为载体,以“双创一巩固”活动为契机,成立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适时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汽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摩托车
驾驶员不戴头盔、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市交通局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集中整治活动, 吊销1家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取消15
名不合格人员的从业资格, 对技术情况达不到标准的3台车辆强制退出危险品运输市
场。市国土资源局对矿产资源勘察开采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共查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
案件62起,查封大型装载运输车23辆,炸毁并填平多处私开滥挖小煤井。为进一步加
大执法力度,增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权威性和时效性,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
相互协作, 开展一系列联合执法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1月底,市公安局、安监
局、供销等部门联合对全市烟花爆竹管理销售情况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保证了春节期
间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稳定、有序; 3月,市质监局、公安局、安监局、工商局、
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对全市范围内火烧油炉进行集中整治, 共检查火烧加工点420
个,查出油炉使用经营户120家,对不符合规定逾期不整改的17家油炉进行强制拆除,
消除了社会关注的一大公众隐患; 7月,市气象局、安监局、公安局、建委、交通局、
旅游局等部门联合对全市防雷重点企业、单位进行防雷专项安全检查,并积极做好落
实隐患整改工作; 8月,市安监局、建委联合对全市液化气站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加
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年初,市政府组织开
展以“强整治,消隐患,保安全”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确保了两
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五一”和国庆节期间,在全市分别开展以“严格落实、
严格检查、严格整顿、严格管理”和“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重点的
安全生产大检查; 自11月至2007年3月,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以“查隐患,抓整改,降
事故,保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涵盖元旦、春节及“两会”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整治敏感时期。
【安全生产源头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工作。继续加大对建
设项目“三同时”的审查力度,严格程序,加强审查监督,先后组织对莱钢焦化厂焦
炉工程、天元气体有限公司制氧机工程、泰钢新建高炉工程、九羊公司的焦化项目等
重大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有效杜绝源头隐患的产生。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继续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
行业实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发证,从源头上
杜绝隐患企业进入市场。同时,加强对取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许可证发证工
作“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许可证发放工作管理和企业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确保了
取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不断提高。 全年,全市共发放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2家;
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4家, 办理换证、变更加油站114家;乙种危险化学品经
营许可证26家(其中换证企业5家)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17家;烟
花爆竹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3家;全市182家建筑施工企业全部取得安生产许可证。
加强外地进莱施工企业的管理,对年内进莱芜施工企业进行登记备案。莱城区积极开
展执法活动,共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小化工和烟花
爆竹经营网点等非煤矿山企业29家,有力的打击了非法行为。开发区结合危险化学品
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回头看”活动,对事故多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及
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全年共组织大规模检查4次,涉及生产经营单
位49家,查处事故隐患160处,完成整改146处,下发执法文书70余份。
【安全生产“双基” 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区分层次、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依据莱芜市实际,分别制定煤矿、非煤矿
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具体方案。为确保工作实效,各
级各部门对确定的试点企业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及时调度,督促各试点企业积极开
展创建工作。试点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了本质安
全水平。 截至年底,全市有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等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莱新铁矿
等5家非煤矿山通过了省里的考核验收。 二是认真搞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
按照省安委会的部署要求,4月4日,组织召开全市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会议,
对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员进行培训,明确了各
部门企业的职责,要各部门企业按照《莱芜市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规
定的时间进度,做好各自分工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估、备案和验收工
作。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扎实做好集中宣传教育。6月1日,市安委会成员单
位在市文化中心广场开展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普及安全知识,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问题。活动中,共展出图片、展板400余块、
悬挂横幅1000幅、 发放宣传资料24000份、出动宣传车6辆、接受群众咨询12000余人
次。组织参加省里各项比赛活动,开展联合执法,安全标准化样板企业帮促,应急救
援预案演练等一系列活动。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利用执法检查机会开展“送法下企业”
活动,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
产常识,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
性好转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认真做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
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不断增强他们的安全操作技能、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
法律意识。全年共考核特种作业人员2773人,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342人。
四是搞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
道路交通、火灾、特种设备、工程建设及燃气、森林火灾、卫生防疫等10个行业和领
域的应急救援预案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
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11月23日,国家安监总局和华电公司在莱城电厂
组织开展全国电力系统典型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大大提高了莱芜市应对突发事故的应
急救援能力。
(卢诗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