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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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 围绕平安和谐莱芜建设,组织开展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148”
法律服务专线宣传、“12?4”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重点宣传《宪法》《土地管理
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信访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知识,以及与招商引
资、平安建设、民族宗教等有关的政策法规,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
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有效地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建设平安莱芜、自觉维护平
安莱芜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深化“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经验和“民主法治村”创建活
动, 市、区、乡镇三级联动,组织实施法律服务“百千万工程”,指导100名法律服
务人员和法制宣传员,深入社区和农村,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60余次,举办法制讲
座45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件,起草修改合同16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5千余人次,
发放法律服务“明白纸” 和宣传手册6万多份,在城乡基层营造了厚德重法的浓厚氛
围。2006年,全市70%的村居达到“法德结合文明理家”和“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
有11个村分别被命名为全国、 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莱芜市被中宣部、司法部授予
“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以此为动力,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再
宣传、再发动、再深入。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开办全市党政干部法律本科班和
农村干部法律中专班,编辑出版《公正执法与构建和谐社会》论文集,以深化“法德
结合文明理家”和“民主法治村”创建经验、服务新农村建设为主题,举办新农村法
制建设理论研讨会,推出优秀论文成果96篇,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法律人才和智力支
持。 起草印发“五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市纲要,明确了市财政按人均0.2
元拨付年度普法专项经费的标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
内容, 为顺利实施“五五” 普法提供了有力保障。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召开全市
“四五”普法依法治市总结表彰暨“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动员大会,总结“四五”普
法和“二五”依法治市工作,表彰了63个先进单位和110名先进个人,部署了“五五”
普法“三五”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市委书记于建成向大会致信,对普法依法治市工作
提出了明确要求,使“五五”普法以强有力的态势顺利开局。圆满完成国家司法考试
莱芜考区考务工作,共有231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为12 %。

【法律服务业务】 组建成立山东振东律师事务所、弘正司法鉴定所和鲁中司法鉴定
所, 进一步壮大了法律服务队伍。 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法律服务市场执法检查活动”、“公证岗位培训活动”和“律师文化建设年活动”,
严肃执业纪律,规范执业行为,倡导处所文化,法律服务业的社会公信力明显增强。
组织律师参加全省首届律师辩论大赛, 取得了全省团体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有1名律
师被选拔为全省律师优秀辩手,代表山东省参加第二届全国律师辩论大赛,充分展示
了莱芜律师的良好素质和风采。召开“我爱我家”律师所文化建设理论研讨会,进一
步推动了全市律师所文化建设。 认真解决制约法律服务发展的突出问题,出资5万元
设立“年轻律师培养基金”,协调市委政法委及公、检、法机关,联合下发《关于律
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关问题的规定》,为律师服务创造了良好的执业环境。
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成立市司法局“打黑除霸”工作领导小组,配合相关部
门共同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实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设法律
援助、仲裁业务服务窗口,依托鲁浩律师事务所成立全市首家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工
作站,各乡镇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每个村居确定1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建立健全市、
区、镇、村四级法律援助网络,方便了基层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咨询和需求。落实发
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8万多元, 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者的办案积极性。继续开
展“农民工讨薪” 、“残疾人法律援助”等专项行动,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46件,
同比增长22%, 解答法律咨询386人次,接待来人来访146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
体的合法权益。 争取有关企业捐赠2万元法律援助资金和律师执业保险金,在全省乃
至全国率先启动法律援助社会捐助机制,拓展了法律援助捐助渠道。这一做法,得到
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大众日报》作了专题报道。组织广大律师、公证、仲裁、
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紧紧围绕全市“双创一巩固”活动、招商引资、企业
改制、城镇拆迁、济青南线高速公路建设、牟汶河综合治理、雪野水库治理整顿、新
农村建设以及 “严打” 整治斗争等重点工作,拓宽法律服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
量,依法维护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职能,指导律
师通过调查证据、提供法律意见书,依法介入市化肥厂、鼎力集团、华冠集团等20多
家企业破产改制工作以及华冠集团职工上访、东方红村拆迁上访等“热点、难点”问
题,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全年全市法律服务人员共担任法律
顾问1232家,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3.9万余件,同比增长19%,为公民和法人避免挽
回经济损失1.8亿多元, 成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市公证处被评
为“省级文明公证处” ,汶水源律师事务所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1名
律师和1名公证员分别荣获“山东省优秀律师”和“山东省优秀公证员”荣誉称号。

【基层基础建设】 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严格按照“五有、
四规范”标准,狠抓司法所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加大基层司法行政干
警培训力度,65%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
在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并按3人以上配齐了司法所工作人员。
在全市乡镇配齐副科级司法所长这一做法,开创了全省先河,有力地调动了广大基层
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了司法所吸聚乡镇人才的良性循环机制,从根本上
稳定和优化了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司法行政工作在一些乡镇难开展的被动局面得到根
本扭转。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广莱城区方下镇“四级预警、三级联动”
及口镇申陈村人民调解经验, 全市有60%的乡镇调解中心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基本
形成了村有调解组织、乡镇有调解中心、区有联席会议的调解网络,人民调解、司法
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逐步完善,化解效能明显提高。
全年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3606件,成功调处3562件,调处成功率达98%。
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和安置工作进一步强化, 全市帮教和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22名,重
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3%以下,有效地避免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12348专线建设】 大力加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解答法律咨询4976人次,
接待来人来访673人次,预防和消除群体性上访19件,收到了显著的社会效果。

【队伍建设】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
局和党的领导5个方面的内容, 从把握执法服务方向、端正执法服务思想、规范执法
服务行为、提高执法服务能力入手,通过召开动员会、举办学习培训、演讲比赛、写
读书笔记、外出参观等方式,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广大干警和法律
服务人员普遍受到了一次全面深刻的法治理念教育,公平执法、诚信服务的意识进一
步强化,执法执业的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认真开展学习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章、
贯彻党章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党
员队伍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新的变化。加强工作责任机制建设,制定出台《市司法局重
点工作责任分工》和《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明确了市局领导、机关
科处室、局属各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及各区司法局的工作目标和执行责任,初步形成
较为完善有效的工作责任体系。 5月,市委书记于建成到市局进行工作调研,对近年
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司法行政部门如何服务中心工作等提了要
求,为司法行政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以此为动力,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教育和荣辱观教育,在认真抓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文明创建、立
功创模活动, 共有47个先进集体和114名先进个人分别受到国家和省、市表彰奖励。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局领导班子和党组成
员的职责, 带头执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全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吸收4名
同志加入了党组织, 5名同志通过局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继续加强全系统行风建
设,全局为建设希望小学、捐助身患重病律师、慈心一日捐、爱心助学等活动,捐款
5万多元,捐物69宗,捐书440多本,展示了司法行政干警的文明形象和良好风貌。坚
持从优待警, 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30多万元,购置局机关办公用车1辆,
复印机1台,微机5台,提高了机关办公自动化水平,较好地适应了工作需要。组织31
名机关工作人员、66名执业律师、44名公证人员进行了健康查体。为市局机关、市法
律援助中心、 仲裁办和法学会争取400多平方米的新办公用房,全局后勤装备、机关
办公自动化、信息调研等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李业清 陶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