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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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全市法院深入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忠实履
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
得了新的发展进步。
审判执行工作成绩突出。坚持服务大局的司法指导思想,围绕实施“十一五”规
划、建设平安莱芜、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等重大部署,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共受理各类案件8526件,审、执结8092件,结案标的额达9.9亿
元。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10件,审、执结890件。未因审判执行不当引发矛
盾和不稳定事件,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
又好又快发展。
法院各项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从落实法律规定、推进机制创新、加强规范
化管理入手,在改革审判方式、工作机制以及法官考评、奖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大力加强法院决策管理机制、审判管理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行政管理机制建设。在
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基本建设纳入政府整体规划之中,不断
加大物质装备建设投入,审判、办公、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全市人民法庭建设
提前一年达到“五化”标准,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以信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推进
办公现代化建设。建立档案信息中心,完善中级法院网站,安装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
统。信息中心能够及时做好进入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包括纸质档案扫描、缩微胶片、
音像资料数字化等。在上年实现与全国法院广域网互联,与全省法院局域网互联,音
频、视频、通讯三网合一的基础上,2006年又建立文件管理中心。文件管理中心可以
通过下载报盘和网络在线的方式接收上级文件管理中心和有关立档单位的电子文件和
电子档案。司法装备管理被省法院评为先进单位,中级法院的档案管理晋升为“省特
级”。
基层建设成效显著。中级法院认真贯彻重心下移方针,坚持领导工作精力向基层
倾斜,通过出台规范性文件、总结推广经验、实行联系点制度、完善考核机制等方式,
加大对基层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深入开展争创“六无”法院、“五化法庭”活动,
在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投资1200余万元新建或扩建派出法庭,人民法庭建
设全部提前一年达到“五化”标准。2006年,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共审、执结各类案
件7202件, 标的额1.8亿元,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
便民服务落实到位。深入落实便民诉讼措施,采取远程立案、巡回办案、诉讼指
导、便民诉讼网络等措施,在各个环节上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134起案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33.8万元,保证了经济
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市法院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加强
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来抓,结合法官队伍的思想实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
治理念,“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推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严格司法与司法为
民、司法公正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院工作与大局工作、改革创新与继承优良传统、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接受监督” 等6个关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的
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司法能力建设。全市法院按照讲大局、懂业务、
会管理的要求,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中级法院加强协管力度,配合党委调整充实
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部分优秀中青年干部被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法院领导班子建设
得到加强。 强化教育培训,共举办和选派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36期,参训法官175人
次,法官队伍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实行法官队伍分类管理和业绩档案制度,深入
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形成了以工作实绩选人用人、有利于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
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职业道德和廉政教育,组
织全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比赛和理论研讨活动,引导法官更加牢固地树立正
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
善,法官队伍公正司法、规范司法、文明司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加强对审判、执
行、 司法行政管理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制约, 建立促使法官“不愿为”、
“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四不为”廉政建设惩防机制。年内,中级
法院被省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刑事审判】 全市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积极推行死刑二审开庭改革,依法从
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抢
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一审审结各类刑事案件548件,判处犯罪分子898人。
中级法院一审审结杀人、 抢劫等严重刑事案件8件, 判处犯罪分子13人。 认真贯彻
“少杀慎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及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的刑罚原则,
既依法严惩犯罪,又切实保障人权,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
依法从宽处理。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尽可能使刑事被害人得到应有赔
偿。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开展法制宣传,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良好的
社会治安秩序。

【民商事审判】 全市法院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切入
点,一审审结各类婚姻家庭、相邻关系、财产继承等民事案件1807件,及时化解了大
量民事纠纷;依法服务新农村建设。审结涉及土地承包、农副产品购销、农民工追索
劳动报酬、 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等纠纷案件160件,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农村
稳定,促进了农业发展;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审审结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建
筑工程承包等商事案件3277件,标的额1.99亿元,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依法
促进自主创新和经济结构调整。审结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0件,涉及外来客商、合
资企业、 民营企业的纠纷案件132件,为民营经济发展、建设创新型社会、发展外向
型经济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促进企业改革。 截至年底,审结企业破产案件
124件,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审判工作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2006年,
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率达到84.4%,比上年上升5.4个百分点,中
院知识产权审判、民事调解等工作被省法院评为先进单位。

【行政审判】 在行政审判中,坚持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
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49件,审结152件,中院受理
行政案件14件,审结13件;非诉执行案件88件(新收40件、旧存48件),结案88件。
积极参与市里组织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大项活动,努力探索促使行政诉讼案件协调
的方式方法,通过扎实开展行政审判,促进了“官民”和谐。

【审判监督】 深入开展再审之诉的理论与实践研讨,规范再审案件的提起、审查、
立案等程序,实行申诉和申请再审听证制度,既拓宽当事人的申诉渠道,又对无理缠
诉、缠访行为进行了有效遏制。全市法院正确处理再审与司法权威的关系,既防止有
错不纠,又防止随意再审而损害司法权威,严把再审案件的质量关,共受理再审案件
37件,审结39件(含旧存2件)。其中维持原判决的17件,占43.6%,改判的18件,占
46%, 其他处理的4件,占10.4%。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受理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9件,
审结26件, 其中维持原判的11件,调解结案1件,对12件抗诉有理的案件依法改判,
对检察机关向省法院和中级法院提请抗诉的2件刑事案件依法驳回抗诉。 严格落实人
民陪审员制度,强化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执行工作】 召开全市建立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动员大会和全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动
员大会,制定出台一系列措施规定,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
营造了良好的执行氛围。不断健全和完善 “三统一”执行工作体制和分权运行机制,
严格落实执行公开、听证与和解制度,确保了执行公正。以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切
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为契机,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和执行工作
专项检查活动,一大批执行积案得以执结,“执行难”得到有效缓解。加强新收案件
的执行,全市法院执结新收执行案件1693件,执结标的额达5176万元,案件执结率达
96%以上, 居全省法院先进位次。省委政法委联合调查组对莱芜市法院的执行工作给
予高度评价。中级法院在完成本级执行工作任务的同时,顺利执结了省法院指定执行
的14件疑难复杂执行案件,受到省法院领导的表扬。

【立案信访】 全市法院坚持把立案信访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窗口和形象给予高度重
视,先后四次召开立案信访工作会议,认真解决立案和涉诉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继续探索推行远程立案、巡回立案和人民法庭与法院机关“双轨制”立案等措施,突
出立案审查工作,落实新型、敏感、疑难案件请示报送制度,加强管辖权异议案件审
判,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和监控,有效保证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格把握申诉、申请再
审案件的立案范围, 办理申诉、听证案件50件,对其中的47件驳回申诉,3件提请审
委会研究决定进入再审程序。中级法院加大对涉诉信访工作的督导力度,认真落实定
案件、定人员、定措施和领导包案的“三定一包”责任制,使多数上访问题得到彻底
解决。全市法院建立涉诉信访工作联动协作、信访案件预警和防范机制等,认真加强
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对上访隐患逐案排查、制定预案,积极疏导稳控,及时
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始发状态。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注重抓好苗头,引导群
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利益诉求。中院领导始终高度重视做好信访工作,深入基
层调查研究,组织开展“零上访法官、零上访法庭、零上访法院”创建活动,对深入
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提出10条具体措施,得到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市法院的做法分别在
《人民法院报》《法制与正义》、省法院信息等媒体刊发。“三零”创建活动的开展,
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涉诉信访工作的落实。“两会”期间,全市法院无涉
诉赴省进京上访,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2006年,全市法院共处理来信来访126件310
人次, 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9%和15%。全年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重大涉诉上访
事件,赴省进京上访次数、人数均有大幅度下降,被省法院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
位。
(王中山 朱振亮 董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