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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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9日)

为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
适宜居住、有利创业的“绿色钢城”,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国家园林
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以下简称“双创一巩固”活动)。
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双创一巩固”活动的总体目标是:确保今年下半年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力
争2007年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确保2008年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各项重点工作如下:
(一)提高绿化水平。坚持增加绿量、提高质量并举,建成一批绿化精品工程。
1. 续建4个公园。即:红石公园、西海公园、莲河公园、雅鹿山公园,进一步丰
富绿量,提高档次。
2. 新建、改造7个游园绿地。即:明馨游园、虹桥游园、火车站绿地、鄂庄桥头
绿地、徐家河绿地、戴花园三角绿地、花园北路北端东侧绿地。
3. 重点抓好8条道路绿化。即:大桥路、龙潭东大街、嬴牟大街、莲河大街、凤
城西大街、汶阳东大街、苍龙泉大街、汇源大街。
4.实施拆墙透绿。城市主次干道两侧所有单位要拆除围墙,实现拆墙透绿。
5.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住宅小区的院内绿化,建成一批花园式单位、园林式
小区。
(二)抓好治水工作。重点抓好牟汶河、孝义河、莲河三条河道,青草沟、红土
沟两条沟渠,玉龙湖、梁坡两个景区(以下简称“三河两沟两景区”)的综合整治,
使其成为城市建设的亮点。
1.“三河”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治理,高标准绿化,因地制宜建设部分亲水性
公园。
2.“两沟”要做好规划设计,抓好建坝蓄水、雨污分流、绿化美化,实现水体变
清、绿树成荫的目标。
3.“两景区”要以水库为依托,搞好周围山体治理和绿化,形成经济林及风景观
赏林片区。
(三)加大治污力度。重点抓好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的治理,确保达到国家环保模
范城市的标准。
1.禁止新上污染项目。认真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度,所有新上项目和技改项
目必须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污染。
2.关停取缔所有土小企业。对所有土小企业要采取断电、断水措施,拆除废毁生
产设施。
3.所有排污企业要达标排放。对排污不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到期仍不能达
标的坚决关停。
4.加快环保重点项目建设。抓好钢城污水处理厂工程、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
工程、第二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大型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医疗垃圾处理中心
工程,莱城电厂、莱芜电厂脱硫项目,莱钢、泰钢、泰山造纸厂治污项目建设,加快
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建成投入运行。
5、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审计,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创建环境友好企业活动。
(四)从严整治脏乱差。
1.彻底治理乱倒垃圾。继续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科学划定城市垃圾投放点,
实行定时定点投放,抓好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城市干净整洁。
2.坚决取缔乱摆摊点和占道经营。进一步加快各类市场的规划建设,积极引导小
摊小贩进场经营。城市所有街道一律禁止占道经营。
3.杜绝车辆乱停乱放。对市区各主要街道,要结合车流情况,科学划定停车位,
引导群众有序停车。加大对乱停乱放、占道停车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
序。
4.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做到整齐、协调、美观。加大
对各种乱贴乱画的查处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清理。
5.清除乱搭乱建。拆除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及有碍观瞻的建筑物、构筑物,临街
无残墙断壁。陈旧建筑要粉刷墙壁。
二、工作步骤
“双创一巩固”活动从2006年6月开始,至2008年12月结束,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6月)。成立莱芜市“双创一巩固”活动领导小组,
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出台有关文件及考核奖惩办法,与各有关单位
签订目标责任书。广泛宣传“双创一巩固”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
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 组织实施阶段(国家园林城市2006年6月-2007年4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2006年6月-2007年12月, 国家卫生城市2006年6月-9月)。各级各有关责任单位按照
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创建计划,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目标。迎接全国爱卫会对国家卫
生城市的复审,确保如期达标。领导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加强协调调度,定期研究解
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和调度督查,编发工作简报,
通报“双创一巩固”进展情况。
(三)自查验收阶段(国家园林城市2006年12月-2007年4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2007年8月-2008年6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模拟自查,对自查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迎接国家、省有关专家的调研。邀请
省有关专家到我市进行现场考察、技术审查,把莱芜列为山东省创建预选城市。
(四)申报考核阶段(国家园林城市2007年5月-12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08年
6月-1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创建工作要求编写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汇总整理档
案资料,制作多媒体光盘。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推荐申报,接受省
里组织的全面审核。做好迎接国家检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创建目标。
三、保障措施
开展“双创一巩固”活动,是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科学
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具体实践,是提升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水平和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改善投资创业环境、增强城市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各级各部门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推动我市长远发展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高
度,充分认识开展“双创一巩固”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双创一巩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活动进行统一
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调度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表
彰先进,批评落后。实行市五大班子包干和各级各部门分工责任制,切实抓好创建工
作的组织协调和任务落实。
(二)增强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按照职责分
工,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爱卫会办公室
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其他
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认真做好各自所承担的工作。
(三)抓好督查检查。市委、市政府将“双创一巩固”工作列入年底工作考核体
系,作为考核两区、高新区和部门工作的重要指标。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奖
励;对未完成任务和完成任务质量较差的,要追究有关责任。
(四)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大对创建工作的宣
传报道,使“双创一巩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凝聚起全社会的力量,形
成“双创一巩固”的强大合力。
(莱发[200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