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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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6年,全市共出生10456 人,人口出生率为8.3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
2.28 ‰; 合法生育率为99.75%,女性晚婚率为83.4%;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5‰
以下; 出生男女婴儿性别比106.84:100,稳定在正常值范围内。全市计划生育村民
自治合格村、模范村分别占行政村总数的94.5%和58.5%。市人口计生委被评为全国人
口计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获“全市工作创新奖”和“全市行风十佳单位”。
【依法管理】 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抓好普法、执法、监督三要素,实施依法管理。
围绕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及省委、省政府《实
施意见》精神,坚持普法、执法、监督同步抓,将有关法规规章纳入全民普法规划,
制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城市计划生育管理“三大规程”,
全面推行规章制度、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上岗培训“四个统一”,实行执法责任制、
过错追究制、程序公示制和案例评议制。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促进了行风
建设。
【村民自治】 建立新型管理体系,抓好章程、公约的制定和实施,推进村(居)民
自治。坚持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政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四民主一公
开”,形成了在农村“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作主人”;在城
市“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以及流动人口以“现居地为主、属
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依法维护权益”的村(居)民自治网络体系。
【优质服务】 创新工作运行机制,抓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生殖道感染干预和出生
缺陷干预“三大工程”的全面实施,深化优质服务。把计划生育“三级联创”和创建
全国优质服务区作为新机制建设的重要载体,不断加大基层技术服务、基础设施等财
政投入,对基层服务站进行全面改造升级,全市乡村服务站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五
好标准”,70%的村级服务室达到标准化要求。建立以“承诺公开——信息收集——
编制计划——组织实施——质量评估”为基本流程的优质服务运行机制,采取发放优
质服务连心卡,收集汇总群众需求信息,开展专项服务等形式,满足群众需求,形成
了“以市站为龙头、区站为骨干、乡镇站为依托、村卫生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
带”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
【政策推动】 构建利益导向体系,抓好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计
划生育“六位一体” 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实施政策推动。2006年,全市47336户
独生子女家庭全部领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706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领到奖励扶
助金,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实施了有效救助。
【综合治理】 建立保障体系,抓好部门协作联动,强化综合治理。坚持重点管理、
一票否决、离职审计、追踪奖惩制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重
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目标督查范围。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制定《市直有关部门计划生育
工作职责分工及考评办法》,具体明确了市直相关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市委、
市政府与两区、开发区及相关部门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度进行检
查考核、奖优罚劣,构筑了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统筹解决人
口问题的综合治理机制。
(章 涵)
责任编校 刘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