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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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5年,全市法院积极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方针,以司法能力
建设统揽全局,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
改活动为动力,全面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着力抓好自身建设,全市法院的整体司法能
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各项工作和建设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审判执行工作成绩突出。全市法院始终把平安莱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稳定、
促进发展,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了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
类诉讼执行案件9450件, 审执结8499件,结案标的额9.8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
类案件850件,审、执结703件。未因审判执行不当引发矛盾和不稳定事件,实现了办案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法院各项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从落实法律规定、推进机制创新、加强规范化
管理入手,在改革审判方式、工作机制以及法官考评、奖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大力
加强法院决策管理机制、审判管理机制、队伍管理机制和行政管理机制建设。年初召开
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下半年,中级法院制定为全市经济社会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的
40条服务措施,狠抓立案流程、规范化开庭,加强办公现代化建设和信息化应用工作,
保证了电子公文传输、视频会议和法院网络的正常使用。严格车辆、办公用品等财务资
产的管理,落实车辆统一派遣、办公经费包干使用等制度,推行办公楼、审判楼物业化
管理,强化司法警察业务技能训练,实行司法警察警营化管理,落实司法技术鉴定归口
管理,提高了服务保障和现代化办公水平,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条件。
基层建设成效显著。以争创“五化”法庭和“六无”法院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基层
工作力度,基层工作取得新成果。市、区两级法院积极协调做工作,对人民法庭进行大
规模调整规划,将莱城区法院寨里法庭迁至羊里,高庄法庭迁至牛泉,钢城区法院城子
坡法庭迁至颜庄, 共投资900多万元,对羊里、牛泉、开发区、颜庄4个法庭进行新建,
口镇法庭进行改建, 新建、改建后,每个法庭平均面积达到了1400多平方米。6处法庭
提前一年全部达到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和装备现代化的
“五化”要求,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同时两级法院积极开展争创“六无”法院活动,
通过积极努力,中级法院和两区法院全部实现了无枉法裁判、无超审限、无重大上访案
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无”目标。
便民服务落实到位。中级法院多次召开现场会议,大力推广设立便民合议庭、速裁
法庭等成功经验,推行人民法庭与法院机关“双轨制”立案、巡回办案等措施,深入农
村和基层受理、审理案件,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通过加
快案件在各个环节的流转速度,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对简单案件实行即收即结,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在不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简
化不必要的环节,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通过在法院门口设立电子大屏幕,在立案大厅
设立值班法官,公布热线电话,编写诉讼指南,及时告知当事人诉讼、执行风险,指导
当事人能够更加理性、更加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加大对农民工、城市下岗职工、老年
人、 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为确有困难的245起案件的当事人减
缓免诉讼费181万元,保证了经济困难的群众能够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队伍建设] 2005年,全市法院按照省、市委和省法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保持共产
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和“司法能力建设年”活
动,全面加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法院队伍整体司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市法院队伍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提高了
政治素养, 法院党组织更加坚强有力, 为做好法院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认真组织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积极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中级法院
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提高法
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2005年,全市法院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
中级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司法能力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召开全市法院队
伍建设座谈会,对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强人才管理、培养和使用等作出安排部署。
两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5名法官,有7名法院人员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中级法院
多次举办岗位培训,选送部分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和省法官学院接受系统教育,有效地
提高了法官的政治业务素质,调动了法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动了法院队伍建设。

[刑事审判] 根据市委关于建设“平安莱芜”的部署,全市法院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
摇,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厉惩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
一审刑事案件549件,审结512件,判处犯罪分子848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和死刑的154人。中级法院审结一审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3件,
判处犯罪分子29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刑事政策,严把
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量刑裁量等关口,坚持宽严相济,恩威并重,既严厉惩治犯罪,
又依法保障人权,中级法院刑事审判连续13年保持无改判、无发回重审、无上访缠诉和
无超审限,受到省法院的好评。

[民商事审判] 全市法院坚持立足审判工作,积极参与“和谐莱芜”建设。全年共受理
民商事诉讼案件6676件,审结5847件,结案标的额达8.6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受理一、
二审民商事纠纷案件501件,审结493件。在民事审判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强化诉讼调解工作,中级法院采取季调度、月通报措施,
两次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莱城区法院城东法庭和钢城区法院的调解经验,推动了调解工
作的深入开展。 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率达79.2%,与上年相比上升
30个百分点。全市法院不断创新调解的方式方法,把调解贯穿办案的全过程,特别是对
那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尽可能予以调解解决,充分发挥了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
护社会和谐的作用和优势。积极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围绕企业
转换经营机制,狠抓市属企业破产、改制案件的审理,进一步加强领导,调整充实审判
人员,通过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工作,保证了近百起破产、改制案件的正常审理,维护
了职工的合法权益,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行政审判] 在行政审判中,坚持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
依法行政,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60件,审结159件,中院受理二审
行政案件25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25件,审理民事案件29件,多次参与市里组织的维护
市场经济秩序等大项活动,任务完成圆满,在省法院组织的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连续两
年获奖。

[审判监督] 为加强审判监督,确保案件质量,中级法院积极开展审判监督专项调研活
动,下发指导性、规范性文件,举办法律适用研讨班,进一步完善了审判质量与效率监
督评价机制, 组织经常性的案件质量评查。中级法院审结二审案件417件,其中维持原
判、调解、撤诉的占80.9%,改判和发回重审的仅占19.1%。审理再审案件45件,其中维
持原判、 调解、撤诉的占76%。全市法院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
提起抗诉的案件15件, 其中抗诉理由成立依法予以改判的8件,原判正确依法予以维持
的5件,调解2件。全市法院把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强化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
重要措施去抓好,顺利完成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考核等工作。

[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坚持把执行生效裁判作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
展的重要环节,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4至7月集中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
件专项活动,依法维护了建筑工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和破解“执行
难”,努力创新执行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案件执结率。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946件,
执结1886件,执结率达96.92%。中级法院在完成本级执行任务的同时,还顺利执结省法
院指定执行的22起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受到省法院表扬。在中级法院开展的问卷调查中,
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达98.98%。中院执行工作在省法院年度考核中,列全省第
三名。

[立案信访] 全市法院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
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328件523人次,妥善处理
集体上访事件6次,收到了良好效果。坚持突出上访老户、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等重点,
通过提级办理、领导包案、联合听证等方式,因案制宜,因人施策,逐个解决涉诉赴省
进京上访案件,涉诉赴省进京上访人数大幅度下降,受到省法院通报表彰。实行首办负
责制,坚持关口前移,责任前移,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入手,认真做好矛盾纠
纷的排查和处理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始发状态。中级法院多次派出工作组,
到两区法院专门检查信访工作,督促解决了一批“老大难”案件。下半年,两级法院统
一组织开展“联动大接访”活动,院长轮流接访,做到了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
决不放过,信访人不息访不放过,使大量涉诉信访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
(王中山 朱振亮 董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