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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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
展”的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进“平安莱芜”
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严打”维护稳定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充
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
快办案节奏,对重特大刑事案件坚持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配合法院快审快判;
认真推行业务流程和质量控制,坚持注重细节,防错防漏,批捕和起诉案件准确率均为
100%。 坚持打击与整治并重,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主动到学校、机关、
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市区两级检察院建立“青少
年维权岗”3个,其中2个被授予省级青少年维权岗,对未成年人犯以及主观恶性小、社
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从轻处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教育挽救工作,
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关于开展反腐败斗
争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查办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
影响稳定、阻碍发展的大案要案,讲究办案策略,提高侦查水平,办案的效率、质量和
效果显著提高。 一是大要案数量明显增加。全年立查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
万元以上、滥用职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等职务犯罪大案26件,县处级领导干
部职务犯罪要案3件, 大要案占立查案件总数的72.5%。 二是办案质量显著提高。以办
“精品案件”为目标,不断强化质量意识,针对职务犯罪的新变化、新特点,加强侦查
对策研究和侦查技能训练,把办案件工作的重心放在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和运用证据上,
充分发挥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的组织协调职能,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强突破案
件的能力,保证了案件质量。三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进一步完善
“重点行业系统预防、重大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发案单位个案预防、法制宣传社会预防”
的全方位预防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犯罪;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在建筑行业
推行廉洁准入制度,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诉讼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全市检察机关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己
任,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手
段,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以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为重点,加强侦查监督,维护
了法律尊严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以纠正判决不公、裁定不当为重点,加强民事行政审判
监督;以纠正超期羁押、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为重点,加强刑罚执行监
督,有力地打击了又犯罪活动。

[贪污贿赂检察] 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9件39人,通过
办案,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针对年内自侦工作面临的复杂形势,市检察院
党组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调整分工,充实办案力量,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紧紧抓在手上,
不断强化措施,坚定不移地抓办案、促办案。工作中,一是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正确处
理办案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坚持有案必办,注重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案件,共查办大
要案21件, 占立案总数的75%。二是坚持质量为本、安全为天。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和安
全防范,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和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办案过程的控制,严格监督落
实办案制度和办案纪律,加强安全防范措施,规范办案流程,完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
有效地保证了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规范办案、安全办案。三是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在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领域积极开展犯罪预防工作,在市工商银行、市烟草专卖系统开
展系统预防,积极帮助强化行业管理和监督;对济莱青高速公路莱芜段、市中医院综合
大楼、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新校等3个总投资40多亿元的省市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
深入市工商局、市物资行办等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提出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22份;
为市国税局等单位上法制课20余场次,有效防止和减少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刑事检察] 检察机关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06件510人, 提起公诉535件
999人, 批捕、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0.4%和21.2%。工作中,一是突出打击重点。认真贯
彻各级关于“严打”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阶段性部署,始终把打击的锋芒对准杀人、抢劫、
抢夺、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共批准逮捕“三类”重点案件179件337人,
起诉277件571人,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提
高办案效率和质量。面对全市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和提前
介入制度,依法快捕快诉,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防止了超时限办案;普遍推
行业务流程管理和办案质量控制,坚持既防错又防漏,努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年内无
错捕案件,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三是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
侦查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10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
纠正2件;追捕13人,追诉14人,追诉罪名9个;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捕不
诉28人;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件。加强专项监督,及时开展集
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打击“霸痞”犯罪,严肃查办侵犯人权犯罪,打击
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以纠正刑讯逼供
为重点的侦查监督等6个方面的专项监督工作,依法监督立案11件,监督纠正2件,其中
重新收监执行2人, 纠正脱管失控86人。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公安机关的正确决定
和法院的正确裁判, 对到检察机关来申诉的115件刑事、民事和行政申诉案件,经调查
和审查后认为原决定、裁判正确,耐心细致地对申诉人释疑解惑,晓之以法,动之以理,
最终使他们服判息诉罢访。

[渎职侵权检察] 检察机关全年立查各类渎职侵权案件6件8人,其中玩忽职守案3件4人,
滥用职权案3件4人。工作中,紧密围绕全市检察工作的大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
极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发展稳定的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强化各项措施,提
高办案质量,牢固树立以证据定案的质量观念,强化证据意识,真正把侦查工作的重心
放在严格依法收集、固定、运用证据上,用确实充分的证据作为定案的根据和保证案件
的有效手段。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制度和办案纪律,对办案实行全程监督,依法规范办案
行为,改进办案作风,认真落实办案安全防范措施,积极探索“人性化”执法,切实保
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增强了办案效果。

[控告申诉检察] 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396件,其中举报类信访218件,
控告类信访137件, 申诉类信访41件,受理来信300件,来访90件,电话6件,举报中心
初查案件线索9件。 工作中,一是认真开展信访工作。两级检察机关以控申部门为主开
展信访排查工作,对所有涉检信访,严格落实定承办单位、定包案领导、定具体负责人、
定办理时限和包回访、包息诉的“四定两包”责任制,每案都确定一名党组领导负责包
案,负责协调,负责解决,负责息诉。年内莱芜市实现了赴省进京涉检“零上访”。二
是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散发举报宣传材料,深入工商、税务、
国土资源、交通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送法上门活动,积极开展举报初查。加强举
报线索管理,严格执行要案线索备案制度。坚持举报线索由举报中心一个“窗口”对外,
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分流,统一反馈。三是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
完善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处理涉检上访长效机制,强化要案、交办案件的管理
制度,全面实行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把群众反
映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来信、越级上访。

[民事行政检察] 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突出办理抗诉案件。依法
纠正因裁判不公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
提出抗诉11件, 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4件。工作中,加大初查力度,强化
民行检察监督效果,坚持把侦查工作置于与抗诉、检察建议、息诉工作同等重要的地位
来认识和对待,全年共初查审判人员职务违法违纪案件5件5人;严格案件审查,做到审
查与调查、举证与查证相结合,全面审查和分析判断证据,正确区分法律关系,准确认
定法律责任,确保了抗诉案件质量;严格规范办案程序,详细记录办案每个过程,切实
解决以往办案随意性大和违反程序的问题,增加了办案的透明度。

[监所监督] 检察机关全面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和监管执法活
动的监督,维护国家法律在监管场所的统一正确实施。加大对羁押期限的监督力度,对
1216多名在押人员及时进行挂牌,做好各类登记,及时掌握了换押情况。对提请减刑的
19人, 认为其中4名不符合减刑条件的未予同意,对即将到期的18起案件,及时通知看
守所并协助进行催办, 对3起有超期羁押苗头的案件依法向有关办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
或意见,有效地防止了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现了连续九年无超期羁押。加
强对监外罪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察,坚持以联合检查为主,专项检察与自行检察相结合,
共检察21个负有监管职责的派出所, 733名监外罪犯的监管帮教情况,纠正脱管失控86
人,帮助建立帮教组织4个,依法向执行机关提出纠正意见6条,大部分被采纳。共办理
又犯罪案件16件49人,依法批准逮捕6件11人,提起公诉10件38人,已经审结的7件18人,
均为有罪判决,有力地打击了又犯罪行为,维护了社会秩序稳定。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
范检察,对监管单位开展安全防范检察45次,联合检查11次,发现并督促监管单位消除
事故隐患8起,提出检察建议16条,防止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检察技术] 检察技术工作坚持服务一线,积极配合业务部门做好法医检验、文件检
验、司法会计鉴定、视听技术等司法验证工作,为检察工作的整体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技
术保障。 2005年,检察技术部门年内共办理各类鉴定202件,出证准确率达到100%,充
分发挥技术部门的应有作用,为检察工作的整体进步发挥了强大作用。弘正司法鉴定中
心是市院用检察技术为社会服务的全新探索,鉴定中心自成立以来受理并办结了大量鉴
定案件,为众多的当事人讨回了公道,伸张了正义,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高度重视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调整充实市区两
级院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的整体结构。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把转变执
法观念放在首位,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积极开展
向白云、李美兰、王书田等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认真查找和解决执法思想、执法作风
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执法观念有了明显转变。“亲民、公正、文明、服务”的现代
司法理念进一步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进一步巩固,以人为本,保护
人权,规范执法,文明办案的理念进一步确立。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在全市检察机关广
泛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深入查找和解决在执法思想、
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注重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促进
了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以“学业务、学技能”为重点,加强岗位练兵,大
力开展公诉人论辩赛、案例分析、专题研讨、模拟法庭等学习交流活动,年内选派干警
参加高检、省院和市委组织的各类培训73人次,干警的法律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有了明
显提高,涌现出一批省、市级办案能手和专业人才。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0个集
体、 66名检察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有1位区院检察长被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检
察长”。

[综合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进行法制宣传,通过上法制课、以案释
法等活动,卓有成效地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打击与整治并重,加强与“平安建设”
联系点的联系,选派10名干警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到学校、机关、
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打击了侵害青少年
权益的犯罪,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全市检察工作会议] 3月3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全省检察长
会议、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检察工作,安排部
署2005年的任务。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正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胜玉,市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传泉,副市长刘曙光等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张正泉同志和市检察院
检察长郝广谦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张正泉对上年全市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全
市检察机关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部署,认清形势,增强做
好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法律监督水平。
要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市加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
治环境。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保障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郝广谦在讲话中
简要回顾了2004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结
合莱芜市实际,提出了2005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强调要理清思路,
突出“三项重点”,加强“四个建设”,推进“五个转变”。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
事犯罪,深入推进“平安莱芜”建设。二是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
深入开展。三是深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抓好四个专项活动,特别要积极开
展对村霸、市霸、街霸、路霸“四霸”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
罪不究等问题,并深挖其背后的保护伞,确保见到实效。会议还对2004年度全市检察机
关和市院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通报表彰。郝广谦与市院党组成员和两区院检
察长分别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两区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市院全
体干警参加会议。
(许新光 高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