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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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莱芜市总工会辖2个区(莱城区、 钢城区)总工会,直属19个产业(部门)工
会委员会, 设经贸和开发区2个派出工会。 截至2005年底, 全市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
1011个, 涵盖单位1849个,专职工会干部704名,有工会会员151036名;企业工会与行
政部门签订集体合同1248家,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56个,覆盖非公企业453家;
推行厂务公开的单位585家, 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的59家、进入监事会的30家。年内,
市总工会被市委评为实绩突出单位、被省总工会评为全省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
财务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评选表彰劳动模范] 年初, 市委市政府确定从2002年以来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
招商引资及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民营企
业家以及其他人员当中评选表彰一批“莱芜市劳动模范”。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劳模评
选委员会的要求,市总工会认真做好了名额分配、推选程序、人选审定和表彰大会等重
大事项的组织筹备工作,并严格把握了三个环节:一是严格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推选;
二是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企事业单位要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农村经过村民委员会讨论
通过,其他单位党委会研究通过;三是部门审查把关,候选人是单位负责人的都经过了
纪检(监察)、政法、安全监察、劳动保障、环保、计生、审计、税务部门的审查同意
并盖章。 4月29日,莱芜市劳模表彰大会在莱芜会展中心隆重举行,59名市级劳模受到
命名表彰。

[集体合同专项治理] 针对近年来因企业改制所带来的集体合同签订率下滑、 履约兑
现率降低等问题,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以改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
重点领域,工资保险、工作时间和劳动安全卫生为重点内容的集体合同专项治理活动。
6月24日, 市总工会召开全市集体合同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三个月时间中,全市所有
基层单位普遍开展了自查自纠,由市总工会、市经贸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成
三个调研小组,通过听汇报、看资料、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问卷调查和深入车间、班
组调查等形式, 对市直30个企业和两区6个企业进行了重点调研,并形成集体合同专项
治理活动情况通报到所有基层单位。截至年底,全市建会企业签订集体合同1248家,覆
盖职工9.8万人, 签订率、覆盖率都达到90%以上,履约兑现率和职工满意率达到97%以
上。

[推行“职工代表竞争上岗” 和“职工代表证”制度] 2005年,市总工会开始在全市
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业、 事业单位中推行职工代表竞争上岗和职工代表证制度。3月,
制定印发《关于实行职工代表竞争上岗和职工代表证制度的意见》。各新建和换届单位
职工代表的产生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竞争答辩、投票选举、上级备案五道程序实
行竞争上岗,并配带了全市统一制作的职工代表证,凭证履行各项职责。职工代表竞争
上岗和职工代表证制度的推行,极大地增强了职工代表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参政议政的
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和完善。从11月24日举办的第
三届职代会资料展评情况来看, 90%以上的单位职代会召开及时、程序规范、职权落实
到位。2005年,全市有 45个单位荣获“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工会组织整顿] 抓建会打基础。 年内完成新建企业建会386家,新增工会会员27845
人,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新建工会组织增长20%、会员发展增长10%的目标。抓规范提
素质。在建会工作中坚持高起点起步,高标准开局,一建会就力求达到“有牌子、有公
章、有场所、有制度、有活动、有档案”的标准,并实行建会和集体合同同步进行。抓
整顿促理顺。针对企业改革改制和招商引资所带来的新形势和新情况,抓好工会组织关
系的调整、整顿、理顺和新建、重建。制定出台《关于明确改制、重建、新建企业工会
组织隶属关系的通知》,实行“老单位老办法、新单位新办法”,老单位不管改制成什
么企业,原有的隶属关系不变,新单位凡是与原单位“沾边”的,由上级工会委托原主
管部门管理,其余新建工会全部实行属地管理,妥善解决了工会组织链条上的脱节、断
链现象。同时,自3月起,抽调4名工作人员,充实加强了高新区工会和工贸工会。

[帮扶救助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12351职工热线和各级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作用,
使帮扶救助工作形成制度化。通过深入企业了解、发放调查表及接待接访,全面掌握了
全市困难职工生活情况,摸清了底数,共建立困难职工档案1962户。在此基础上,多方
筹集资金,通过节日走访慰问、市直机关联帮结对和及时救助等形式,全年救助困难职
工、劳模及其子女上大学700名,支付救助金42.37万元。二是以“连心桥”活动为平台,
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月,组织举办第二次招聘求职洽谈会,33家企业前来招聘,
提供就业岗位2300多个,经过双向选择,有119人与19家单位签订了用工意向书。同时,
各级工会职业介绍所也积极拓展工作, 年内工会系统共介绍就业548人。三是组织开展
劳模与下岗职工“手拉手促创业”活动,动员有帮扶能力的10名市级以上劳模与有创业
能力和需求的下岗职工拉手结对,帮助下岗职工转变观念、开阔思路、提高能力,实现
二次创业。

[女工委深入实施“四项行动” ] 一是“素质提升”行动。年初,女工委就提出年内
要努力实现两个10%,即有10%的女职工文化水平上一个档次,10%的女职工职业技术
水平上一个等级。各基层女工委根据这一要求,联系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
并积极加以落实,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目标。二是“权益维护”行动。全市各级女工委广
泛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学习竞赛活动,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女职工劳动
保护规定》实施细则,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爱心帮扶”行动。在全市
范围内开展每个女工委帮一个单亲特困女职工“一帮一”活动,帮助单亲特困女职工家
庭解决实际困难。四是“组织建设”行动。女工委认真核实建会企业的女工人数,对女
职工在10人以上的企业, 要求在建立工会组织的同时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在3人
以上的企业,要求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委员,基层单位报选举结果时,严格把关,保证
了莱芜女职工组织的组建率达到100%。
(李永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