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莱芜市委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镇经济发展深化“富民强村”工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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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8日)

乡镇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增创发展新优势
的重要力量。为加快乡镇经济发展,深化“富民强村”工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工作思路
(一)坚持以招商引资为重要途径,以发展民营经济为主攻方向,以特色产业聚集
为突破口,以城镇和园区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乡镇自主创业、自我发展,全力激活公
众创业,努力促进乡镇经济实力增强、财政收入增长和农民收入增加,全面加快农村经
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进程。
二、主要发展目标
(二)力争经过三年的努力,镇村经济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到2007年,地方财政
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乡镇达到13个 (其中,2005年达到10个,2006年达到12个) ,村级
收入过50万元的村(居)达到100个左右,民营经济纳税额年均增长35%以上,“双带双
强”村干部、村支部书记占全市村干部、村支部的比例分别达到60%、80%以上。
(三)力争三年内各乡镇都引进一批与当地优势产业相配套、规模大、外向型的工
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 全市新增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5家。凤城街道、高庄街道、张
家洼街道、口镇、羊里镇、方下镇、牛泉镇、艾山街道、颜庄镇、里辛镇每年至少引进
一个投资过3000万元或300万美元的大项目; 辛庄镇、苗山镇每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过
1000万元或100万美元的项目; 和庄乡、茶业口镇、雪野镇、大王庄镇、寨里镇、杨庄
镇、 黄庄镇每年至少引进一个投资过500万元或50万美元的项目。“三辣一麻”、蜜桃
等主产区所在乡镇, 每年至少新引进或培植一处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农
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三、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四)围绕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制定《莱芜市加快大宗农产品产业化发展规划
及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实施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措施,完善龙头与农户的利益联
结机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三辣一麻”、蜜桃、生猪、鸡鸭等大宗农产品,
实行一个产业化发展规划、一套政策扶持措施、一名领导挂帅的工作班子,加快产业化
经营步伐。市农业局牵头,各区及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鼓励和引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大力提高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加大对
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
量检测体系和认证管理体系。鼓励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和会展经济,对开拓发达国家市
场和在大中城市搭建莱芜农产品展示交易窗口的农产品购销企业给予政策扶持。市农业
局及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四、放手发展民营经济
(六)引导民营业户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积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产品
仓储设施建设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表彰奖励对地方贡献大、安置劳动力多的民营大户。
(七)支持发展民营担保机构,开展村级联户担保。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
系,提高诚信企业的授信额度。
第(六)、(七)项工作由市民营办牵头,市国土资源局、莱芜银监分局及各区负
责组织实施。
五、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八)加大乡镇、村劳务输出公司建设力度。健全完善激励政策,促进劳务输出公
司规模扩张,培植一批劳务输出龙头公司。引导劳务输出公司以京、沪、江、浙等发达
省市为重点,建立劳务集中输出基地,做大做强国内劳务市场。巩固日韩等亚洲市场,
积极开辟欧美市场,扩大境外劳务输出。
(九)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建立完善劳动力转移培训体系,加强农村劳动力
技能培训,力争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4000人以上。依托各类职业培训学校,整合现有培
训资源,认定一批市级劳务培训基地和重点培训专业,对市场急需以及需求潜力大的工
种(专业)予以扶持,打造“莱芜劳务”品牌。引导劳务培训基地与劳务输出公司建立
合作伙伴关系,实行“订单培训”。制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前培训补贴办法。
第(八)、(九)项工作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外经贸局、
市农业局及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六、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十) 2005年启动“村村通客车”工程,全面完成“村村通油路”工程,三年内
镇通村公路全部达到等级以上标准。市交通局牵头,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十一)三年内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以乡镇为主体,完成汇河、牟汶河等
主河道重要河段的治理。市水利与渔业局及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十二)三年内完成中低产田改造4.5万亩,出口农产品GAP实验基地达到5000亩、
示范推广面积8万亩。市农业局牵头,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十三) 完成县域电网改造。新建110千伏牛泉变电站。莱芜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
施。
(十四)加强乡镇驻地卫生院建设。继续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提高农
村合作医疗参合率。各区负责组织实施,市卫生局搞好指导。
(十五)落实中小学公用经费,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逐步对义务
教育阶段的农村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各区
及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进一步搞好造林绿化
(十六) 三年完成造林补植9万亩,其中荒山造林补植5万亩、经济林3万亩、用材
林1万亩。 抓好博莱、莱新、莱明、泰薛四条道路两侧的荒山绿化,莱城周围山头的绿
化及道路两侧林带的补植,其它干线和县乡道路两侧的荒山绿化。完成四条道路两侧林
带至第一迎坡面丘陵地段的经济林建设。按照“五成”标准,搞好山区综合开发,大规
模发展经济林。以沟、渠、路、河绿化和村镇绿化为重点,搞好平原林网建设。抓好境
内汶河、汇河及其支流两岸绿化,提高绿化标准。
(十七)完善大户承包造林机制,继续推行“以肥带瘦”、以地养山、以经济林养
生态林等承包经营模式,解决好造林大户承包范围内林地零星、水利设施不配套等实际
问题。全面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责任制,严把植树造林立项关、规划关、苗木
关、栽植关、验收关,调动大户造林积极性。
第(十六)、(十七)项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八、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十八)推进乡镇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整合力量、分线作战、提高效
能。由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十九)加快农、林、水等各项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中小型股份水利和民营林
业;加快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促进集约经营和劳动力转移;加快新型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大力培育购销合作组织和流通中介组织,发展农民经纪人队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市水利与渔业局及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十)2005年全部取消农业税。因减免农业税而减少的地方财政收入,通过省、
市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市财
政局、市农业局及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十一)继续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继续实施农机具购
置补贴,并视财力情况适当增加补贴资金,扩大补贴范围。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农
机办及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十二)加快建立畜禽良种体系、优质安全兽药饲料生产销售体系、重大动物疫
病检测预警和预防控制系统,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治队伍。市畜牧办及各区负责组织实
施。
九、用城乡统筹的办法,加快乡镇和中心村建设
(二十三)全市所有乡镇力争三年实现“八个一”标准。①有一个实现“三通一平”
(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入驻10家以上一定规模企业的产业聚集区;②每年
新上一批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 ③有一套由乙级资质以上单位编制、达到省级
中心镇标准的城镇规划; ④有一个具有一定规模、 配套较完善的居民区;⑤有一条长
1000米左右、规划科学合理、建设富有特色的城镇街道;⑥有一个适应当地发展的教育
医疗体系,区级以上规范化学校达到80%以上,适龄儿童入园入学率均达到100%,卫生院
达到《乡(镇) 、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75%以上;⑦有一
处以上科技文化娱乐场所;⑧建立一套市区镇三级统筹、以农村养老保险和特困户救助
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十四)力争三年内各乡镇规划发展一批达到“五个一”标准的中心村。①有一
批销售收入过100万元的工贸企业; ②有一处为龙头企业配套、具备一定规模的种植或
养殖基地;③有一条宽15米以上、安装路灯、路面硬化、贯穿全村的中心文明街;④有
一处较规范的卫生室;⑤有一定经济实力、年村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第(二十三)、(二十四)项工作由各区负责组织实施。
十、强化对乡镇工作的督查考核
(二十五)充实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力量,加强对乡镇发展和“富民强村
工程”实施情况的督办。按照乡镇“八个一”、中心村“五个一”标准,进一步完善落
实镇村目标考核实施办法,每年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并对优秀镇村干部予以表彰奖励。
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十六)实行市区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联镇包村制度。市里重点联包两个综合试
点镇、一个重点促进镇及部分中心村。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搞好联镇包村工作。联镇
包村的市区领导干部和部门, 每年帮助乡镇至少引进一个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市
委、市政府对帮扶发展乡镇经济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
织实施。
继续落实好原有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富民强村”工程、扶持农业产业化经
营、经济薄弱村主职干部定额补助、五条道路干线绿化、劳务输出、综合试点镇和重点
促进镇发展等有关加快乡镇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以前有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
意见为准。上级有关规定优于本意见的,执行上级规定。
(莱发[20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