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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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管理] 2005年, 共查处规范占道摊点37200余人次;清理乱贴乱画116000余处,
抓获乱贴乱画当事人24人次, 没收未张贴的广告6万余张及工具数宗; 拆除户外广告
1040余块, 没收落地广告牌840余块,规范3860余块;粉刷清洗油饰沿街建筑231600余
平方米;拆除乱搭乱建11800余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53项,面积约22500平方米。办理
各类案件6272件,处结率99.2 %,无错案,无行政诉讼和复议案件,市局被评为市级文
明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全省先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示范街创建] 将文化路、鲁中大街等5条城市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街道打造成示范街、
样板街, 是市委市政府2005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先后在5条街道拆除影响市容市貌的围
墙1140米;粉刷、清洗楼面20万平方米、围墙2080米,组织破墙透绿工程21项,划定停
车位近千个。示范街上的城市“八乱”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达到了无损坏道路、无
占道经营、无占道停车、无乱挂广告、无乱搭乱建、无乱贴乱画、无乱倒垃圾等“十无”
标准,街道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均达到了一个新的档次和水平。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先后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任务500余项,共依法拆除违反规划、
有碍观瞻、 影响城市容貌的建筑物、构筑物317间,5983平方米;拆除残墙断壁2136平
方米;督促有关单位垒砌、改造沿街围墙6858平方米;清洗、粉刷沿街楼面、墙面12.6
万平方米;清洗乱贴乱画小广告11.6万处;规范、拆除户外广告200余块。

[户外广告管理] 为不断规范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市执法局将户外广告的
整治纳入工作的重要议程。出台《关于市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出
“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风格、统一设置”设置标准。整治过程中,按照“以点带
面,点面结合,全面推进”的原则,以文化路、鲁中大街、汶河大道等示范街道为重点,
以军分区沿街楼、五金大厦作为样板楼,进行集中拆除,统一设置,在此基础上积极向
其他重点路段推广。对新上的门头广告和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实行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
使户外广告的设置逐步实现规范化。一年来,共拆除清理规范户外广告5700余块,办理
户外广告登记手续987件,使街道两侧的景观效果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乡镇执法中队建设] 市执法局与市政府法制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镇级行政执法
队伍的职责权限,并得到了省政府法制办的原则同意。理顺领导关系,对乡镇执法中队
实行双重管理,即由市执法局负责委托执法权限,进行业务指导;各乡镇政府负责执法
中队的人员编制、人事管理、执法经费。9月28日,在通过市执法局岗前培训考核后,莱
芜市第一支乡镇执法中队——口镇执法中队正式挂牌成立。此后,全市16支乡镇执法中
队相继挂牌成立,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工作全面启动。乡镇执法中队的成
立解决了乡镇在镇容镇貌管理方面没有独立的执法权的问题,代表着政府“相对集中行
政处罚权”改革的方向。

[城市管理规范] 5月18日, 市政府出台《莱芜市城市容貌规范标准》,在全省率先制
定了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标准,规范了城市容貌,使城管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
循,使城市管理的法制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增强了执法的可操作性。在颁布市容标
准的同时,市执法局还制定莱芜市《市区容貌秩序示范街标准》,为城区示范街的创建
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唐仁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