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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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源节流并举,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增长]1999年,市土地管理局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
和开发力度, 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增长,年内开发增加耕地2万余亩,减去同期建设占
地, 净增耕地1.6万亩。工作中,一是认真修编规划,重新划定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对
1993年编制完成的市、区、乡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认真修编,按照保护耕地,
合理安排各业用地的原则,对今后15年全市各业用地指标进行了调整,作出了科学的分
区规划。 修改完成的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于5月份由市政府行文上报省政府审批,
是全省最早上报审批的市地规划。 区级规划于1999年9月上报省政府待批。30个乡级规
划待市、区规划批准后,将由市政府进行统一审批。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对全
市的基本农田进一步作了调整,并划区定界,落实到地块。经过调整,全市基本农田保
护面积达到62740.37公顷,占现状耕地的92.6%,基本农田保护率居全省前列。为切实
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市土地管理局建立了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
任状,强化基本农田保护的日常管理;同时严格实行基本农田占用许可制度、占补平衡
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耕地开垦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二是大力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
理工程。全市铺开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9个,规模为历年来最大。截至年底,完成治理面
积6.5万亩,增加耕地2万余亩,超额完成年度开发任务。在此基础上,积极到省进京争
取资金。 铁车乡、辛庄镇、苗山镇、寨子乡等6个土地开发项目,被省批准立项,省已
扶持资金110多万元。 申报的《莱芜市东部山区27万亩土地开发项目》,形成了《项目
建议书》《项目可行性报告》、录像带、图件等申报材料,省土地管理局将莱芜市申报
项目排在第一位转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有关领导对莱芜市土地开发整理及村庄搬
迁改造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莱芜是老典型,为全国创造了经验,国土资源部一定
给予支持” 。1999年8月、10月有关部司负责人两次来现场调查,已同意将莱芜市项目
列入示范区。同时,市土地管理局还申报了《莱芜市东部山区生态农业建设项目》,申
请援助外资1000万美元,国土资源部已将该项目推荐给荷兰王国,并代表莱芜市签订了
意向书。三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依法审批用地。对建设用地项目严把预审和
审批关,对不符合规划,用地不合理的予以否决,对超出行业用地标准的予以核减,同
时实行全程跟踪管理, 杜绝计划外用地或超计划用地。年内审批用地764宗,面积4718
亩,其中农用地3419亩,均严格控制在省下达的用地指标内。

[做好用地服务工作,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一是积极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年初以来,
市土地管理局围绕市人民医院迁建、市污水处理厂、山东广寒宫集团有限公司啤酒厂扩
建、雪野水库二期加固工程等全市重点项目,努力做好征地工作,保证了项目的按时如
期加工,促进了全市经济目标的实现。年内完成征地12宗,面积1015亩,保证了项目用
地。二是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搞好服务。1999年是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年”。为解
决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和国家限制占用耕地的矛盾,促进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市土
地管理局制定了《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用地服务承诺制度》,从简化用地审批、土地
交易、土地登记发证等程序方面做出承诺,积极为个体私营企业用地提供方便。对应收
取的有关费用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收取,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一定时期内缓缴。

[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一是引入竞争机制,规范了土地市场。
先后对原高庄镇炼油厂等4宗69亩土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出让,规范了市场竞争。
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对新增生产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有偿使用,并积极探索
土地有偿使用的多种形式,试行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供应土地,收到了良好效果。二
是规范企业改制行为,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先后为山东华冠集团总公司、国信寻呼
公司莱芜分公司、市商业集团总公司等改制企业用地界定产权,依法评估,合理处置,
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三是积极为国有困难企业以土地资产抵顶债务服务。对市对外贸
易总公司、市物资(集团) 总公司2家困难企业的土地资产,在进行依法评估、合理处置
后, 转让给了债务单位,冲减了企业债务,盘活土地资产5000多万元,使这2家企业摆
脱了沉重的包袱, 加快了发展的步伐,每年减少利息5000多万元。此外,还为另外7家
困难企业办理土地资产抵押贷款1191万元,使企业摆脱了资金严重不足的困境,促进了
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强化业务建设,夯实土地管理基础工作]一是抓好土地证书年检,规范用地行为。土
地证书年检是1999年全国土地管理工作的重点。年内,《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
展土地证书年检的通知》《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土地证书年检的通告》相继下发,
市政府成立了王育革副市长为组长,计划、建设、公安等10余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
导小组。市、区、乡各级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设立咨询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
进行了发动和部署,使土地证书年检工作迅速在全市范围顺利开展。同时,市土地管理
局直接组织对莱城建成区内区直以上单位土地证书进行了检验。截至年底,全市检验土
地231146宗,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工作指标。二是围绕公房上市,抓好房改土地登记发证
工作。为加快房改房土地产权登记工作,市土地管理局首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集中调查,
报请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关于加强职工所购公有住房土地登记的报告》,出台了《公
有住房土地登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以规范实用、手续简便由省土地管理局在全省
推广,被称为“莱芜模式”。先后分两批举办了有83个单位及部门参加的房改土地登记
培训班, 组织人员到60余个单位上门服务, 讲明政策,教授方法。全市房改房已发证
783个,完成地籍调查12000户,其中莱钢总厂、张家洼矿山公司、莱芜发电厂等完成了
母证地籍调查,整个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三是开展土地变更调查,保证了土地管理资料
的现势性。为搞清全市耕地及建设用地变化情况,10月份对1999年土地变化情况进行了
变更调查。由于调查认真,变更及时,数据准确,在11月15日全省变更调查汇总会上,
受到省土地管理局表扬。为加快土地管理现代化进程,市土地管理局狠抓了地籍信息系
统建设。下半年组织专门人员赴深圳、济南、淄博等地进行了考察,为2000年实现整个
地籍管理的现代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土地统计、权属争议调处等工作也走在了全省前
列。四是搞好土地法制宣传,为依法管地用地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1999年,市土地管
理局进一步加大了土地法制宣传力度,突出抓好了三个结合。法制教育与国土观念教育
相结合,在《莱芜日报》、莱芜人民广播电台分别开办了《土地与莱芜》《国土教育》
专栏,宣讲人口多耕地少的市情。全面普法与重点宣教相结合,在宣传的内容与形式上
做到贴近群众; 在组织宣传上充分依靠群众,制作各类宣传标语3万余条。通过两次送
法下乡活动,广泛深入地做好了宣教工作,突出了对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
集中宣教与经常宣教相结合, 突出了“6·25”全国土地日和重大土地管理工作活动的
集中宣传, 年内发放宣传明白纸3万余份。五是档案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被省人事厅、
省档案局评为“1999年度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加大执法监察力度,推进土地法制建设]一是修订完善了有关配套规章。新《土地管
理法》颁布后,市土地管理局立即组织对有关文件进行清理,制定了修订计划,先后代
市政府起草了《关于目前建设用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管
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关于做好补充耕地储备工作的通知》等5个规范性文件。同
时,代市政府起草了《莱芜市村庄搬迁改造用地置换办法》。二是强化了土地执法监察,
建立了土地巡回检查制度。市局直管的莱城中心组团内查出违法用地7 0宗,550.1亩,
已处结66宗, 处结率95%;钢城区查出316件,处结304件,处结率9 6%;莱城区查出
236件,处结234件,处结率99%。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砖瓦窑场用地专项治理活动。全
市清查砖瓦窑场用地154宗, 面积3998.6亩,关停12处,对符合生产条件的,完善用地
手续142处,签订复垦合同657.67亩。通过清理,全市砖瓦窑场共腾出耕地1285.04亩。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土地信访工作,建立了局长接访日和领导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分管局
长对群众来信全部阅批,重点来信报局长和分管市长阅批,大大提高了信访结案率。建
立健全了逐级上访制度, 减少了越级上访。全年收到来信51件,来访47批,136人次;
接到举报电话31次,均及时进行了处理,结案率96%。四是深入开展了“土地管理执法
年”活动。市土地管理局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土地管理执法年活动的意见》,
组织指导两区和各乡镇(办事处)严格依法管地,依法用地,争创“土地执法模范区”和
“土地执法模范乡(镇)”。经初步检查评比,莱城区被省土地管理局评为“土地管理执
法年活动先进区” ,钢城区被评为“土地执法模范区”,1/3以上乡镇达到了土地执法
模范乡镇标准。 在1999年9月召开的全省土地执法监察会议上,莱芜市作了《认真开展
执法监察活动,依法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的典型发言。
(魏勇)
责任编校屈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