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
次会议于1999年2月25日至28日在莱城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75名,全部出席了会
议。列席人员72名。大会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于希信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市计划委员会主任殷秀林所作的《莱芜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199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王正身所作的《莱芜市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明启所作的《莱芜市人大
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习善所作的《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
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康扬所作的《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作出了
有关决议。
大会所作决议如下:
(1)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莱芜
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于希信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
的《政府工作报告》。一致认为,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1998年的工作,明确地提出
了1999年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方针、目标、任务和措施,突出
了改革与发展两大主题,符合我市实际,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认为,1998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
十五大精神为指导,振奋精神,抢抓机遇,知难而进,扎实工作,比较圆满地完成了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全市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经济体制改革不断
深化,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
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进一步巩固。会议对市人民政府一年来
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1999年是新中国建国五十周年,澳门将回归祖国,做好今年的工作,
对于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全市人民要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加快发展为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深化改
革,扩大开放,调整结构,开拓市场,强化科教,加大投入,着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
点,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快
速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要突出农业和农村工作这个重点,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保
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大力发展以“三辣”为主的特
色农业,推进农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加快以治水为重点的山区农业综合开发,促
进农村经济全面快速发展,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要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
突出抓好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扩大优势产品规模,力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新突破,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经济整体素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年”
活动,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增加全市国民经济的总量。
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扩大内需、开拓市场的方针,实施市场多元化
战略,努力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进一步扩大我市产品的市场覆盖面。要紧紧抓住国
家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良好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努力提高城乡综合服务水平。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继续贯彻“三改一加强”和“抓大放小”的
基本方针,加大骨干企业重组力度,加快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改制步伐,加强企
业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和规范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要积极为
企业改制创造条件,帮助困难企业尽快摆脱困境,启动生产。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
机构改革、住房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以及计划、金融等项制度改革,保障经
济和社会稳定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快实施“科教兴莱”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进步,
加快现代农业科技成果综合应用示范基地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促进
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
术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要切实抓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
继续做好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和土地、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
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认真贯彻依法
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市,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活动和经济犯罪活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做好农民和企业的“减负”工
作,认真解决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问题,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为改革
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国家公务员,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讲学习、讲政
治、讲正气”的要求,认真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
服务的思想,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廉洁奉公,实事求是,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工作
效率和服务水平。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
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中共莱芜市委的领导下,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住机遇、
开拓进取,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夺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更大胜利,以更加优
异的成绩迎接建国五十周年。
(2)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莱芜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9年计划的决议: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经过审议并根据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莱芜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计
划委员会主任殷秀林所作的《关于莱芜市199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199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3)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莱芜市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1999年市级财政预算的决议: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
审议并根据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
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莱芜市1999年市级财政预算,批准市财政局局长王正身所
作的《关于莱芜市199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4)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李明
启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认真履
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在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审议决定重大事项,领
导监督“三五”普法和依法治市活动开展,指导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基层民
主政治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发挥了重要作用。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认
真落实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基本
方略,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
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要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突出抓好
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继续加强和改进工作监督,重点监督支持政府
在努力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全市工业的整体素质和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
确保农民收入增加和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工作。要继续加强对“三五”普法和依法
治市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要监督支持
“两院”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会议希望各级人大及其
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更好地动员全市人民团结一致,同
心同德,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为全面实现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莱芜
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5)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
告的决议: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王习善院长所作的莱芜市
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
五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严肃执
法,文明办案,全面开展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为保障
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
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继续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审判工作
为大局、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思想,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合
法权益。要坚持反腐倡廉,从严治警,努力搞好法官队伍建设,把市中级人民法院建
设成为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审判机关,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良好
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6)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的决议: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陈康扬检察长所作的莱芜市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检察院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
指导思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从严治检,狠抓办案,突出反腐败,查办大案要
案,坚持严打斗争,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活动,为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促进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坚
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活动;严厉打击严重暴
力犯罪、团伙犯罪等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提高
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
次会议于1999年7月21日至22日在莱城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75名,实到代表271
名。列席人员75名。会议主要选举时立军任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任,刘振杰任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常务委员会例会]1.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1999年1月26
日在莱城召开。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共21人,缺席
5人。 会议讨论决定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宜,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
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
次会议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决定了列席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员名单;依法任命
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干部。
2.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于1999年3月5日在莱城召开。出席
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共22人,缺席4人。会议通过了关
于接受赵学玉辞去莱芜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依法任免了市人大常
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部分干部,通过了关于批准免去王华莱芜市莱城区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3.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1999年4月18日至19日在莱城召开。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共20人,缺席6人。会议听取
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矿产资源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情况的汇报,通过了关于接受李明启辞去莱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依法任免了市人民政府部分组成人员,依法任命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部
分干部,通过了关于批准任命刁俊河为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决定。
4.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1999年7月17日在莱城召开。出席
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共23人,缺席3人。会议主要作出
了《关于召开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决定于1999年7月
21日至22日在莱城召开莱芜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5.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99年8月26日至27日在莱城召
开。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共22人,缺席4人。会议
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莱芜市1998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和1999年1至6月份财政预算执
行情况的报告、关于1998年莱芜市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审议了市
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关于全市社会治安情况、关于全市公路建设情况
的汇报;听取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莱芜市1998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通过了关于接受马洪兴辞去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依法任免了市
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通过了关于批准市公安局对市十四届人大
代表张全国治安拘留的决定。
6. 莱芜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于1999年10月28日至29日在莱城
召开。 出席会议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共22人,缺席3人。会
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莱芜市1999年1至9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法官法》情况的报告和市人民检察
院关于《检察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依法任免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部
分干部。
[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1999年,市人大常委会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
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
关的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全年共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14项
工作报告, 组织了16次专题调查、 视察。
在法律监督中,重点对《产品质量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药品管理法》
《法官法》《检察官法》《科技进步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保证了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在工作监督方面,先后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关
于计划、财政、社会治安管理、公路建设、个体私营经济等项工作报告,有力地促进
了“一府两院”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了全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全市人大宣传工作会议]为传达贯彻全省人大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
市民主法制和人大宣传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经验,研究讨论进一步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
意见和措施,1999年10月22日,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在莱城联合召开了全市人大宣传
工作会议。莱城、钢城两区人大常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
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玉峰就搞好人大宣传工作讲了重要意见:一、充分认识人大工作
的重要性,把人大宣传摆在重要位置。二、探索改进报道思路,把人大宣传提高到新
水平。为此,必须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基层民主和法制宣传;必须继续搞好对人代会、
常委会等重要会议的报道;必须搞好舆论监督与人大监督的结合文章,使人大法律监
督与新闻单位的舆论监督更加协调一致。三、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学习,提高宣传队伍
的素质。四、研究改革报道方法,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心振在
会上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各级要认清形势,坚定做好人大宣传工作的信心;要突出重
点,明确世纪之交人大宣传工作的主要任务,大力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宣传以
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大力宣传依法治国基本
方略,宣传建设社会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各级人
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重要成就,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重大
成就,宣传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进展;要加大措施,进一步改革和加强人大宣传工
作。
会议下发了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人
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报道的意见》。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百日宣传活动]1999年是我国人民
代表大会建立45周年和县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20周年,为总结回顾市人大常委会
设立20年来开展工作经验,以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增强全市人民坚持和
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
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自1999年10月22日至2000年元月底,组
织开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百日宣传活动。为加强对活动的
领导,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心振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莱城、钢城两区人大
常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活动中,各新闻媒体连续进行了广
泛深入的宣传报导。莱芜人民广播电台、莱芜电视台开辟了“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二
十周年”专题节目,电台播发录音11期、33次;电视台播放录像10期、20次;莱芜日
报开辟专栏、专版,陆续发表了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的
署名文章20余篇。宣传了莱芜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方位实施依法治市,
大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人大工作的成果和经验,展现了各条战线人大代表
的风采。常委会办公室和市委宣传部组织两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开展了人大知识竞赛活
动,通过竞赛,华冠集团代表队获一等奖;钢城区代表队、中级法院代表队获二等奖;
莱城区代表队、检察院代表队、公安司法代表队获三等奖。同时,常委会还组织机关
工作人员,集中力量编纂出版了《光辉的历程——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20周年》
文集,反映了市人大常委会设立20年以来的主要成就和理论成果,对如何做好地方人
大工作进行了较深入的探讨。百日宣传活动的开展,为做好世纪之交的人大工作,创
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 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座谈会于9月15日在莱城召开。
会上,莱城区、钢城区人大常委会,部分乡镇人大主席、代表小组召集人和人大代表
分别作了典型发言,座谈交流了开展人大代表工作的基本做法和主要经验,探讨了进
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思路与方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延年作了总结讲话。孙
延年既充分肯定了全市开展人大代表工作的好经验、好办法,又对全市今后的代表工
作讲了四点意见:一是要坚持不懈地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二是要继续把代表工作的
着力点放在组织代表活动和发挥代表作用上,三是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四是
注重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由大会主席
团确定的议案及交付市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44件。其中,涉及农林水
方面的13件,占29.5%;公路交通方面的11件,占25%;城市规划和小城镇建设方面
的7件,占15.9%;文教卫生、旅游开发方面的6件,占13.6%;企业改革和发展方面
的4件,占9.1%;其他方面的3件,占6.9%。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议
案, 市政府于1999年6月全部办理完毕,并分别答复代表。从办理情况看,这些建议
和议案被采纳落实和正在落实的31件,占承办总数的70.4%,被采纳列入计划准备实
施的8件, 占总件数的18.2%, 超越我市权限或暂时难以落实的建议5件,占总数的
11.4%。代表们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王方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