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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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重点,充分发
挥物价部门治理乱收费主力军的作用,深入开展清费治乱。一是在全市城乡全面实行
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经过宣传发动、 清理审核、全面公示、检查验收几个阶段,
2004年,全市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全面完成,并通过省局统一验收。全市共制作、悬
挂各类公示牌1443块, 设立大型电子滚动屏幕5个,电子触摸屏3个,公示率100%。
为治理乱收费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
面清理。为保证价格和收费公示项目、收费标准的准确性,防止不合法、不合理收费
通过公示合法化,对全市189个收费单位、511项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取消收费
项目4项,降低收费标准3项。三是围绕市委“一号工程”,积极出台保护措施。第一,
对市委确定的13家骨干企业的缴费情况进行清理,通过与企业座谈、发放调查问卷、
登记企业缴费明细表等措施,对企业的缴费情况进行逐项核实,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
降低过高收费标准,真正减轻企业负担。第二,根据民营经济发展的特点,对其行政
事业性收费与国有企业同等对待,加大针对民营经济违反规定乱收费行为的处罚力度,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第三,对高新区的价格和收费政策实行优惠保护措施,
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为高新区发展做好价格和收费
方面的服务工作。四是对涉及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收费进行清理整顿。从维护政治稳定
和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坚决落实国家针对就业再就业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减轻
就业负担。

【深化价格改革】 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加强和改善价格宏观调控,在保持物价基本
稳定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引导资源合理有效配置方面
的重要作用,完善了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机制。一是对热汽价格实行加收煤炭差价的
调价措施。针对煤炭价格大幅上涨、热汽生产成本增加的实际情况,就供暖价格问题
认真调查研究,召开全市热汽价格加收煤炭差价座谈会,形成了初步方案,经第12次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下发《热汽价格加收煤炭差价的通知》,确定了热汽价格:
居民、 学校、 幼儿园、机关事业单位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每建筑平方米19元,
2005年1月1日前, 仍按现行价格执行;工商业及其他执行每建筑平方米22.40元;对
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莱芜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仍执行
每建筑平方米15.30元。 二是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为建立适应污水处理产业化
的成本补偿和价格激励机制,解决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的问题,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
建设和正常运行,按照保本微利、分步实施的原则,提高了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全
市足额征收后, 每年增加污水处理资金270多万元。三是认真研究解决电价方案执行
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电价改革的过程中,积极争取到全省三个价区中的最低
水平, 每年减轻用户负担280多万元,为全市企业改革发展和招商引资创造了优惠的
电价环境。四是积极搞好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分别对全省十六个市的水价改革情
况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同时深入供水和用水大户多次调研,把促进供水企业的发展和
全面考虑各类用户的承受能力有机结合起来,为进一步完善和改进调价方案奠定了基
础。五是严格控制出台政府提价项目。为稳定市场物价,实现全市价格总水平预期调
控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了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双控线”政策,规定从第二季度起,
暂停出台政府提价项目。通过一系列有效的价格监管措施,全市2004年居民消费价格
指数为103.4,物价水平比较稳定。六是对集中招标的464种药品的价格进行认真审查
和核定,对拟定的农村基层用药实行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实施方案的有关价格问题
作了全面分析了解,提出了较为充分的修改建议。

【强化收费管理】 一是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对
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台(行风热线栏目)等
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下岗失业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再就业应享受的各项收费
优惠政策。同时,对执收单位跟踪督查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减轻了下岗职
工再就业的负担。 二是加大收费年审力度,审验收费单位187个,审验率100%,审验
收费总额2.98亿元,审验收费项目511项,审验出乱收费项目8项。通过年审,有效地
制止和纠正了一些乱收费行为,巩固了清费治乱成果。三是制定新增医疗收费项目临
时收费标准。对医疗部门申报的15项新增项目,召集专家逐项咨询,了解项目操作程
序、难易程度、技术含量等内容,并参照同类医疗单位收费标准,制定莱芜市试行标
准,避免了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现象,规并、统一了收费项目和标准,解决了在同一
地区、同一项目执行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四是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和成本测算方
面,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和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以提高审批价格的科学性、
公正性为出发点,规范了审批程序,对开发企业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资料、交费项目
标准进行审核、测算,制定了合理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
内, 按照批准的基准价格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报市物价局备案,在售房处明码标
价对外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五是加强和改进教育收费管理。对义务教育“一费
制”收费办法的实施加强监管,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借读费、择校费为突破口,研
究明确教育培养成本和成本支出,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和整顿,规范教育收费行
为。

【加强执法监管】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控。重点加强对粮食及相关副食品、化肥等
农资价格的市场监测,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及时加强对有关药品和商品的价格监控。
针对粮食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及时制定了应对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应对粮
食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改进和完善价格检测预警报告制度,坚持监测、分析、上
报粮食、副食品、化肥等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为适时适度调控市场物价、进行宏观经
济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对56个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进行检查,查出价格违
法案件32件,全部提交案审委,依照程序依法进行处理,共处理案件26件,退还用户
58.2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50.73万元。三是加大农资价格监管力度。按照省局《关于
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努力降低农资零售价格的通知》精神,对农资价格监管工作认真部
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布现行国家农资价格政策,对化肥价格实行上限控制。四是
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管、稳定市场物价。对烈士陵园、房干、孔雀山等旅游景点的门
票价格及相关价格进行了检查。五是根据省局《关于开展柴油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
对成品油价格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境内中石化、中石油两大公司及所其属的56个加
油站以及18个个体加油站。开展殡葬服务业收费及相关商品价格检查。配合省物价局
对全市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行了价格检查。六是开展明码标价检查。重点检查全市
各大商场、专卖店、超市以及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单位,尤其是涉农收费单位,
多种形式引导经营者实行价格自律,倡导明码实价,禁止价格欺诈行为发生。

【提高服务水平】 继续做好价格认证工作,全年受理案件1660起,认定金额4680万
元, 其中刑事案件381起,经济案件88起,车辆定损565起,旧车交易580辆,为行政
执法机关处理案件提供了充分、明确的依据。建立健全价格预测预报制度,努力做好
124个品种的价格监测, 并严格按时准确上报。继续开展农产品收益调查。切实加强
农调队网络建设,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核算制度,开展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直报调
查和成本预测。 及时上报了小麦、春蚕、花生、大白菜、散生养猪5个品种的成本调
查基础数据和分析材料以及农民种植意向、农民存粮、农资购买力等调查预测报告,
促进了全市农业结构调整。

【招商引资】 2004年引进招商引资项目2个,一是从湖南引进,形成固定资产227万
元的莱芜市花王出口礼花厂, 二是从温州引进,形成固定资产120多万元的莱芜市凯
普利服装有限公司。另外,预计投资5000多万元的市凯普利服装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在钢铁招商大会上签定投资意向。
(王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