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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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4年,全市法院突出“公正与效率”、“司法为民”工作主题,深入开
展 “司法公正树形象” 和“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全面贯彻省、市委工作部署,各
项工作和建设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审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市法院全力参与“平安莱芜”建设活动,依法履行审
判职能,严厉惩处违法犯罪,积极调处矛盾纠纷,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通过公正高效
地办理案件,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全年全市法院
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9375件,审、执结9063件,其中中级法院受理989件,审、
执结929件, 审判质量和效率均有明显提高,受到市委和社会群众的广泛好评。在审
判工作中,全市法院努力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年初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确立围绕
一个主题(公正与效率),落实一个宗旨(司法为民)、抓好五件大事(审判执行、
队伍建设、制度创新、内部管理、基层建设)、搞好四项服务(为招商引资服务、为
企业改革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为农业改革服务)的整体工作思路,研究制定
积极参与“平安莱芜”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和为招商引资、加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
法律服务的意见,下半年,结合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对人民法院提高司法
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为增强服务大局的有效性,
对市里组织的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积极参与,抓住国家对金融机构改制制
定的优惠政策,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并通过司法程序为涉及金融系统的40余家企业
核销贷款3亿多元,减轻了企业负担;针对商业系统贷款联保,脱不开债务链的问题,
及时向市委提出了实行整体改制重组的建议,受到市委高度重视,商业系统22个企业
相继进行了破产改制重组,推进了企业向市场化运作的根本转变。采取上述方法,外
贸系统、重工业系统等多个企业相继进入改制破产程序,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
展。
司法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两级法院按照“依法建制,依制规范”和“科学配套,
实效管用”的原则,组织开展以“规范审判管理、规范队伍管理、规范行政管理”为
主要内容的“规范化管理年”活动。经过一年多的运作实施,基本达到了审判资源配
置合理化、审判权责具体化、业务工作程序化、队伍管理规范化、执法保障制度化的
标准,圆满实现了年内“无枉法裁判、无超审限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
案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六无”目标,法院干警制度
意识、规范意识明显增强,各项管理更加正规有序,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
在审判管理方面,主要是规范了审判流程管理和审判监督,实现了立案、排期、送达
和案件质量评查等微机自动化监控,对审判、执行、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依法管
理和监督制约,实行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了诉讼调解,继续推行远程立案、节假日
办案、普通程序简化审以及便民诉讼网络等做法,进一步方便了群众诉讼,莱城区法
院高庄法庭“便民合议庭”的经验在全省法院总结推广。在队伍管理方面,主要是严
格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经常性的考察机制和业绩评价体系,为法官建立业绩档
案,探索建立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及“四不为”廉政建设
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在行政管理方面,主要是建立综合协
调和后勤保障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办公秩序、审判秩序和生活秩序,中级法院对全
院车辆实行统一派遣管理,建立车辆维修站,对办公用品实行经费包干结算管理,法
警训练基地综合开发利用等,既充分保障了审判和各项工作的需要,又节约经费50多
万元。
基层建设明显进步。全市法院继续坚持重心下移工作方针,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
放在抓基层、 打基础上,以全国、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会议为契机,9月10日召开
全市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市委及两区区委分别转发两级法院党组关于加强法
院基层建设的报告,对支持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班子协管、干部职级配备、充实人员、
经费保障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为加强法院基层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根据市、
区党委文件规定, 两区法院7处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全部落实了正科或副科级,同时按
照人民法庭“五化”标准,中级法院制定《落实重心下移方针强化监督指导的意见》,
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大了支持力度,制约法院基层建设的困难和问题得到了有效解
决。在抓好基层法院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中院投资800余万元对审判大楼进行了改造,
加快了法院办公现代化、信息化步伐,实现了与省法院、所属基层法院和各地市中级
法院的联网及公文数据传输,中院已达到人均一台微机,办公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

【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始终坚持政治建院原则, 深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
“四学习一提高”活动,中级法院把每周六定为政治学习日,集中学习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及新颁布法律法规和上级会议精神,及时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等教育,
进一步明确了“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始终保持了良好的精
神风貌。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先后推荐部分法官参加法律研究生进修班、法学本科学
历教育和省法官学院组织的专项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法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审判实务
操作能力, 中院4名人员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中院调整充实了领
导班子,提升了16名科级干部,班子成员的年龄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中层科级干部的
职级配备更加优化。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度,与司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下
发《落实〈法官与律师双向监督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法官和律师
的相互关系;推行廉政承诺制度,中院党组提出“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请大家监督”
的口号,建立了促使法官“不愿为、不敢为、不能为、不必为”的“四不为”廉政建
设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先进示范和反面警示教育等,增强了法
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全年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行为。大力开展争先创
优和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全市法院呈现出为民务实清廉、奋发向上、争创一流的
良好氛围, 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有3个单位和14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奖励,有7个单位和12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奖励。

【刑事审判】 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突出工作重点,把严厉打击严重犯罪
作为参与平安创建活动的有效手段,从年初开始,围绕“平安莱芜”建设积极参加全
市统一组织的严打整治等多个专项行动,特别是对属于严打范围内的案件,与有关部
门积极配合,提前介入,做到快审、快判,保证在审判环节上不贻误战机,保持了对
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共受理刑事一、二审案件479件,审结488件(含旧存),
判处犯罪分子673人,其中中院审结一审案件22件,判处犯罪分子35人。在判决的673
名人犯中,判处5年以上至20年有期徒刑的103人,无期徒刑以上的25人。为确保严打
斗争取得实效,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中院先后3次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和刑事审判
形势分析会,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严重犯罪活动进行部署,
严惩了一大批故意杀人、抢劫、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盗窃等犯罪分子。利用“五一”、
“十一”等重大节日,对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和集中执行,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分子的嚣张气焰。在依法从快的同时,严格掌握法律政策,每一起案件力争做到审判
程序合法,证据确实充分,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连续十二年无改判、无发回重审、
无上访缠诉、检察院无抗诉、无超审限,驻莱全国、省人大代表和最高人民法院、省
法院的领导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民商事审判】 全市法院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加大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
关的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力度,共受理一、二审民商事诉讼案件6141件,审结5802件,
结案标的额7.46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受理一、二审民商事纠纷案件623件,审结531件,
结案标的额6.4亿元。 在受理的6141件民商事案件中,涉及合同纠纷 3723 件,权属
侵权纠纷1537 件,婚姻家庭纠纷881件,均在审限内结案。通过快速高效公正地审理
案件,出现了一审案件改发少,二审案件维持调解高的良好局面,有效地调节了经济
社会关系,疏导和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围绕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中院坚持抓协调、抓规范、抓重点,紧盯商业系统、外贸
系统、重工系统等近百家企业改制破产案不放,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协调会
议,定期召开调度会议,保证了破产企业职工多、财产权属关系复杂案件的正常审理。
狠抓诉讼调解工作,召开了全市法院诉讼调解工作会议和便民诉讼工作会议,开展了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司法解释、民事诉讼调解规定等专项业务培训,总结推广了钢城区
法院诉讼调解的经验,以“规范化管理年”活动为契机,组织庭审观摩和优秀裁判文
书评比活动,规范了庭前、庭审活动和裁判文书的制作,为提高案件质量打下了良好
基础。

【行政审判】 坚持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全市法院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74件,审结173件,其中中级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3件,
审结20件,执结非诉行政案件25件。通过行政审判,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
高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在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同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
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涉法问题。在省法院组织的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连续两年获奖,
扩大了行政审判的影响,树立了人民法院在行政机关的良好执法形象。

【审判监督】 全市法院按照 “加强审判监督,严格审判程序,严肃审判纪律,严
把案件质量”的总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及时纠正不当裁判,全年共受
理再审、申诉复查听证案件 79 件,审结77件,其中中院受理再审、申诉复查35件,
全部结案。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审结民行抗诉案件37件。中院从健全审判监督管
理机制入手,修订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案件评查办法》《审判监督若干规定》,
明确了考核标准,建立了法官办案业绩档案,并于6月、11月两次对225件民商事案件
进行质量评查,针对检察院抗诉案件增多的实际,10月与检察院通过沟通交流,制定
五项具体措施,受到省法院和最高法院的重视,并在省法院和最高法院信息简报转发。

【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始终把解决“执行难”作为树立司法权威,维护人民群众根
本利益的重中之重。从法院自身入手,严格执行纪律,提高执行艺术,加大执行力度,
推行执行机制创新,构建上下联动、统一指挥的大执行工作格局,“执行难”问题得
到有效缓解。按照省法院部署,集中开展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款物和执行案卷“三清
理”活动。运用委托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指定执行等方式,提高了案件执结
率。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544件,执结2577件(含旧存),执结率达96.99%,位居全
省法院前列。 中级法院执结执行案件156件,出色地完成了省法院指定执行的13件重
大疑难执行案件,受到省法院表扬。中级法院执结的十三名出国劳务人员经济赔偿案
被省法院评为2004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之一。在中级法院开展的问卷调查中,人民
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达98.98%,受到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立案信访】 全市法院把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突破口,从初
信初访抓起,以做好集体上访、集团诉讼和赴省进京上访老户工作为重点,认真负责
地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处理来信来访321件次,处理集体上访事件8
次。中级法院组织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专项行动,落实定案件、定人员、定责
任和领导包案的“三定一包”责任制,一批上访老户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涉诉赴省进
京上访人数大幅度下降,上访老户被稳控解决在了当地,被省法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
单位。中级法院积极加强与政府、基层组织及社会各界协调,共同参与综合整治,探
索构建了党委领导下的涉诉信访综合治理新机制,被省法院评为2004年度全省法院十
件大事之一。 9月份,省法院在莱芜召开全省法院信访老户专项治理工作现场会,推
广了中级法院的经验做法。
(王中山 朱振亮 张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