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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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市政府印发的重要文件】 2004年,市政府共印发文件90份。
(1)2004年1月25日,莱政发[2004] 1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2004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
(2)2004年1月2日,莱政发[2004]2号文件,印发《关于申请检查验收治理整顿土地
市场秩序工作的报告》。
(3)2004年1月6日,莱政发[2004]3号文件,印发《关于呈报〈莱芜市生态省建设市
长目标责任书(2003—2007)〉的报告》。
(4)2004年1月15日,莱政发[2004] 4号文件,印发《关于2004—2007年市直事业单
位接收安置毕业生的实施意见》。
(5)2004年1月19日,莱政发[2004] 5号文件,印发《关于将钢城区列入省新型农村
合作医疗试点区的请示》。
(6)2004年2月4日,莱政发[2004]6号文件,印发《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许可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7)2004年2月10日,莱政发[2004]7号文件,印发《关于关停取缔土炼焦、土烧结、
小炼铁等土(小)企业的通知》。
(8)2004年2月19日,莱政发[2004] 8号文件,印发《关于解决自然灾害救济款的请
示》。
(9)2004年2月19日,莱政发[2004] 9号文件,印发《关于公布2004年第一批重点项
目的通知》。
(10)2004年2月20日,莱政发[2004] 10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工伤保险
实施办法〉的通知》。
(11)2004年3月1日,莱政发[2004]11号文件,印发《关于设立青岛海关驻莱芜办事
处的请示》。
(12)2004年3月3日,莱政发[2004]12号文件,印发《关于泰钢申请退役飞机的请示》。
(13)2004年3月5日,莱政发[2004]13号文件,印发《关于山东华顺盟陶瓷新材料有
限公司变更为山东华顺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
(14)2004年3月5日,莱政发[2004]14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四年度第一
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15)2004年3月25日,莱政发[2004] 15号文件,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经济普查的
通知》。
(16)2004年3月26日,莱政发[2004] 16号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
作的意见》。
(17)2004年3月26日,莱政发[2004] 17号文件,印发《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
与发展的意见》。
(18)2004年3月30日,莱政发[2004] 18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城镇建设用地补
办用地手续的请示》。
(19)2004年3月30日,莱政发[2004]19号文件,印发《关于205国道莱芜至新泰段高
速公路用地补办手续的请示》。
(20)2004年3月30日,莱政发[2004] 20号文件,印发《关于莱城区建设用地补办手
续的请示》。
(21)2004年3月30日,莱政发[2004] 21号文件,印发《关于莱城区城镇用地补办手
续的请示》。
(22)2004年4月5日,莱政发[2004]22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四年度第四
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23)2004年4月5日,莱政发[2004]23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四年度第三
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24)2004年4月5日,莱政发[2004]24号文件,印发《关于郭永利等四同志赴美国考
察的请示》。
(25)2004年4月6日,莱政发[2004]25号文件,印发《关于组团赴日本、韩国招商引
资的请示》。
(26)2004年4月7日,莱政发[2004]26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城镇建设用地补办
手续的请示》。
(27)2004年4月7日,莱政发[2004]27号文件,印发《关于钢城区城建用地补办手续
的请示》。
(28)2004年4月8日,莱政发[2004]28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2004年度第二批城
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29)2004年4月8日,莱政发[2004]29号文件,印发《关于追认李承绪同志为革命烈
士的请示》。
(30)2004年4月10日,莱政发[2004] 30号文件,印发《关于报请审批新一轮城市规
划的请示》。
(31)2004年4月14日,莱政发[2004] 31号文件,印发《关于上报2004年粮食直补改
革实施方案的请示》。
(32)2004年4月20日,莱政发[2004] 32号文件,印发《关于报请审批雪野省级风景
名胜总体规划的请示》。
(33)2004年4月20日,莱政发[2004] 33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四年度第
五批城建用地的请示》。
(34)2004年4月21日,莱政发[2004] 34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工伤保险行
业基准费年度浮动办法的通知》。
(35)2004年4月24日,莱政发[2004] 35号文件,印发《关于2003年度城市环境综合
整治定量考核情况的报告》。
(36)2004年4月26日,莱政发[2004] 36号文件,印发《关于钢城区2004年度第一批
城建用地的请示》。
(37)2004年4月28日,莱政发[2004] 37号文件,印发《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
良资产的意见》。
(38)2004年4月30日,莱政发[2004] 38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2004年第六批城
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39)2004年5月1日,莱政发[2004]39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城区砂石资源保
护利用规划〉〈莱城区砂资源管理细则〉的通知》。
(40)2004年5月15日,莱政发[2004] 40号文件,印发《关于莱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补
办用地手续的请示》。
(41)2004年5月15日,莱政发[2004] 41号文件,印发《关于莱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补
办用地手续的请示》。
(42)2004年5月17日,莱政发[2004] 42号文件,印发《关于莱城区城镇建设用地补
办用地手续的请示》。
(43)2004年5月24日,莱政发[2004]43号文件,印发《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96101部
队用地的请示》。
(44)2004年5月26日,莱政发[2004] 44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雪野水库采砂整
治方案〉的通知》。
(45)2004年12月6号,莱政发[2004] 45号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
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46)2004年5月31日,莱政发[2004] 46号文件,印发《关于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工作
的意见》。
(47)2004年6月2日,莱政发[2004]47号文件,印发《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清
理工作的报告》。
(48)2004年6月7日,莱政发[2004]48号文件,印发《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款标
准的请示》。
(49)2004年6月10日,莱政发[2004] 49号文件,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质量兴市活动
的意见》。
(50)2004年6月10日,莱政发[2004] 50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生猪定点屠
宰管理办法的通知》。
(51)2004年6月10日,莱政发[2004] 51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洪水灾害
应急方案〉的通知》。
(52)2004年6月14日,莱政发[2004] 52号文件,印发《关于国道主干线路有关莱芜
高速公路莱芜段建设用地的请示》。
(53)2004年6月14日,莱政发[2004] 53号文件,印发《关于青岛至红其拉甫线山东
境内马站至莱芜高速公路(莱芜段)建设用地的请示》。
(54)2004年6月21日,莱政发[2004] 54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城市市容
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55)2004年6月23日,莱政发[2004] 55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预防与控制
艾滋病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56)2004年6月23日,莱政发[2004] 56号文件,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
作的意见》。
(57)2004年7月9日,莱政发[2004]57号文件,印发《关于孟广金等六位同志赴澳大
利亚考察的请示》。
(58)2004年7月12日,莱政发[2004] 58号文件,印发《关于做好2003年冬季退役士
兵安置工作的通知》。
(59)2004年7月12日,莱政发[2004] 59号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
的意见》。
(60)2004年7月13日,莱政发[2004] 60号文件,印发《关于支持市城信社组建市商
业银行的报告》。
(61)2004年7月29日,莱政发[2004] 61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农业科技交流团
赴台交流考察的请示》。
(62)2004年8月13日,莱政发[2004] 62号文件,印发《关于组团赴韩国招商引资的
请示》。
(63)2004年8月13日,莱政发[2004] 63号文件,印发《关于莱城区二○○四年第一
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
(64)2004年8月18日,莱政发[2004] 64号文件,印发《关于将沂源县划归莱芜管理
适当扩大行政区域的请示》。
(65)2004年9月27日,莱政发[2004] 65号文件,印发《关于推进驻军驻防供应社会
化有关问题的通知》。
(66)2004年9月29日,莱政发[2004] 66号文件,印发《关于莱城区城镇建设用地手
续的请示》。
(67)2004年9月29日,莱政发[2004] 67号文件,印发《关于莱城区城建用地手续的
请示》。
(68)2004年9月29日,莱政发[2004] 68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城建用地手续的
批复》。
(69)2004年9月30日,莱政发[2004] 69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城建用地补办用
地手续的请示》。
(70)2004年9月30日,莱政发[2004] 70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传染病医院建设
用地的请示》。
(71)2004年9月30日,莱政发[2004] 71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城建用地补办用
地手续的请示》。
(72)2004年9月30日,莱政发[2004] 72号文件,印发《关于上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
改革实施意见的请示》。
(73)2004年10月2日,莱政发[2004] 73号文件,印发《关于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工作的通知》。
(74)2004年10月9日,莱政发[2004] 74号文件,印发《关于莱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
请示》。
(75)2004年10月9日,莱政发[2004] 75号文件,印发《关于莱城区建设用地手续的
请示》。
(76)2004年10月9日,莱政发[2004] 76号文件,印发《关于城镇建设用地手续的请
示》。
(77)2004年10月9日,莱政发[2004] 77号文件,印发《关于城镇建设用地手续的请
示》。
(78)2004年10月9日,莱政发[2004] 78号文件,印发《关于钢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
请示》。
(79)2004年10月9日,莱政发[2004] 79号文件,印发《关于钢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
请示》。
(80)2004年10月18日,莱政发[2004]80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莱芜市科学技术
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81)2004年10月20日,莱政发 [2004] 81号文件,印发
《关于山东大兴华实业总公司有关问题的调查报告》。
(82)2004年11月1日,莱政发[2004] 82号文件,印发《关于解决自然灾害救济款的
请示》。
(83)2004年12月14日,莱政发[2004]83号文件,印发《关于请求审查论证莱芜生态
市建设规划的报告》。
(84)2004年12月14日,莱政发[2004]84号文件,印发《关于调整市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款标准和土地等级范围的通知》。
(85)2004年12月17日,莱政发[2004]85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二○○四年第七
批城建用地的请示》。
(86)2004年12月24日,莱政发[2004]86号文件,印发《转发省政府关于加快山东保
险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87)2004年12月30日,莱政发[2004]87号文件,印发《关于印发市国土局体制改革
实施意见的通知》。
(88)2004年12月30日,莱政发[2004]88号文件,印发《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重点文
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89)2004年12月31日,莱政发[2004]89号文件,印发《关于莱芜市城镇建设用地补
办用地手续的请示》。
(90)2004年12月31日,莱政发[2004]90号文件,印发《关于市城镇建设用地手续的
请示》。

【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摘编】 1月4日,市政府召开第七次常务会议。会议讨论研究
了拟提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
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04年市直财政预算安排的意见,会议对春节前的工作作了进一
步安排。
4月2日,市政府召开第八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粮食局关于全省粮食工作会
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市农业局关于农民增收问题的汇报,听取了市民营
办关于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省贯彻实施《行政
许可法》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市人事局关于2004年市直事业单位(教
育、卫生系统除外)录用大学毕业生的意见,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全省社会救助体系
建设现场会精神的汇报,听取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全省人民防空工作会议精神及
贯彻意见的汇报,听取了市统计局关于全省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
的汇报。
6月16日, 市政府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全省水利发展与改革会议精
神和全市防汛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粮食局关于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精神
的汇报,听取了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工商局关于食品、药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
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卫生局关于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听取了市国
土局关于全省深化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电视会议和全省土地调查工作会议
精神的汇报,会议对当前有关工作作了安排。
7月6日,市政府召开第十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计委关于上半年经济运行情
况的汇报,听取了市建委关于全省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座谈会精神的汇报,听取了市人
事局关于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会议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听取
了市人事局关于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的汇报,会议研究了加强消
防设施建设的有关问题。
10月11日,市政府召开第十一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执法局关于对莱城建城
区内违章建设工程检查清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全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
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后省对
我市转移支付情况的汇报。
11月25日,市政府召开第十二次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发展计划委关于今年以
来计划执行情况和明年计划安排的初步意见的汇报,研究了今冬明春城市供暖价格问
题,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转交市人寿保险公司办理
的意见,听取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暨表彰会议精神的汇报,
听取了市粮食局关于全省粮食企业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听取了市卫生局
关于全市医疗机构建设意见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市公安局编制的《莱芜市城市交通
管理规划》。
(市政府办公室)

【政府法制工作】 规范性文件拟制。一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坚持
“立法”原则,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受理审查、论证把关、协调会商等项
工作,着力提高文件拟制的质量和水平。全年共起草、修改规范性文件12件,报请市
政府批准发布7件;审查修改一般性文件30多件。为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先后审查提报了《莱芜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莱芜市城市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暂行办法》《莱芜市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等“立法”项目。
为促进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先后草拟审查了《关于贯彻落实 的意见》《莱芜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法》《莱芜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等,并及时提报市政府研究,以市政府名义向社会发布。为使政策规定更具有科学性、
民主性和可操作性,每一个规范性文件都广泛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在一定范围内还征
求被管理者的意见,对有价值的意见进行吸收和采纳。凡有利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的尽快审查修订,提交市政府研究出台;凡违背“立法”原则、谋取不当利益、制发
依据过时、不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一律不提交市政府研究,确保出台的文件既适应
行政管理工作需要,又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同时,对已印发的规范性
文件逐一撰写起草说明和备案报告,按要求及时代市政府向省政府进行了备案。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一是结合莱芜实际,及时起草《关于做好 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莱政发[2004]6号),对《行政许可法》的贯
彻实施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同时,制发《关于实施工作
安排的通知》(莱政办发[2004]10号),对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培训,清理行
政许可事项、许可规定、许可收费、许可实施主体以及配套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等工
作作了详细安排,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以市政府法制办名义制发《关于开展行政许
可清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操作方案,对清理的范围、内容、条件、程序、
期限作了详细和具体的安排,保证了行政许可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为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大力开展了培训教育等工作。两次组织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
听收看国务院法制办的行政许可法法律知识讲座,举办各种类型的行政许可法培训班
14期,培训人数2600余人。为检验学习效果,会同人事部门组织行政许可法基本知识
统一考试,参考人数3279人(包括省垂直领导的部门654人),均达到及格以上水平。
同时,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种形式宣传《行政许可法》。三是认真开展“四项清理”
工作。清理确认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草拟《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许
可实施主体(组织)的通告》,根据各部门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逐
一审查研究。 清理有关文件及政策规定。对1993年1月份以来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
义制发的文件逐件审查,列出清单,并载明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日期及制发文件的
依据等内容。 共审查文件2000余件,筛选出366件作为重点,提出了清理意见。清理
行政许可事项。 对市政府各部门(包括省以上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报送的522项行
政许可事项,根据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并提出了初
步意见。清理行政许可收费项目。会同物价部门对现有收费项目进行清理,重点对收
费单位主体资格、收费依据、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等进行重新
审查、核定、确认。
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及行政复议应诉。以《行政复议法》施行五周年和
《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采取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开展集中宣传
月活动等多种形式, 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并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进行了广泛宣
传。按照《行政复议法》和《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
件,化解了一批行政纠纷。办案中,严格审查每一件申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力求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裁决。年内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4件,其中市政
府法制办收到复议申请18起, 立案14起,转送1起,审结14起,结案率100%。同时,
对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及应诉工作及时指导,两区、市政府各部门共办理复
议案件20多件, 应诉案件122件,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行
政机关依法行政发挥了积极作用。
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服务。全年审查各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备案文件50余件,
审查了一批违章建筑拆除、土地资源管理等方面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配合土地、药
监、文化市场等方面的执法检查10多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法制服务,当好政府及
部门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年内办理市政府领导法律方面的批办件及法
律咨询意见30多件。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建立完善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政务公开制
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使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有力地促进
了依法行政。
(陈义尚)

【行政审批服务】 2004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切实履行“便民、高效、公开、公正”
的宗旨,服务质量和效能有了新提升,窗口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各
项工作任务。 全年受理审批和收费项目34196件,按时办结率100%,承诺件提前办结
率达到95%,收取行政事业性费用3812万元。
推行和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管理和运行机制得到创新。为建立长效创新
的管理运行机制, 3月开始组织开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组织人员编写
《质量手册》 和各窗口《作业指导书》,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5月10日正式发
布实施。 8月11日,顺利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山东评审中心的认证评审,在全省
地市级行政服务中心中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的开展,使中心审批业务更加规范,运行机制更加完善。
加强督查指导,区和乡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迈出新步伐。各区和试点乡
镇建立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是2004年全市重点工作之一。市行政服务中心作为牵头
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及时调度督查建设进度,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上半年,两
区和口镇、颜庄两个试点乡镇行政(便民)服务中心正式对外办公。在此基础上,全
市有18个乡镇(办事处)建立起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效率明显提高。随着区和乡镇行
政(便民)服务中心的建立和运行,全市上下贯通的行政快速通道初步形成。
简化审批程序,便民利民功能进一步发挥。始终把规范项目办理、提高审批效率
作为工作重点,不断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办件时限,拓展服务范围,提高了运行质量。
中心全部审批项目中即办件比例达到65%以上,承诺件审批时限压缩至5天以内的达到
75%。对于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保证了项目的及时开工建设。9月,
本着“能进俱进”的原则,将市建委房管处房地产交易等15项审批事项纳入中心办理。
此外,对因受场地制约不能进中心办理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审批收费项目,
进行就地规范,设立市行政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分中心,9月2日正式对外办公。房地产
项目的进入和分中心的设立,拓展了中心的服务范围,为企业和群众带来了更多便利。
强化内部管理, 促进中心健康规范运行。一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与开展ISO9001质
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相结合,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为实施规范有效管理
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做好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工作。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
强、 服务优”的要求,选拔了 23名同志到窗口工作。及时举办窗口人员培训班,学
习审批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使其尽快适应新岗位工作的需要。三是加强管理考
核。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各窗口服务情况加强检查,认真答复服务对象的
咨询和投诉,发现违反纪律现象及时纠正。严格考勤考核制度,每季度评选一次文明
窗口和服务标兵,营造了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四是加强对项目办理情况的督查。对
审批事项实行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有效避免了“体外循
环”现象。五是搞好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心局域网络,对各窗口微机开通互联网,
将审批项目“六公开”等服务内容在互联网上发布,增加表格下载等功能,方便了群
众办事。六是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设立征求意见箱,利用信函、电话等方式对
服务对象进行回访。定期向聘请的12名社会监督员通报中心运行情况,及时征求社会
各界意见,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群众满意率达到99%以上。
(吕永华)

【人事工作】 人才资源开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
意见》精神,制定出台《莱芜市人才柔性流动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扩大了舆论宣
传,优化了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与海外留学人员联系,组团参加“中国山东第三届海
外人才交流暨经贸项目洽谈会”,全面展示了莱芜市近年来的引智成果和良好投资环
境, 达成经济技术合作意向16个,签订合作协议6个,并促成了市政府与留欧博士创
业联盟建立“中国莱芜—留欧博士创业联盟联合会”,为进一步推动与欧洲间的经济、
文化、科技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基础。以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引进吸收高新技术为重点,
组织实施4个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和 6个引智成果推广项目, 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
效益。各级、各单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引进或聘用了一批较高层次
人才。加快人才市场化配置进程,对莱芜人才网进行改版升级,对各类人才信息库进
行充实完善,供求信息登记发布量明显提高。通过综合性集市交流与专场招聘相结合、
电话洽谈与现场面试相结合、人才推荐与综合服务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积极打造人才
交流平台, 通过人才市场提供就业岗位4500个,吸引择业人员1万多人次,实现就业
800多人。
公务员队伍建设。创新公务员考核制度,研究拟定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
行政行为考核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增加了社会评价和平时考核内容,
进一步完善了对公务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务员考录办法,为市、区、乡机关招
考录用88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者和人民警察,优化了队伍结构。该次招考首次实
行网上报名,异地聘请部分面试考官,既方便了群众,也保障了考录工作的客观公正。
以能力建设为主题,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
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在全市机关干部中深入开展以学习计算机、英语、普
通话、市场经济知识和以提高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四学习一提高”活动和行政许可法
培训考试;举办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科以下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等班
次;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门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加强对公务员行政
行为的考核监督,督促各部门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在新录用公务员中实行宣誓上岗
制度,促进了公务员作风建设。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推荐上报的莱芜市畜牧
办副主任、研究员鹿忠孝获2004年度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研究拟定并
报请市政府印发实施《莱芜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开
展首批专家评选工作,李钟实、汪运来、高振民、魏述东、王教义、李垂平、刘庆平、
郑平、薛居宝、韩建国等10名专家获此殊荣并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隆重表彰。以职称
评聘为总抓手,通过推行考评结合,规范评审程序,改进评审办法,强化社会监督,
进一步提高了评审质量。打破学历和身份界限,鼓励从事个体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农
村专门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允许有突出成绩和贡献的人员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允许申报多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促进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截至2004年底,全
市专业技术人员总数达到39770人, 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120人, 副高级
3897人,中级16763人,初级18989人。
机构编制管理。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市、区政府
机构改革调整工作。研究起草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审核报批有关部门
“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调整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在完善区域经济调节体系和
安全生产监管、城管执法体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审核报批了两区政府的机构改
革方案,并督促指导搞好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组织实施卫生监督与疾病
预防控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
意见》精神,组织开展学习调研活动,制定下发《关于事业单位改革准备工作有关问
题的通知》,协调有关部门加快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试点和探索,
为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做了积极准备。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计划管理,积极开展事
业单位登记年检,有效地控制了人员机构的不合理增长。
军转安置和毕业生就业。年内全市接收军队转业干部53名,其中计划分配47名,
自主择业6名。 对计划分配的军转干部,继续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安置,体
现了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加强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对转业干部谷
体东扎根山区干事创业的事迹进行深入宣传,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按照上级要
求,牵头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落实各项解困政策,建立完善解困
长效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改革完善毕业生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指
导服务,通过政策扶持、提供信息、市场推介等形式,引导、鼓励毕业生到非公有制
企业、农村创业,积极探索低学历层次毕业生外出就业或继续学习深造的路子,促进
了毕业生更好就业。
工资福利和离退休工作。完善工资福利及离退休政策,规范调整了住房补贴、水
电煤暖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发放标准,适当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
坚持从严从细顺利完成了13687人次的工资、津贴日常审核审批工作,为11891名考核
等次为称职或合格以上人员审核发放了一次性奖金。
人事考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考评办法》,完善人事
考试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技工培训考核工作规程,提高了考试工作的规
范化水平。严肃考风考纪,通报处理考试违纪人员,净化了考试环境,维护了人事考
试的公正和声誉。 全年共组织完成21400人次参加的38项报名考试任务,考试工作的
业务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
其他工作。加大人事信息宣传和人事系统“四五”普法力度,及时办结人大代表
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人事信访、人事统计、人事争议仲裁等工作取得新成绩。招商
引资工作成效显著, 外资到位并形成固定资产1668.14万元, 完成招商引资目标的
132.4%。 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标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市人
事局先后荣获2004年度全市招商引资暨工作实绩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城市
环境综合整治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郑希文)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就业再就业工作。 全年实现就业再就业的城镇各类人员
17345人(其中再就业6752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21.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821人,
失业率2.9%。 农村劳动力转移新增21700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5.5%,其中市内、市
外、境外分别转移13100人、7810人、790人。强化公众创业技能培训,年内开展就业
培训6811人次。全年职业技能考核鉴定6211人,核发证书5083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
的135%和154%。技校招生700人,完成计划的140%,377名应届毕业生就业安置率100%。
就业再就业工作被省政府表彰为先进单位。工作中,一是为企业搞好服务,不断增加
用工岗位。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为
各类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信息、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劳动保障事务代
理等“一站式”服务。在与中央、省属驻莱企业、招商引资企业等密切联系、搞好服
务的基础上,把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灵活就业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不断拓展新的
用工岗位,就业岗位明显增加。二是加强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依托技工
学校、技术学院、劳动就业训练中心等培训机构,采取灵活的办学方式,加强技能人
才的培养,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和职工技术培训。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养了一
批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提高了务工人员的竞岗意识和能力。三是突出抓好困难群体
再就业。 在财政、公安等部门的支持下,协调开发公益性岗位128个,使部分再就业
困难人员重新就业。积极实施再就业援助活动,举办两次供需见面会,先后有500名下
岗失业人员成功实现再就业。为现役军人随军家属举办专场招聘会,47名军嫂到现场
应聘,达成招聘意向41人。年内发放《再就业优惠证》7127个,为下岗失业人员和企
业减免税费4026.6万元, 为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09万元,支
出再就业资金1501万元。四是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实行目标责任制,建立基层服
务网络和工作平台, 劳务输出公司发展到33家,90%以上的劳务输出公司在市外建立
了劳务合作关系,劳务输出初具规模。全市劳务输出人员已遍布苏州、青岛、广州、
上海、北京、天津等28个大中城市,日本、新加坡成为境外输出的主要市场。外出务
工人员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逐步成为强村富民的重要措施。
社会保障工作。全市共有146412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企业115826人,机关
事业单位30586人)。企业养老保险净增参保人员13667人,实际缴费人数净增8418人,
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收缴养老基金36030万元(其中企业26382万元,机关事业
单位9648万元) ,完成年度目标的126%。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8亿元。农村养老
保险为614人办理了投保续保,收缴基金275.3万元,均超额完成全年计划。失业保险
参保人数129383(其中企业103500人,事业单位25883人),企业失业保险新增参保职
工3020人, 完成年度目标的100.7%。收缴失业保险基金2731.1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
136.6 %。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员15000人,参保总人数达到11.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
的100%。 征缴医疗保险基金1039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4%。全市启动实施了新的
工伤保险制度, 参保职工新增14000人,总数达到4.02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0%。
生育保险新增参保职工4000人, 总数达到6.5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0%。各项保险
基金征缴均超额完成年度征缴计划,实现了扩面人数、缴费人数和基金征缴的同步增
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展开,基本构建起乡镇(街道)、社区企
业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社会化网络体系,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达到69.5%,完成年
计划的139%。 共为28596名(其中企业 22932名,机关事业单位5664名)离退休人员
发放养老金30768万元(其中企业2032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10448万元),离退休人
员离退休费水平在全省列第一位, 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率100%。工
作中,一是实行社会保险扩面目标责任制,将扩面任务层层分解,签订目标责任状,
将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奖罚分明,调动了积极性。二是医疗保险政策日
趋完善。出台的民营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托管档案
人员单建统筹金参保办法和破产、重组、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办法,在全
省属于创新。 为500名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三是出台《莱芜市工伤保
险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为全面启动实施工伤保险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是起草《莱
芜市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向市政府提交《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
保障制度的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正组织试点。
依法维权工作。 劳动执法力度明显增强,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案件104起,按期结
案率100%,为企业和职工追回损失198万元,组织鉴证劳动合同21376份,指导41户企
业与16247名职工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开展劳动保障年检、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执法检
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检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立案查处案件76起,
补缴社会保险费1490万元, 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1553.9万元,追讨农民工工资252
万元。职工退休审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逐步规范,年内认定工伤147起,
完成劳动能力鉴定2266人。工作中,一是加强劳动保障执法工作,规范监察和仲裁工
作程序, 确保办案质量,避免重复检查,营造公正透明的劳动保障法制环境。二是督
促企业与职工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严肃查处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和苛扣工资、拒不缴
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清理整顿非法职业中介。三是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
执法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年内发生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无一撤销
和败诉, 行政复议和诉讼比例是全省最低的。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处理来信来访808人
次,参与处理集体上访11起,为“平安莱芜”建设做出了贡献。
同时,积极参与企业改革,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制定的《关于企
业改革中劳动保障问题处理意见》,为企业顺利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二是加强宣传
培训,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方位为企业及其职工提供政策服务。三是全程
跟踪服务企业改革,引导企业最大限度安置职工,全面清偿职工债权,职工各项合法
权益得到了较好保障。
(亓复兴)

【旅游工作】 2004年,游客人数和综合收入均实现大幅增长。全年接待游客194万人
次,实现旅游收入5.1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32.7%和35.9%。全市已有和正在开发
建设的景区(点) 48处,累计完成总投资3.3亿元。新启动景区开发12处。旅行社发
展到8家,星级饭店6家。全市确定首批旅游定点餐馆、购物商店等服务单位11处。
加快景区建设步伐,旅游吸引力进一步增强。齐鲁大峡谷旅游区完成投资3300万
元,新修和完善区内外道路32公里,增加水面1.5万平方米,植树34万株,新建景观、
服务设施38处;雪野休闲度假区、香山、华山等重点旅游区完成投资6100万元,新修
和完善区内外道路55公里,增加水面4.5万平方米,植树150多万株,新建景观、服务
设施80多处。房干生态景区先后通过了由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组织的全国首批农业
旅游示范点验收,房干、莱芜战役纪念馆通过了国家3A级旅游区(点)的检查验收,
华山森林公园晋升为国家森林公园。 全市各景区共新修和完善区内外道路161公里,
植树328万株,增加水面10万平方米,新建凉亭、纪念馆等景观设施72处,新建宾馆、
饭店、休闲房、别墅、购物商店等服务设施142处,资金投入达到1.4亿元。共邀请客
商50多批次200多人次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考察、洽谈合作事宜。
加大宣传促销力度, 客源市场进一步扩大。4月,举办首届鲁中(莱芜)旅游推
介会,全市50多家旅游企业参展,接待游客2万余人; 8月,组织旅游大篷车赴枣庄、
菏泽进行宣传促销,向两地40多家旅行社介绍了全市旅游资源;10月,在第二届钢铁
招商大会上专门制作了旅游展区,发放宣传画册4000多份。先后组织举办莱城区首届
旅游文化节、钢城区桃花节、华山森林节、王石门槐花节、房干生态旅游节等节庆活
动; 分别3次组织市内主流媒体对全市旅游行业备战黄金周情况和景区开展旅游设施
建设活动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组织部分旅游企业参加了烟台、济南、杭州等地的旅
游交易会;通过《莱芜日报》、莱芜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发布信息和稿件100多篇(条);
为《山东旅游年鉴》《山东旅游购物指南》和《山东省旅游景点导游词选编》等提供
了相关宣传材料;将莱芜旅游信息网和莱芜信息港的旅游网站合并为莱芜旅游网。景
区客源已扩大到胶东、苏北、河北等地区,并首次接待了来自韩国的2个旅游团队。
完善行业配套,整体接待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旅游星级饭店和旅行社规模不断扩大。
全市旅行社接待游客人数和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分别为79%和85%。星级饭店的营业
收入比上年增长50%以上。 4月,新增1家旅行社和1家星级饭店,使全市旅行社总数
增至8家,星级饭店增至6家。二是开展旅游定点服务单位认定工作。共认定了11家旅
游定点餐馆和购物商店。三是深入开展“旅游细微化服务”活动。全年共参与电台开
办的行风热线栏目6次。 四是着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举办导游人员培训班、导
游年审培训班等培训活动5次,参训人员200多人次,顺利完成了全省导游人员资格考
试莱芜考点的考试工作,有20人取得资格。
旅游市场秩序继续保持良好形势。制定下发《关于对社会导游人员加强管理的通
知》,不断加强和规范对专职和兼职导游的日常管理和年审培训,严厉打击“黑社”、
“野导”。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大力开展“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安全生产教
育,认真监督旅游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定期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认
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黄金周期间,市、区旅游局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
制度,及时调度情况、处理问题,确保了全市旅游活动安全有序。

【外事侨务工作】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做好涉外管理工作。实行邀请、联络、审核、
办理护照、签证一条龙服务,调整了因公出国审批程序。全年办理因公出国团组59批
131人次,压缩控制不合理团组9批17人次,压缩在外天数63天,节约资金42万多元。
审查并为企业邀请外国客商15批16人次。 为莱芜一中等3个学校申报了聘请外国专家
资格手续,7月,协助莱芜一中实验学校成功举办“莱芜市首届中小学生国际语言村”
活动。与公安、工商等五部门联合,对非法聘请外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规范和
清理,对外事接待单位实施了监督、检查和服务。
积极开展对外联系,扩大对外招商引资。全年接待来自美国、加拿大、日本、韩
国、 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外宾、华侨700多人次。接待了韩国京畿道抱川市议会代表
团,并达成了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意向。由“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捐资兴建的莱
城区牛泉镇圣井联小5月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向日本国驻华大使馆递交了“利民工
程无偿援助” 项目申请书。
维权护侨,做好为侨服务工作。8月开展“侨法宣传月”活动。推荐选拔1名侨眷
为全国归侨侨眷第七次代表大会特邀代表, 3名侨眷为全省第七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
代表,其中1名为委员,有1名侨眷被表彰为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

【民族宗教工作】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与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保持民族与宗教界
的社会稳定。 分别于1月和10月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
月”活动,通过散发宣传材料、以会代训,在报纸、刊物发表文章等形式,对民族宗
教政策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居),参
与全省“泰山民族杯”民主法制知识竞赛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对部分刊登涉及少数民
族风俗的书籍和清真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避免了不稳定问题的发生。
保障少数民族的政治权利,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为32名少数民族考生办理高
考手续,使其顺利享受国家高考降分录取的政策照顾。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坚持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会议制度,半年召开一次,
学习宗教政策和上级指示,交流各活动点的情况。开展清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活动,
对一处聚会点依法予以取缔。部署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年检工作,对全市16名宗教界教
职人员的身份进行审核认定, 纳入管理范围。选派5名教徒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
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邪教工作。
(郭 芳)

【史志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对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机构改革和新一轮修志要
求,加强机构建设,市、区两级都健全了史志编委会,史志办为各级政府常设一级事
业单位,保证了修志工作的顺利进行。全省史志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史志办及时召开
全市史志办主任会议,对全省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对两区区志编修工作及市志
供稿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编修新志工作。根据《全市2004年重点工作安排》要求,市史志办及时调整工作
思路,将2004年定为“莱芜市志组稿会战年”,把编修市志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
之重。主任亲自抓,分管副主任靠上抓,全力抓好征稿与编纂工作。各级各承编单位
把编修新志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全部组建了写作班子,年内大多数单位完成了资料初
稿。《莱城区志》《钢城区志》编修工作进展顺利,资料征集全面铺开,并完成了部
分初稿的编纂。继续实行编辑责任制,确保高质量完成初稿编写任务,年内,《大事
记》《人口》《农业》3篇讨论稿完成印刷,另有3篇已完成编写,市志征稿工作完成
70%。
年鉴编辑与出版质量进一步提高。在抓好市志编修工作的同时,加大年鉴工作力
度。 2月制定下发编纂方案,6月完成资料征编,9月完成修改补充和统编送审稿,11
月交付出版,12月完成发行。本卷年鉴突出记述了招商引资和经济开发区建设,为配
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高质量完成了《山东年鉴》(2004)
莱芜部分的组稿工作。
市情资料库建设稳步推进。上半年,派人参加省情处组织的资料库建设培训班,
系统学习了资料库建设理论知识。安排专人负责市情资料库资料的录入,年内录入文
字资料300余万字。 积极与省情处联系,请其帮助托管莱芜市情网资料,为社会提供
了优质的信息服务。安排专人及时向省“史志动态”栏目报送莱芜市史志工作进展情
况稿件。方志馆建设步伐加快。通过征集、购置、交换等方式,新增了一批志、鉴资
料,丰富了馆藏,藏书量达到1000余册。充分利用馆藏资料,为机关和社会提供资料
咨询。年内接待查阅咨询人数60余人,累计接待500余人。
(亓军华 屈婉情)

【民政工作】 双拥优抚安置工作。1. 双拥工作。以贯彻全省、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
神为起点,以争创新一届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制定《莱芜市拥军优属拥政
爱民工作三年规划》,进一步拓宽双拥工作领域,把双拥工作逐步向社区、农村延伸。
积极为驻莱和到莱施工拉练部队办实事、解难题,先后为驻莱部队修建道路5公里,
架设专用通讯电缆12公里, 救治受伤官兵17名,安置随军家属41名。协调驻莱部队
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先后出动官兵3000多人次,清理青草河杂草淤泥1万立方米,
为城市综合整治优化发展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市民政局先后被省委、省政府、省军
区命名为“爱国拥军先进单位” 。2. 抚恤优待工作。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及时
足额发放, 全年共发放抚恤定补金1100万元;发放优待金550万元,优抚对象实现户
户优待;协调市财政、卫生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在乡“三老”优抚对象
医疗制度的意见》,建立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医疗补助、住院费按比例报销、
大病救助“四位一体” 的医疗保障制度,共为重点优抚对象报销及补助医疗费120万
元, 使在乡“三老”优抚对象病有所医、医有所保。3.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针
对安置任务重、 就业岗位少和退役士兵要求高的新情况, 会同人事局等四部门制定
《关于城镇退役士兵实行全面考试考核公开择岗安置的意见》,对考试考核、公开择
岗的安置办法进行规范和完善,使整个安置工作全部公开透明。通过放宽自谋职业申
请时间, 提高补助金标准等措施,加大自谋职业力度,全市共有208名城镇退役士兵
自谋职业, 自谋职业率达到42%,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2004年接收城镇退役士兵
496人, 11月底全部安置到位。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大力推行低保工作“五公开”
制度,认真核实低保户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区别情况实施分类保障,初步形成
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全年共保障城市困难居民
12.8万人次,发放保障金727万元。2. 农村特困户救助。为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出台的
《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救助制度的意见》,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关于落实农村
救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全面落实农村救助制度制定了具体的操作程序和规范,
特困群众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年发放救助金188万元,救助农村特困群众1.1万
人。 救灾工作全部实行灾民救济卡制度,下拨救灾款260万元,切实解决了灾民的生
产和生活困难。同时,针对农村税费改革给五保供养工作带来的影响,及时将农村五
保对象纳入特困户救助,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3.专项救助。开展以“扶贫济困”
为主题的“慈心一日捐”活动,接收各类捐款103万元。先后启动“福彩慈善助学”、
“特困大学生救助”和“结对认捐、爱心助学”等活动,发放助学金31万元,资助特
困大中小学生450名,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城乡基层组织和民主政治建设。1. 城市社区建设。按照“民主公开、积极稳妥、
一村一策”的原则,大力推进“城中村”集体资产改制,全市40个“城中村”已进行
集体资产改制的38个。按照“符合规划、便于管理、资源共享、居民自治”的原则,
以城市主要路街为界、划分社区54个,其中莱城区13个“城中村”,打破了原村(居)
的规模和范围。在划分社区范围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社区组织建设,已有45个社区建
立了社区组织,占社区总数的83%。社区内各种关系逐步理顺,部分社区的居民户口、
计划生育、城市低保等工作基本实现了属地化管理。莱芜市社区建设工作得到了全国
人大和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会议上,以市委、市
政府名义介绍了经验。 2.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
理会议精神,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
完善了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机制,大力推行镇村联动的公开方式,实
现了公开时间、内容、形式、程序“四统一”,促进了全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
规范化, 在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莱城区羊里镇介绍了经验。3. 第八
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市里成立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
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做好村“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层层举办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指导各村严
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截至2004年底,全市村民委员会完
成换届选举978个,占95.6%,书记、主任“一人兼”和“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率分别
达到90%和80%以上。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农村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力度。按照“培育、发展、
规范、提高”的工作思路,降低准入门槛、主动上门服务、优先发展“三辣一麻、畜
禽、林果”等优势产业的经济协会,筹备召开全市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工作会议,
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的意见》,重点扶持莱芜
市养猪协会、钢城区林果协会、杨庄生姜协会等优势产业协会,各类经济协会在农村
经济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明显增强。 全市农村经济协会达到131个,其中莱芜养猪
协会获得“全国先进民间组织”荣誉称号,莱芜汶源姜蒜协会和钢城区黄庄镇林果协
会荣获“全省百强农村经济协会”荣誉称号。二是加强民间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突出
财务管理,抓好民间组织的年检,下发《关于做好民间组织年检工作的通知》,从财
务审计入手,指定专门会计事务所对民间组织的年度财务进行审计,促进了民间组织
的规范化建设。加强民间组织信息数据库的完善工作,扩大了民间组织的宣传。三是
加强民间组织的管理与监督,结合年检,依法取缔非法民间组织22个,纠正民间组织
违法行为30余起,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社会福利工作。1. 社会福利设施。9月,投资1200万元兴建的市老年公寓正式投
入使用, 公寓占地15亩、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可设床位220张,进一步提升了老年
福利服务设施的档次和水平; 投资500万元建设的社会福利院,主体工程已竣工;按
照“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界资助为辅”的原则,先后投资50万元,改造乡镇敬老院
8个,促进了乡镇敬老院的达标升级,已有4个敬老院达到省一级标准。鼓励全社会支
持和参与老年福利事业发展,市、区老年福利服务机构达到12处,入住老人360多名。
通过加大改造和建设力度, 从根本上改变了老年福利服务设施落后的状况。2. 福利
彩票销售。针对2004年全国福利彩票销售大幅度下降的形势,积极调整思路,拓展市
场,已销售福利彩票3500万元,募集福利基金300多万元。3. 福利企业发展。结合福
利企业年检,加强对福利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优化福利企业发展环境,落实福利
企业优惠政策,促进了福利企业的发展壮大,全市社会福利企业年销售收入近4亿元,
残疾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5000元以上。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加大对《收养法》和《收养登记办法》的落实力度,规
范收养登记程序, 全年办理收养登记121例,登记合格率100%;加大殡葬管理和执法
检查力度, 有效地遏止了乱建、乱埋、乱葬等问题的发生,火葬率达到98%以上;认
真贯彻《婚姻登记条例》,先后两次组织市、区婚姻登记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严格
考试考核,有16人获得婚姻登记员资格,为依法登记奠定了基础,全年办理婚姻登记
5527对, 合格率100%。
区划地名工作。 顺利通过省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检查。3月,组织两区区划
地名办对5条边界线进行全面自查, 重点对界线标志物现状作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和维
护,对自查出的11个问题及时督促两区作了整改。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对莱芜市勘界
及边界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完成边界线联检任务。2004年省厅下达
的任务是牵头检查莱城沂源线,配合淄博市检查博山莱城线。经过双方的联合检查,
莱城沂源线界线两侧的地形、地物没有明显变化,界线位置没有改变,界线实地位置
清晰易认, 界桩保存情况完好。加强地名命名、更名工作。5月10日,在广泛征求各
界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以莱政办发[2004]25号文件将原“顺河东大街”、“顺河西
大街”(原山南路南端至新甫南路南端)统一更名为“汶河大道”;经济开发区原汶
河大街更名为“汶泉大街”。城区路标设置维修工作。完成长勺路以西各路段59套路
标的设置工作,对文化路、花园路、大桥路各路段50多块被损坏路标进行全面维修,
确保了城区路标的完整性。 对城区全部路标进行摸底调查与规划, 2000年设置的76
套双杆路标, 损毁25套, 51套损坏情况严重,2004年由市福彩中心出资对路标进行
了全部修复,2004年设置的48套双杆路标、11套单杆路标,保存良好。在此基础上,
市区划地名办绘制《莱芜市现存路标示意图》,并对城区全部应设路标进行了规划,
编制《莱芜市应设路标示意图》。充实完善地名信息系统数据库,完整、准确的录入
了相关数据,11月上报省厅地名研究所。
局属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局属各单位以管理促服务,靠服务促发展,实现了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提高。莱芜战役纪念馆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3A级旅游景点;军干
所被民政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评为“全国军休干部安置建房服务管理先进单位”,
并被省民政厅评为“全省星级军休所”;军供站被民政部、总后勤部命名为“全国军
供工作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在市场环境不利的情况下,通
过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扩大宣传、开拓市场等措施,超额完成全年销售任务,是全
省发行增幅最高的四个市之一。优抚医院、救助站、光荣院、殡仪馆、公墓管理处等
单位强化管理,扩大经营创收门路,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招商引资。完成招商引资额5192万元,占全年任务的329%。市民政局被市委、市
政府授予招商引资暨工作实绩先进单位,有1人被市委、市政府记二等功,2人记三等
功。
(王 帆 张玉春)

【残联工作】 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正式挂牌运行。年初,对中心楼房进行综合配套
改造。投资15.5万元,在院内建起标准较高的8间平房,增加建筑面积200多平方米,
用于建设残疾人康复训练室、 职业培训室、文体活动室等配套设施。中心投资260万
元,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达到了市级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
建设要求。 6月,正式挂牌办公,成为全市残疾人的综合服务基地。
实行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规范和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市残联对各类用
人单位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对各类经济组织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部实行地税代收,
加大了征管力度。通过实行保障金代收,扩大了残疾人技能培训、扶持就业的资金渠
道, 增强了社会安置残疾人的责任意识,全市城镇新安置残疾人174人,其中市直新
安置28人,比上年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实施重点康复工程,扩大残疾人受益面。与市卫生局、市医院联合,集中开展白
内障复明工作, 全年共为518名患者实施了白内障复明手术,解除了失明痛苦。为扶
持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市残联拿出近3万元专项康复经费,为200名患者无偿提供人
工晶体,市医院减半收取治疗费用,并为50名特困患者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仅
此一项为患者减免费用14万元。按照“长江新里程”计划,开展普及型假肢装配工作,
对适合安装假肢的10名残疾人,由市残联聘请省假肢站有关专家,为患者免费安装了
假肢, 其中为麻风畸残者安装假肢4例,发放矫形器24件。
实施危房改造工程,解决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召开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会
议,将4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落实到莱城区。在中残联、省残联扶持资金20万
元的基础上, 协调市、区财政安排匹配资金20万元,每户扶持建房资金1万元。按照
“建筑面积每户不少于50平方米,砖瓦水泥结构,入冬前全部搬入新居”的要求,10
月全部完成了危房改造任务。10月底,市、区残联组成工作组对危房改造进行了检查
验收,从检查情况看,建筑面积和工程质量均达到或超过上级制定标准,全部验收合
格,残疾人受资助户相继乔迁新居。
加大宣传维权工作力度,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全国助残日”期间,市残
联与报社、电台、电视台联合开展了集中宣传。省电视台《正午时光》栏目播放莱芜
助残活动综合新闻1条,莱芜电视台播放助残新闻6条,莱芜人民广播电台播发助残新
闻8条。 《莱芜日报》开辟《情系残疾人事业》专栏,集中刊登了残疾人工作的典型
经验和残疾人先进人物事迹12篇。莱芜人民广播电台常年开办《残疾人天地》栏目,
成为联系残疾人的纽带。三件作品参加山东省第六届各地人民广播电台残疾人节目展
播评选活动,获得较好成绩。
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与市、区法律援助中心配合,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残疾人优先受理,优先为其办理法律援助手续,优先指派法律服务人员。全年接待法
律援助来人来访53人(次) ,及时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电话236个,对复杂疑难的预
约择时办理5个, 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8件。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信访处结率达
到100%。
(许善峰)

【老龄工作】 以“创建活动”为总抓手,全面启动基层老龄工作。召开主任办公会
议,对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作了专题研究。借鉴青岛市的经验,制定《莱芜市老龄工作
先进区、 先进乡镇(处)考核验收实施细则》。实行全程跟踪的运行机制。6月对申
报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区的莱城区进行了实验性立体考核, 11月对6个申报全市表彰的
老龄工作先进乡镇(处)和部分老龄工作典型进行了考核。12月召开创建活动表彰暨
基层工作经验交流会,对全市先进典型进行了隆重表彰。
养老保障工作。莱芜市养老保障工作逐步走出了一条“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
老与家庭养老相结合”的路子。社会养老方面,老年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家庭
养老方面,加大协议书的签订、兑现和监督工作,开展家庭赡养和抚养情况的调研。
老年维权工作。在享受优待规定上,实行 “一证通”,树立了老年优待证的权威性。
认真做好老年人信访、涉老纠纷调处及老年法律援助工作,保障了涉老案件的实效性。
老年宣传教育。年初,与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
通知,在全市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以“读敬老书、做敬老事、写敬老文”为主要内容的
主题教育活动。与市文明办等单位协调,在文化路等重要路段悬挂尊老敬老宣传灯箱,
营造了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倡导兴办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建立老年人活
动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
(张爱京)

【无线电管理工作】 频率台站管理工作。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家无线
电频率划分规定》《山东省无线电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规定》,
严格设台审批程序。对现有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减少行政许可项目,将无线电发射设
备的销售管理由审批转为备案, 只保留频率指配和台站审批两项。9月25日,市会展
中心申请建设超短波通信网,受理申请后,以高效快捷的服务完成了频率指配,为市
政府举办钢铁招商大会暨工业产品展销会提供了有效的通信服务。二是加大行政执法
力度,履行“空中警察”职责。认真开展150M、450M、800M频段的清理工作,收回频
率37个,提高了频率资源的利用率。开展微波站和对讲机的专项治理活动,完成模拟
微波向数字微波的转换,净化了空中电磁环境。依法查处无线电干扰,保障无线电通
信的畅通运行。 4月,莱芜移动公司、莱芜联通公司申诉,反映钢城市区公众通信网
受不明信号干扰,受理申诉后,立即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测试,确定干扰源来自某集
团公司会议室设置的会议保密机,随即责令其拆除,确保了公众移动通信网的正常运
行。三是完善频率台站数据库,提高无线电管理自动化水平。一年来,结合设备年检
和电台执照核发换发等工作,及时修正无线电台站技术资料档案,做到新设台站资料
及时录入, 撤销、报废台站资料及时封存或清除。先后核发换发执照150余份,录入
莱芜移动公司GSM十一期工程、莱芜联通公司GSM七期及CDMA三期工程基站资料、个人
业余电台资料等,为下一步全省联网做好了准备。四是建立无线电管理专管员制度,
夯实无线电管理的组织基础。从各设台单位选配28名专管员,成为与设台单位联系的
直接纽带,提高了管理力度和工作效率。五是加强公众移动通信基站的管理。在省无
线电管理办公室批复山东移动公司和山东联通公司基站建设规划后,及时测试基站站
址电磁环境,并将其整个建设过程纳入管理,理顺了与电信运营公司之间管理与被管
理的关系。
无线电管理费收取工作。主动加强与设台单位的联系,努力做到以服务促管理、
促收费。严格法律程序,依法开展收费,通过对设台单位下达收费通知书、催缴通知
书等,全部完成了收费任务。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初步完成了固
定监测站和移动监测站的联网调测。对BC3200手持式测向机等监测设备进行升级换代,
提高了近距离测向效率。完善无线电监测制度、无线电设备检测制度及电磁环境测试
程序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设备档案,有关技术资料及随机原始材料都保留备
份,实现了监(检)测设备专室存放、专人管理和定期保养维护。组织技术人员开展
技术比武, 参加全省无线电测向技术演练青岛赛区的比赛,取得了较好成绩,1名人
员代表山东省参加全国无线电测向技术演练,受到表彰。做好无线电监听工作,工作
日监听5小时以上, 重要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年内累计监听1000多个小时,形
成监听记录12本,积累了大量业务资料。高质量完成移动通信基站的检测工作,共检
测莱芜联通公司、莱芜移动公司基站57个,莱芜网通基站115个,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谭洪卓)

【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后勤管理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办
公区完成北楼整体维护修缮、南楼部分玻璃幕墙更换、洗手间改造、电视监控室更新
升级等工程,生活区完成垃圾转运站建设、路灯安装、健身路径建设和健身器材安装,
莱芜宾馆改造1#楼客房3000平方米,2#楼扩建4800平方米。二是房产管理不断完善,
加强机关住房售后服务,生活区、办公区加强环境治理,搞好卫生保洁,完成水电暖
维修15000次,楼面屋顶防水5000平方米,栽植草木花卉5万多株,建设绿地场所5000
平方米,并及时供应水、电、暖、气,保证了办公、生活的正常运转。三是强化财务
管理职能,科学制定经费支出预算、项目资金计划,专项经费专项使用,保证了各项
经费落实到位,使用合理。四是严格车辆管理。继续做好市级领导工作用车的更新、
落户、 年审工作以及市直机关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全年为市级领导更新车辆3辆,
完成市直机关车辆年审470辆,驾驶员年审600人。五是幼儿教育实施名牌园战略,积
极扩大幼儿教学场所,完善幼儿教学设备,改善幼儿教育环境,推进“马宏双语”教
育学习, 办好特色教育,入园儿童达到800人。六是狠抓安全保卫。认真落实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突出重点,严格防范,加强对办公区、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和安全
创建工作,完善门岗、巡逻、守护和值班制度,加强机动分队建设,文明值勤,全年
没有发生刑事案件和大的责任事故,为机关创造了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受到市公安
局表彰。七是计划生育、户籍管理等工作取得较大成绩。
后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办公楼完善服务规程,及时高效服务。会议服务高标准、
严要求,共接待各种会议550次,卫生保洁实行流动红旗制度,保洁优秀率达到95%。
接待服务坚持服务宗旨,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全年接待省部级以上领导17人次,各
类中外宾客30万人次,省以上会议及全市大型重要会议31次。维修服务加大设备保养
力度,做到随报随修,保证了各种设备设施、线路管道的正常运行。公务服务做到快
捷高效,领导公务用车、班车服务做到热情主动,文明礼貌。报刊杂志邮件收发做到
无遗漏、无丢失。生活服务建制度、上项目,拓宽服务领域,严格卫生制度,保证了
饭菜质量,丰富了居民生活。
后勤经营单位不断发展。各单位紧紧抓住招商引资的机遇,加快发展,宾馆、修
理所、印刷所、服务社、生活基地、建工处等经营服务单位深化内部管理,转换经营
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年完成经营收入3571万
元, 实现了速度效益同步增长。
招商引资。 全局引进已营业项目3个,完成招商引资额1357.1万元,占全年计划
的122.3%。一是由山西潞城市蒋和平投资成立的震丰元物资有限公司和莱坤经贸有限
公司项目,共上缴税金192.17万元,抵顶招商引资任务额1029.5万元。二是由省地质
队职工张连才投资的美洁尔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项目,完成招商引资额27.6万元。三是
与钢城区委办公室共同引荐的莱芜天元气体有限公司项目,分得招商引资额300万元。
另外,引进的1000吨高性能汽车零部件项目和国际赛马钢、马蹄铁项目分别在市第二
届钢铁招商大会上签订了协议, 签约额1.3亿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被市委、市政府
表彰为招商引资暨工作实绩先进单位,局长许长淮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表彰为“先
进工作者”,亓承文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莱芜市劳动模范”。
(苏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