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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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3年, 全市有地方煤矿11处,其中市直属煤矿1处(莱芜市槲林煤矿),
区属煤矿10处,地质储量5600万吨,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要求,市、区煤炭管
理部门充分认识深化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煤矿安全整治作为整顿
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全年行业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持续不
断地开展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地方煤矿实现双回路供电,并按要
求配备自救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采掘工作面配备甲烷断电仪,配备粉尘检
测仪等安全仪器,全市有10处煤矿装备安全监控系统。各煤矿与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为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全年生产原煤75万吨,杜绝了3人以上重大事故,地方煤
矿保持了稳定的发展势头。

[安全管理] 市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协调、
部署安全工作,并深入煤矿,现场了解安全工作情况。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建立健全
市、区、乡三级责任体系和工作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工
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为各项安全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加强对煤矿企
业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 全年培训、复训特种作业人员456人,其中11处地方煤矿的
安全矿长全都办理《矿长资格证》《安全资格证》,副矿长及总工程师也通过培训获
得《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通过培训,
增强了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业务技术素质。

[煤矿“双基”工作] 一是注重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对地方煤矿的隐患排查工作采用
层层过筛的办法,由各矿自查、办矿单位复查,再由市煤炭工业局抽查,通过隐患的
排查整治,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和抗灾能力,为实现安全生产打下了基础。二是安全
责任制落实到位。市煤炭工业局制订《莱芜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市、
区煤炭管理部门与所属煤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逐级分解落实责任目标,做到一
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了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三是保证
安全投入到位。全市地方煤矿把安全整治工作看作是煤矿求生存图发展的机遇,自觉
加大投入,全年共投入安全整治资金1000多万元。完善了系统和硬件设施,改善了安
全装备,企业双基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增强了矿井抗灾能力。四是依法监督检查
到位。全年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对全市地方煤矿组织11次拉网式大检查,按照谁检查、
谁签字、 谁负责的原则, 对照《煤矿安全规程》逐条检查,填表签字。“五一”、
“十一”期间,市煤炭工业局领导深入矿井开展节日大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地方
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问题隐患,分级建档,上牌管理,对隐患的整改,做
到措施、 资金、人员、责任、时间五落实,对存在“A级”隐患矿井实行主管部门驻
矿蹲点的办法,全过程监督整改,跟踪检查,直到问题得到整改。
(李 军 魏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