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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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与教育】 一是抓好自身学习,实施全员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
道德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二是抓好对外宣传。以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两
周年以及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为契机,通过上街设立宣传站,出动宣传车,召开座谈会,
举办培训班,利用乡镇集市、节假日、纪念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0月13日,
召开了实施药品放心工程新闻宣传座谈会。12月1日至7日,与市委宣传部、市文联等
单位联合举办了“益寿堂杯” 《药品管理法》实施两周年书画宣传展。12月8日到14
日, 部分展板在市政府一楼大厅展览。12月4日,结合全市普法宣传周,集中开展上
街宣传活动,对查处的假劣药品和违法经营药品集中销毁。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对活动
情况作了跟踪报道。 三是搞好辖区内管理相对人的教育培训。先后举办4期药店从业
人员岗前培训班,共60人参加学习培训。3月份,举办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班,100
多人受训。8月份举办医疗器械法规实施细则培训班,100多人受训。11月份举办特殊
药品管理法规培训班,80多人受训。经过考试,各培训班合格率100%。

【整治药品市场秩序】 以贯彻全国、全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契机,加大药品
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防治“非典”用药的监督管理。牵头组
成联合执法检查小组,开展以防治“非典”用药为重点的监督管理,开展了防护服、
消毒剂产品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查获无证防护口罩2390个,不合格消毒剂1000余公斤,
2家口罩生产企业被责令改正, 1家消毒剂生产企业被责令停止生产,查处违法广告1
件。莱芜市加强防治“非典”用药监督管理的工作受到省防治“非典”指挥部市场管
理组的充分肯定,被市政府授予防治“非典”先进单位,副局长赵爱共被评为先进个
人。二是认真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
领导小组,主动与市卫生局、两区卫生局协调沟通,组织指导莱城区、钢城区药检所
积极开展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质量大检查。全年出动执法车辆1000多辆次,
执法人员4500多人次,监督检查单位2200多个次,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全年立
案150起, 延续结案143起,延续结案率达到95.3%,先行登记保存和没收违法生产、
经营、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30多万元,罚没款12.4万元。聘请了30名人大
代表和12名政协委员为药品放心工程社会监督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及时提供药
品质量监管信息和工作动态等形式加强联系,不断探索药品监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
式,消除监管盲区,加大监管力度,基本保证了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三是加强医
疗器械的专项监督检查。对避孕套、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市场进行调查摸底和专项治理,
对符合条件的15家经营单位,经现场验收合格,上报省局发证;取缔无证经营28家,
立案查处5家,没收避孕套500余盒。开展无菌器械专项检查,认真做好从采购、验收、
使用和销毁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整治,规范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对医疗器
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市直以上医院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达到
100%,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GSP认证工作,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加强对莱芜市医药公
司、山东益寿堂药业有限公司、莱芜益寿堂医药有限公司的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其按
照GSP要求, 对照标准,自我规范,对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销售等
环节发现的问题, 及时提出整改措施,三家公司先后通过省局GSP认证。全年新开办
药店45家,针对个体药店基础差的现状,通过举办培训班、现场指导等形式,督促整
改,做好GSP认证工作。二是以监督实施GMP为重点,规范药品生产行为。推进医疗机
构实施GPP认证工作。 帮促相关单位做好基础工作,规范制剂生产,持证单位未发生
监管失察的质量问题。做好制剂文号的整顿核发工作,推进中药现代化基地建设。上
报1家中药材生产企业为省局GAP认证试点单位,指导中药材生产企业定点工作,严格
按生产企业验收标准和中药炮制规范做好筹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是以规范购进
渠道为重点,规范药品使用行为。监管药品招标采购,严格投标主体资格,把不具备
资格的投标单位挡在门外;严格事后监督检查,保证购进药品质量,规范了医疗机构
药品购销渠道。 加强特殊药品管理,重点做好麻醉药品专用卡的核发及备案,对7家
具有“麻醉药品专用卡”发放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专项检查,规范发放和备案程序,
办理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备案200余人次。 开展麻醉药品和一、二类精神药品经营和
使用单位全面检查, 查处伪造证件办理麻醉药品专用卡案件1件,犯罪嫌疑人被司法
机关依法逮捕。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成了市级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组建
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全年上报省局不良反应报告20份,并及
时进行了登记处理。健全完善质量通报制度,如期通报药品质量。及时转发国家局、
省局的药品质量公告,使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知晓不合格药品种类,已经购入的,
立即停止销售、使用,尚未购进的不再购进,防止假劣药品的流入。对制售假劣药品
行为予以曝光,按照规定严肃查处,有力地震慑了违法行为。

【监督抽验工作】 制定药品抽验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事权划分,做好计划分
配,加强防治“非典”药品的抽验。组织两区有关人员参加国家举办的快检培训班,
为两区配备药品快速鉴别箱, 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全年计划抽验完成
271批,合格率为100%;监督抽验完成120批,不合格10批,不合格率为8.3%;“非典”
抽验完成300批, 不合格7批,不合格率2.3%;快检完成300批,其中市药检所完成50
批, 莱城区药检所完成150批, 钢城区药检所完成100批,不合格21批,不合格率为
0.7%。圆满完成了省局下达的药品抽验计划任务。
(吕宜东 王 峰)
责任编校 屈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