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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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狠抓“法德结合、 文明理家” 活动的推广、深化和提高。
“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连续两年被列为全市重点工作。本着“因村制宜,分类
指导” 的原则,及时完善 “法德结合、文明理家”工作标准,组织市、区、乡三级
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进村入户, 通过召开现场会、 抓点带面等形式,指导
“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的推广和深化。针对“非典”时期暴露出来的问题,加
强庭院环境卫生治理,消除卫生死角。注重把“法德结合、文明理家”与全市招商引
资、打造法治诚信莱芜及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抓好“法德结合、文
明理家”,促进全市环境建设,用环境建设的成果来检验“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的
成效。 “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已成为全市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共识和自觉行
动。 全市90%以上的村(居) 开展了“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活动,80%以上达到了
“法德结合、文明理家”标准;在巩固原有老典型的基础上,培养推出了134个新典型
村(居),超额完成了年初确定的70%的村(居)达标和推出100个新典型村(居)的
目标;积极把法德结合、文明理家”经验向企业、社区延伸,培养推出了山东煤矿莱
芜机械厂“法德结合、文明治厂”典型经验,配合城市社区建设,在程故事、南城子
坡等4个社区开展了“法德结合、 文明治理”试点,取得初步成效。二是突出重点,
讲求实效,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向纵深发展。及时调整充实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
导小组, 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8个扩大到24个。 召开全民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扩大) 会议,确定了普法依法治市的目标和措施;召开 “法德结合、文明理家”
座谈会,坚持推行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4月23日,组织全市110多名普法骨干,举办
了“四五”普法辅导员法律知识培训班,系统学习了《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
《安全生产法》 等8部新颁法律法规。面对 “非典”疫情,在报纸和电台开设 “依
法防治非典法律知识问答”专栏,刊登有关文章10余期计80余篇。加大对《传染病防
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刊登、播出专栏文章24篇,发放宣传材料30000余份,
宣传挂图6000余册(张)。与组织、宣传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市领导干部学法
用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委以莱办发8号文件进行了转发。对市里任命的33名县处
级领导干部, 认真进行了《宪法》《行政法》等法律知识考试;12月9日,聘请农业
法律专家, 为全市近300名县以上领导干部举办了“三农”法律问题知识讲座,努力
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与教育局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全市青少年学生法制
教育年活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扎实有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年活动。围绕全市重
点工作,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社区”等集中宣传活动。在电台开设《生活与
法》 栏目,先后播出法制宣传稿件160多篇。举办了“12.4”法制宣传日咨询宣传活
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胜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房逢玉等领导巡视了活动现
场。 7月25日,市人大组成检查组,对全市“四五”普法和“法德结合、文明理家”
活动进行检查和调研,对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法律服务业务】 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改革。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了《首办公证业
务登记管理办法》,较好地保护了公证人员开拓公证新业务的积极性,保障了全市公
证业务的有序竞争。制定实施了《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公证事项信息备案查询制度》,
明确了公证抵押登记信息的备案、查询机构和程序的健康发展,有效防止了公证处对
重复抵押标的进行登记的问题,受到省司法厅充分肯定。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
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诚信建设的意见》《莱芜市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实行“两书”、“两制”管理办
法, 建立诚信档案,推行信用等级考评制度。5月22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律师诚信建
设座谈会,就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全市60多名执业律师身着律师袍参加
了诚信宣誓。先后制定下发了《莱芜市新设律师事务所标准》《律师事务所服务资质
等级管理考评办法和标准》 。加强法律服务执法检查,7月和11月,先后两次对全市
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方面进行了集中检查,净化和规范了全
市法律服务市场。注重加强法律服务社会监督,通过电台行风热线等形式,及时受理
社会各界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投诉。组织举办了全市法律服务人员专业知识培训
班。立足自身职能,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3年,全市
律师共担任刑事辩护及代理354件, 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20余件, 有力地配合了
“严打”整治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和
人员的规范化管理。 成立了莱芜市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委员会,新成立1家司法鉴定机
构, 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达到4家,司法鉴定人员65人,全年办理鉴案90余件,在全省
位居前列。以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为契机,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
的工作力度。 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23件,减免和垫付法律服务费用10万多元。特
别是“非典”期间,组织人员为白衣战士及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
誉。圆满完成了200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的各项工作。全市共有157名考生报名,140名
考生参加考试, 录取率达到10%,在全省处于上游水平。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围
绕“法治环境建设与小康社会”这一专题,积极开展法学理论研讨活动,先后收到法
学论文70余篇, 并于8月26日召开了“泰钢杯法治环境建设与小康社会”理论研讨会
暨法学会换届选举大会。省司法厅副厅长、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郑传林,市委常委、政
法委书记李胜玉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近200名法学会员参加会议,有6篇论文
在会上作了交流。把握中心,强化职能,全力为经济建设服务。制定出台了《关于为
全市加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积极为招商引资和开发区建设
等重点工作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1至12月份,全市律师担任法律顾问591家;办理法
律服务事项6752件,同比增长11.7%;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29369件,同比增长8.5%,
办理涉外,涉港、澳、台业务800余件;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法律顾问998家,办理
法律服务事项18368件,同比增长15%以上;仲裁机构承办仲裁案件18件,涉及标的额
300多万元。 律师、公证、仲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共为社会和公民避免、挽回经济
损失1.6亿多元。

【基层基础建设】 强化职能,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加强新时期人
民调解工作改革,组织举办了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员骨干培训班,系统学习了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
若干规定》 以及人民调解常用法律文书的制作与适用等内容,107名调解干部参加培
训。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市人民调
解工作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在两区抓了改革示范点。12月30日,召开加强人民调
解建设平安莱芜现场会,专题研究了加强第一道防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莱城区口
镇申陈村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在全省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工作会议上作了典
型发言。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经贸系统大中型以上企业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的
意见》,就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狠抓矛盾纠
纷的调处化解工作。1至12月份,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926起,
调处成功12640起,调处率100%,成功率达到97.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15起,
防止民间纠纷引发的自杀性案件7起, 有力地配合了“严打”整治斗争,维护了社会
稳定。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点推广了莱城区对“两劳人员”实行“三
簿一书”的做法,对几年来回归社会的489名“两劳人员”及时做好衔接安置,确保了
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失控,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

【12348专线建设】 认真抓好“148”专线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 “12348”法律
服务专用电话宣传日活动, 提高了“148”专线的社会知名度。在全省率先开通反家
庭暴力服务热线, 先后解答电话咨询80多个, 受理反家庭暴力法律援助案件18件。
2003年,全市“148”共解答电话咨询4800多个,接待群众来访450余人次,调处各类
纠纷500多件,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局党组理论
中心组带头加强学习,先后于2月24日至28日和9月1日至5日,组织举办了学习十六大
读书会和学习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读书(扩大)会。5月22日至24日,组织举
办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文秘人员培训班。全局集体学习累计达20多天,个人平均记读
书笔记2.2万字,出学习专栏7期。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加快发展工作会议后,及
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组织全体人员
认真学习会议精神。 狠抓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党的
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修订完善了《市司法局
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深化人
事制度改革,对局机关有关科室特殊岗位进行了轮换,在局机关以及市公证处、市第
二公证处等局属单位开展了3次竞争上岗。 深入开展立功创模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在全系统营造了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市司法局被国家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是全
国司法行政系统8个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之一, 局主要负责人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优
秀领导干部并被省司法厅荣记个人一等功, 2名个人被省厅荣记二等功一次。莱城区
司法局局长许莱祯和口镇法律服务所主任张勇勤分获全省“十佳司法局长”和“十佳
法律服务所主任”称号。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省级“优秀妇女维权岗”,市公证处
等5个单位被评为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 。2003年,全局共有11个先进集体和16名
先进个人分别受到省、市表彰。

【招商引资】 全年引进6个外来投资项目,形成固定资产970.4万元,完成任务比例
为105%,超额完成了招商引资任务。
(刘西茂 陶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