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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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319件,审结10247件。其中,中级法
院受理各类案件1255件,审结1218件。办案数量与上年基本持平,审判质量和效率明
显提高。 全市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比上年下降3个百分点,案件审理周期平均比
上年缩短15天,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全市法院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落
实司法为民思想,始终贯彻“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创一流”的工作思
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为大局服务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在年初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制定了为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意见,确定了围绕一个主题(“公正与效率”)、抓好三件
大事(审判、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搞好五项服务(为维护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
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促进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搞
好服务) 的审判工作思路。7月份,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制定了为解放思想、干
事创业、加快发展服务的意见,要求全市法院通过司法手段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社会、
政治、市场和法治等“四个环境”。下半年,对人民法院在发挥职能作用、改善诉讼
条件、提供诉讼服务等方面落实“司法为民”思想作出了全面部署。结合审判工作,
中级法院组织对全市“严打”整治斗争情况、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情况、民营经济
发展情况、外经外贸发展情况、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创建“金融安全区”活动情
况等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一系列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和加强工
作的建议,增强了为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内部改革进一步深化。全市法院深化立案改革,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形成了职责
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审判工作机制;理顺审委会与院长、庭长和
合议庭的关系,强化合议制度,规范了审判组织;依法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规
范了繁简分流机制;从队伍管理、安全保卫、参与综合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符合法
庭工作运行的新机制,规范了派出法庭的工作和建设。各项审判坚持按照法律规定公
开审理案件,所有案件做到了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公开裁判理由和公开宣判。刑
事审判推行庭前证据展示、 普通程序简易审等制度, 民事审判推行庭前证据交换、
“判前评断”等制度,强化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和庭审功能,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提高当庭宣判率,从制度上促进司法公正。按照省法院部署要求,中级法院建立了以
审委会办公室为主体的审判工作宏观指导机制,以立案庭为主体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
以审监庭为主体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以执行局为主体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以
政工和纪检监察部门为主体的队伍管理机制,以办公室为主体的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
机制等六个机制。
基层基础和物质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在基层法院、
法庭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和“司法大检查”活动。继续坚持院领导联系点
制度,高庄法庭联系点在实践中探索出的“便民合议庭”做法,在全省法院得到推广。
各业务庭加强对基层法院的对口业务指导。中院物质装备条件进一步改善。改革车辆
使用管理制度,将原来归各部门管理使用的车辆,集中到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大大
节约了燃油和经费,保障了全院正常的公务用车。加强对法警训练基地的开发利用,
努力提高后勤保障能力。加强档案文秘管理,确保公文传递及时准确到位。加强图书
室建设,为审判人员更新法律知识提供良好学习环境。加快办公自动化建设,实现了
三网合一,为中层领导配备计算机19台,基本达到人均一台微机的目标,对信息员进
行培训,提高了办公自动化的速度。协助两区院实现了电子公文系统软件安装。加强
财务管理,确保经费保障及时到位。
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为保证严肃执法、公正裁判,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
制,坚持三个分立、统一规范立案、巡回立案及远程立案等做法,制定具体的流程管
理规则,把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实现了对每个案
件和每个法官办案情况的有效监控。对案件结案率、调解率、平均审限、二审维持率、
改判发回率等制定具体的控制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审判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和经常
性考核制度。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实行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分析制度,加强对合
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监督。 中级法院依照二审程序审理各类案件489件,比上年下降
19.04%,其中,改判109件,发回重审14件。依照再审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64件案
件提起再审,其中,依法改判或部分改判23件,占40.35%。认真接受检察机关监督,
共受理检查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29件,审结25件,其中,抗诉有理、原判确有错误、
依法改判的8件,占32%;原判正确、予以维持的15件,占60%;检察机关撤回抗诉的
1件,占4%,调解处理1件,占4%。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
执行向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意
见及建议,对各级人大提出监督意见的案件,按照实事求是和依法办理原则,区别不
同情况作出了处理。另外,积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建立健全院长公开接访、法官违
法违纪投诉举报等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社会监督。

【队伍建设】 坚持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审判工作实践结合起来,同
改造主观世界结合起来,努力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转化
为科学的观点、立场、方法和实际的工作能力。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结合换届调整了
部分领导干部,改善了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开展向郑培民同志学习活动,树
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有较大转变,各级法院
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突出抓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内容的各项政
治教育,较好地解决了“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问题,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
员牢固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职业培训和学历教育,举办各类
审判业务培训42期,组织不具备本科学历的法官参加山东法官学院举办的法官学历教
育,组织部分不具有法官资格的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山东大学举办的法律本科远程教育,
全市法院具有法律本科学历者达到46.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 “纪律作风教育
整顿”和“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活动,集中解决了司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法院共有2个集体、13
名个人受到市级表彰奖励,2个集体和9名个人受到省法院和省政法委的表彰奖励。

【刑事审判】 2003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96件,审结390件,分别比上
年下降8.12 %和10.96%。 判处犯罪分子552人,比上年下降6.9%。其中判处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缓)94人,占判处人犯总数的17%;判处不满五
年有期徒刑、 拘役和管制等刑罚的 422人,占判处人犯总数的76.4%;免予刑事处罚
的20 人,占3.6%,单处附加刑的16人,占3%。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6
件,审结56件,分别比上年增长31.74%和9.8%。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危害
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活动。共审理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流氓恶
势力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84件,判处犯罪分子193 人。二案经市中级法院一审、
省法院二审并核准,对3名罪犯全部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从严惩治腐败,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
犯罪活动。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7件,审结42件(含旧存)。其中,贪污、贿赂案
件21件,制假售假、偷税抗税、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侵占公司财产等犯
罪案件21件, 判处犯罪分子58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2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回访
帮教管制、缓刑、免予刑事处罚人员,对部分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罪犯依法予以减
刑和假释,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执行死刑,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扩大了刑事
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

【民商事审判】 全市法院始终围绕改革和发展大局,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通过诉
讼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调节经济、社会关系。2003年,全市法院共审
结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5957件,结案标的额5.77亿元。其中,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
二审民商事案件642件,结案标的额4.8亿元。
为响应市委、市政府“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号召,中级法院制定下
发了《关于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服务的意见》,要求全市法院重点加强
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纠纷案件的审理。共审结企业破产和企业联营、改组、出租、
转让、 兼并、承包、出售中发生的纠纷案件209件,促进了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审
结各类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和农业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47件,加强农副产品买
卖合同特别是粮食购销纠纷案件和假化肥、假农药、假种子等坑农害农纠纷案件的审
判,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促进了农村和农业经济的发展; 审结借款合同、证券回购等金融纠纷案件109件,涉
及金额4.1亿元,保障了金融安全。
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依法及时审理了涉及群众利益的相关案件。审
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99件,债务纠纷案件1052件,损害赔偿案件351件,劳动争议、
劳动报酬纠纷案件69件,特别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司法
保护和其他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 对400余起案件减、缓、免交诉讼费50余万元,保
证了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和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民商事审
判工作的开展,疏导和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对于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加强社会主
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行政审判】 积极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新形势的需要,大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全年审结一、 二审行政案件248件,比上年增长21.3%。其中,公安行政案件6件,土
地行政案件 5件, 城建行政案件28件, 工商、税务、规划、民政、水利、烟草、卫
生、公路、林业等行政案件14件,交通行政案件5件,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案件31件,
村委会、居委会行政案件151件,政府行政案件8件。在审理的248 件行政案件中,维
持行政机关处理和处罚决定的62件,占25%;原告主动撤诉的44件,占18%;撤销和变
更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56件,法院立案后行政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
的23件,两项共占案件总数的32%;其他处理63件,占25%。

【审判监督】 本着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充实审判监督
力量,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狠抓案件质量,注重办案效果,
有效纠正了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较好地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
年受理各类审判监督案件64件,结案57件。无论是检察院抗诉案件、上级法院指令再
审还是当事人申诉再审的案件,都严把证据关、定性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了公正与
效率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执行工作】 2003年,解决“执行难”问题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723件,
执结2748件(含旧存133件) ,执结率为96.05%,创五年来最高点,连续四年居全省
法院首位。
4至7月份开展了涉金融未执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尚未执
结的268件涉金融案件逐案梳理,对其中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有部分履行能力的148
件案件实施集中执行,为金融机构挽回损失5878.3万元。其中,中级法院执结涉金融
案件36 件,标的额3037.2万元,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立案信访】 全市法院以做好集体上访、集团诉讼和赴省进京上访老户工作为重点,
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全年处理来信来访349件次,处置集体上访事件
25次。中级法院坚持“内部齐动、上下联动、内外互动”原则,建立“大信访”工作
格局, 有效遏制了涉诉越级上访。全市赴省进京上访涉及案件数由上年的第2位降至
第17位, 涉法赴省进京上访人数由上年第4位降至第17位。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
的做法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总结推广,立案信访工作考核列全省法院第一名。
(王中山 朱振亮 董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