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16年,市物价局不断深化价格改革,疏导价格矛盾,优化价格环境,着力提升服务水平,营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全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8%,符合年初确定的3%以内的年度调控目标要求,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价格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详细测算各公立医院医改数据,组织成立由专家、律师、媒体等多方人才组成的医改征询委员会,综合各部门意见建议,经过严密细致的基础工作和必经程序,6月30日,会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联合印发《关于取消药品加成理顺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莱价字〔2016〕18号),自7月1日起,全市4家公立医院,5家企业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调整2400多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保证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按期实施。电力价格。制定全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上限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价格为0.55元/千瓦时,电动乘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价格为0.60元/千瓦时,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与省局对接,及时申报全市光伏企业上网电价。全年共向省物价局申报莱芜中核国缆新能源有限公司、莱芜劲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莱芜东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莱芜高庄光伏发电项目4个光伏企业的上网电价,全部获批。供热价格。根据全省调研情况和莱芜市实际,拟定了全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于10月15日召开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11月2日,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我市城区供热价格调整方案的汇报》。按照会议精神,市物价局印发《关于调整我市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莱价字〔2016〕38号)文件,将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由24元/平方米下调为22元/平方米,并第一时间发放到各有关供热单位。11月16日,对供热价格调整落实情况,向市政府进行汇报。
【收费管理】?落实收费政策。清理整顿涉企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保护广大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自5月1日起,将现行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制定收费清单。制定莱芜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莱芜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莱芜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三项目录清单”,对各类收费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收费监管。根据国家、省《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建立收费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各类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取消、暂停、降低等收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完善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制度,自5月开始,各收费单位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同步上报纸质收费情况报告,保证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全年全市共269个单位报送了2015年度收费情况,申报率100%。开展收费清理。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秩序,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继续开展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中介服务收费重点清理。对市国土资源系统各相关收费机关、各相关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各相关测绘公司共9个单位的收费行为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部分单位存在的收费不规范现象,要求各单位限时整改,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监督检查】?雪野旅游区餐饮和服务价格专项治理。针对“天价”频出的现象,3月17日,联合雪野旅游区管委会召开雪野旅游区餐饮服务价格管理工作会议,结合相关案例就进一步做好明码标价,杜绝“天价”现象,树立旅游区良好消费环境做了安排部署。发放《明码标价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和《典型违法案例警示录》两本“行为指南”,使大家对各项法规和价格欺诈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该区相关餐饮、住宿、景点企业100多家参加会议,会后赴部分餐饮企业实地督导。4月,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了旅游区市场稳定。价格投诉举报处理。全年共受理价格投诉案件600余件,全部按照规定进行答复和处理,回复率100%,办结率100%。每一个举报案件都及时受理,积极调查取证,责令相关单位纠正违规行为,为举报人追回多收钱款共计20多万元。价格诚信体系建设。结合3月明码标价宣传月及“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推行明码实价为重点,定期到全市各大型商场、超市、药品连锁店等单位检查明码标价工作,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重点对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食品价格、景点门票价格、停车收费,以及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进行价格巡查,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打造价格诚信体系。价格专项检查。医院收费检查。对莱芜市医院、莱芜市中医医院、莱芜市妇幼保健院三家医院相关违规问题,制订《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退款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及时收缴罚没款。药品价格检查。6月27日,转发省局文件,对89家相关单位下发通知,做好迎接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准备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自查。10月开始,对莱芜市皮防所、莱城区人民医院药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房地产价格明码标价检查。根据上级统一要求,自11月起,联合市房管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进行专项检查。
【价格服务】?价格监测。开展常规价格监测和应急价格监测,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数据核查机制,对集市、超市等监测点对监测户上报价格进行核查,对监测系统进行更新,更新82个监测点信息至电子地图系统。重点做好粮油肉蛋菜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预警预报,全年共发布民生商品价格信息260余期次,报送价格快报12篇,撰写钢铁、生猪、大蒜、蔬菜等分析材料16篇,分别被市委市政府信息科、省办、国办采用,在中国发展网、山东物价、鲁中晨刊等媒体发表。成本调查。做好国家规定的花生、小麦、桑蚕茧、散养生猪四个品种的常规调查和省定特色产品生姜、大蒜两个品种的成本专项调查及上报工作,并根据调查数据对调查成本核算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比,分析其成本变动因素,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围绕农民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不同品种、不同生产方式之间成本效益情况的对比分析,形成分析报告11篇,引导农民科学种田。价格认定。依据《价格认定规定》《山东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开展各类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价值认定案件260余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出具认定报告,为各级办案机关处理案件提供明确的价格依据。特别是自2016年开始,探索开展了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及时与财政、税务部门沟通,联合转发了省物价局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并对莱芜市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拓宽了价格认定渠道。
(王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