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16年,全市法院系统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以开展“司法公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内提升审判质效,对外提升司法公信,做好服务大局、多元矛盾化解、审判管理、司法改革、司法规范化和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提升“公信法院”建设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年内,全市法院依法履行职责,新收各类案件12521件,结案13073件,有37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其中9名干警获得最高法院荣誉天平奖章。
【刑事审判】?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43件886人。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18件19人,其中11人被判处5年以上刑罚;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226件226人,维护交通秩序;审结盗窃、诈骗、抢夺等犯罪61件,依法保障公民财产安全;审结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54件97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审结涉毒犯罪案件11件39人,维护了社会良好风气;审结东营市东营区原区长丁卫东受贿案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44件57人,推进反腐败工作;对355名情节轻微、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和人身危害性不大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强化教育、感化工作,促使其正常回归社会。
【民商事审判】?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7001件,促成调解、撤诉3124件,诉讼标的额16.93亿元。制定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良等领导予以批示肯定;审结合同纠纷3840件,准确把握产业结构转调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慎重处理相关违约纠纷,引导市场主体互利发展。特别是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1663件,促成银行和实体企业达成和解264件,维持资金融通秩序;审结商标侵权、著作侵权等知识产权案件41件,保护企业创新活动;坚持法、理、情相统一,稳妥审理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1377件,促成和解713件,尽最大可能修复破裂社会关系维护良好道德风尚;快速审结涉及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899件,保障民生权益。
【行政审判】?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审结行政一审案件97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310件,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通报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分析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对策和建议;在全市范围内部署跨行政区域行政案件管辖改革工作,实现了在不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的前提下,原告在立案时自由选择莱城区法院或钢城区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有效破解行政案件“立案难”。
【执行工作】?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推进执行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新收执行案件3662件,执结3875件,未结案件下降21.88%。依托网络查控系统,网上查询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工商登记等信息5515例,冻结银行账户284个2.16亿元;建立涉民生、涉党政机关、涉金融、涉信访执行案件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执行督促、提级或指定执行、向被执行人上一级纪委和政府提出司法建议等方式,涉党政机关案件全部执结;持续开展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专项行动,对260件被执行人恶意躲避执行的案件,利用工作日凌晨、夜间及节假日等集中执行,依法采取财产搜查、拘留、罚款等措施,27名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履行义务;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266例,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市场准入和交易等行为,促使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人民日报》、新华社等6家中央级媒体集中宣传报道了中院执行工作。
【司法为民】?继续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优化立案岗位配置,从各部门选调12名审判经验丰富、善做群众工作优秀干警充实到服务窗口。办理立案手续12521件,当场立案率97.6%。对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确保当事人得到准确、快捷的答复,实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打造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站、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多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推进网上网下互联互通,提供更全面的诉讼服务;建设网上律师服务平台,律师可以通过互联网远程登录平台申请立案保全、查询案件进展、接受法律文书,诉讼服务更加便捷;继续推行院领导带头接访制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接访57次,解答咨询160人次,申诉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依托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了最高法院、省法院、中院和基层法院的联网对接,使人民群众不出莱芜就能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办案法官,减轻群众申诉负担;为生活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37.5万元,确保困难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
【司法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安排,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坚持向改革要效益,以改革的思维和方式破解工作难题,不断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严格遴选标准,全程公开透明,全市法院确定员额法官建议人选115人,平均年龄43岁,平均司法工作年限15年,全部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占14.2%,法院队伍建设向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组建新型审判团队16个,主审法官签发法律文书,不再报院、庭长层层审批。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宏观指导职能,中院审委会出台规范性文件22份,统一了全市法院裁判尺度。院长、庭长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全年承办案件6361件,占全部结案的48.66%;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贯彻落实2016年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实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全覆盖工程的意见》,形成了人民法院解决矛盾纠纷一部分诉前分流解决,一部分在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解决,一部分由审判业务部门审理的“三个一”格局。与司法部门选派27名人民调解员在法院专职调解,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全市法院全年新收案件同比下降7.5%,是全省3个新收案件下降的地市之一。
【审判管理】?强化规则意识,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一整套以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核心的管理制度。完善流程管理,实行电脑随机分案,避免“人为选案”,有效破解“关系案”“人情案”;修订民商事、刑事和行政审判《庭审规程》,明确24项标准,组织庭审观摩12次,提升庭审质量。完善质量管理,评查案件2000余件,深入分析问题,制定措施予以整改,办案质量全面提升,6篇论文在全省获奖;定期研判改发案件,召开专题通报、类案分析会议10次,服判息诉率逐年上升;规范司法辅助行为,“随机摇号”选取中介机构,在互联网上公开拍卖财产121宗7.8亿元,杜绝“暗箱操作”。完善绩效管理,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办案分解为7个板块18项指标,均由电脑自动统计、实时动态生成,准确、及时反映工作态势。每月编发《审判管理月报》,对办案情况进行全覆盖式考评通报,让管理监督“无死角”。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全市法院调解率等四项指标居全省前六位,其中案件收结比居全省第二位。
【司法公开】?构建阳光司法机制,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评价,全面提升司法透明度。深化公开力度,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10735篇,上网率100%,实现了“应上尽上”,在省法院互联网公开平台进行直播8件。拓展公开途径,加强法院官方微博、微信新媒体建设,官方微博微信粉丝合计5.5万余,多篇新媒体作品获得最高法院、省法院采用;健全陪审员提前阅卷机制,严格落实陪审员合议庭笔录和裁判文书签名确认制度,保障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依法行使职权。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00件,参审率为87.53%。深化阳光审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召开行政审判、劳动争议、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新闻发布会5次,公布各类典型案例17个,回应社会关切问题;举办主题开放日,邀请120余名各界人士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评议工作。
(王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