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强化理论武装。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树牢“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维护政治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纳入纪律审查、执纪监督的重点。严明人代会、政协会会风会纪,加强明察暗访,确保“两会”风清气正。严明换届纪律,凡是涉及换届人选的廉洁意见,坚持快速梳理,及时回复;对群众有反映的不查清楚不予回复,市纪委共回复党风廉洁意见征求函76批1120人次,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论述摘编》,凝聚正风反腐思想共识。组织全市860余名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测试,指导区、镇(街道)、村2.2万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延伸测试,以考促学,增强遵规守纪自觉性。深化警示教育,剖析市医药公司原总经理张敬贵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年来莱芜市发生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建成党纪党规教育展厅,分期分批组织全市1万余名党员、干部参观学习;开通“清风莱芜”微信公众号,与委局网站、“阳光莱芜行动”政务微博形成“一网两微”网络宣传平台,坚持鲜明政治导向,正确引导舆论,全年推送各类信息1350余条。
【“两个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中共莱芜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市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全市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中有8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占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9%;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牵头整改的3个方面15项问题全部落实到位;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市纪委监察局巡察情况汇报,对巡察和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及时听取重大案件汇报,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履行职责。市纪委综合运用专题述责述廉、廉政谈话、不定期约谈等方式,督促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追究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严紧硬”。2016年共追究领导责任45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18人,通报20人。
【纠治“四风”】?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强化明察暗访。针对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年节假期,提前发布通知明确纪律要求,加强提醒预防。针对“四风”问题变通变异、花样翻新等特点,统筹调配力量,综合采用市、区交叉暗访、蹲点暗访、重点部位暗访、分散暗访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手段,不间断地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加大检查频率和密度。年内组织集中检查19次,对300余处旅游景点、酒店、单位食堂等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119条。
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网上举报系统、“12388”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开通“‘四风’随手拍”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举报端口,借助科技手段提高监督举报效率;举办电视问政节目,综合发挥党内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促进职能部门察民情、转作风、提效能。
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紧盯假日节点,管住日常平时;受理、查处专门针对“四风”问题的举报,审查其他问题过程中注意发现“四风”问题线索。2016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起,处理7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同比分别增长187.5%、158.6%、170.6%;查处县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起,处理6人。采取定期通报、专题通报等形式,分20期通报5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涉及66人,其中市纪委通报9期26起31人。
【案件查处】?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63件,同比增长108.62%;其中,大要案件137件,同比增长98.55%,涉及县处级干部15件,同比增长150%;结案374件,同比增长130.86%,处分410人,同比增长122.83%。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持市、区、镇(街道)三级联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盯区、镇(街道)、村(社区)基层和关键岗位党员干部,着力查处土地征收、“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及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行为。专项巡察19个镇(街道)190个村2154户危房改造项目,筛选发现的83个问题,作为重点线索移交各区和市属各经济园区调查处理。强化工作措施,集中排查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期办结,针对省纪委交办的问题开展定期督导,重要问题由市纪委直接查办。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152起,处理275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69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分15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61起。
【监督执纪】?坚持理念引领,把纪律作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着力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途径。用好廉政谈话,强化提醒教育。市纪委常委同29名县级党政正职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问题20多个;与新提拔重用的74名县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其作出书面廉政承诺。严格执行谈话函询实施办法,针对一般性问题规范使用谈话函询手段,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及时予以处理,防止由“破纪”走向“违法”。严格按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综合分析违纪行为的情节性质、认错态度等,合理定性量纪。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80件,谈话函询41件次,给予纪律轻处分205人。突出纪律审查特色,注重教育转化。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把纪律审查过程作为教育转化过程。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坚持对审查对象进行党章党规教育,唤醒其党员意识,促其由对抗走向配合,认识错误,作出忏悔。结合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改进审理文书,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挺出来”,把忏悔录、违纪事实材料作为审理报告附件,充分反映被审查人对所犯错误的态度和认识,重塑体现纪律特色的话语体系。坚持纪在法前,集中清理违法犯罪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问题,对有关国家机关依法作出刑事处罚、免予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不予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19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纪检队伍建设】?加强纪委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领导班子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基层纪委班子建设,严格落实区纪委书记、副书记等4个提名考察办法,会同市委组织部提名考察1名园区纪工委书记人选、1名高职高专院校纪委书记人选、1名市管企业纪检组长人选。
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开展“严纪律、敢担当、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基层工作日、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亮点工作评比等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努力做合格党员。选派47名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对90多名区、镇(街道)纪检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选调镇(街道)纪委书记到市纪委跟班锻炼,有效提升了基层纪检干部监督执纪能力。
着眼区镇基层,巩固深化“三转”成果。督促指导莱城区、钢城区纪委增加行政编制17名,补充工作人员9名,监督执纪人员编制数和纪检监察室人员编制数比例全部达到省纪委要求。探索实行区纪委对镇(街道)纪委单独考核制度,引导和督促基层纪委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聚焦主责主业。探索改进区、镇(街道)纪委执纪审查模式,实行问题线索统一管理、执纪力量统一调配、执纪标准统一规范,着力破解基层纪委执纪审查意识不强、力量不足、水平不高等问题。
坚持严字当头,强化内部监督。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健全机关党组织,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党支部的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定出台《莱芜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加大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度,年内给予1人党纪处分,问责2人,批评教育6人,提醒谈话1人。
(刘?珂)
责任编校:刘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