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16年,市编办以服务发展大局为要务,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线,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保障,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中编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解决了一些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顽疾和突出问题。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解决“审批环节多、程序繁、时间长”为重点,牵头进行一系列改革。在事项管理上,实行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分两次承接上级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6项,取消16项,下放区级1项,新列10项,整合减少12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289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动态管理,取消收费项目12项,新列2项,放宽实施条件1项,审核保留43项,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在审批流程上,探索推行“一门式”综合服务。协调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登记注册和企业投资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门受理、内部流转、联合审批、限时办结”,承办的250余件审批事项效果明显。以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将审批过程分为立项、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验收办证五个阶段,明确了各阶段牵头部门和涉及环节,审批过程由政务服务中心统筹协调,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在审批要件上,清理精简前置审批条件。对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涉及的29项前置手续进行清理,砍掉“勘察合同备案、设计合同备案”等10项无法定依据的前置项目,减轻了企业负担。在审批方式上,推行“互联网+政务”。市、区两级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审核录入网上平台,上线运行后实现省市区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各审批单位网站规范统一栏目设置,方便行政相对人查阅、下载有关信息,审批流程更加公开透明。在特定范围内,全面推行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制定印发《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的通知》,在具备条件的功能区内,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共享使用,不再单独评估评审,变“单体把关”为“整体把关”,变“申请后评审”为“申请前服务”,加快建设项目落地。
【统筹实施简政放权】?认真履行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全面推进“放、管、服”各项任务落实。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督促落实。制定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和《关于贯彻鲁职能〔2016〕2号文件改革的意见》,明确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新体等6大领域57项重点改革任务,绘制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实行工作情况月调度和通报制度,对重点改革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施绩效管理,强化跟踪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梳理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报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莱芜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编制工作,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切实解决“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指导各区梳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项,对具备条件的纳入社区工作站,委托提供代办服务,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体制,推广随机抽查工作。报请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莱芜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编制“一单、两库、一细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检查任性、执法扰民等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征集整理10个事中事后监管案例,在各部门单位推广学习。健全制度保持权力清单活力。根据《行政权力事项编码规则》,在全省第一个完成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全部3501项行政权力的赋码工作。制定山东省第一个《行政权力清单监督管理办法》,解决了行政权力清单刚性约束不强、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部署开展行政权力清单集中动态调整,变被动为主动,经梳理审核共确定15个部门单位新设事项66项,取消70项,调整要素302项。实施扩权强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按照《口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督促指导莱城区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配备,实施区级管理权限下放,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省考核组的实地考核验收。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莱芜是中编办确定的全省唯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地级市试点。根据莱芜市存在的现实问题和上级改革要求,重点在大部门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跨部门综合执法等方面积极探索,打造综合行政执法的“莱芜模式”,12月7日省政府正式批复莱芜市各行政区、功能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试点改革结束。突出工作重点,完成市场监管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市级整合工商、质监部门,成立全省首家地级市市场监管局,各级均实现一个窗口审批、一支队伍执法,共用统一的维权热线和信息平台,彻底解决市场监管领域分段管理的问题。精简执法机构,推进部门内一支队伍执法。对部门内执法队伍较多的国土领域、节能领域,整合机构、职责、编制和人员,分别组建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节能监察支队,在各自领域内实现一支队伍执法,解决了相互扯皮、多头执法问题。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基层力量明显强化。将市级城市管理、规划、农业(含畜牧兽医、农业机械)、林业、水利、商务管理等6个领域共计344项处罚权划转到各区、各功能区,成立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辖区内6个领域行政执法权,相应将市级有关执法队伍的编制和人员下沉到四个功能区,解决了创城过程中出现的“上边干、下边看”以及基层一线执法盲区和力量不足的问题。厘清市区执法权限,执法权责更加明晰。国土、交通、节能、文化、人防、房地产等领域,以市级执法为主。城市管理、城乡规划、农业、林业、水利、商务管理等领域,以区级政府属地综合执法为主。中央、省有专门要求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市区分级执法。市区执法权限理顺后,执法层级更加清晰,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多层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得到解决。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协助高新区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莱芜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放宽机构编制管理权限,高新区可在限额内自行优化整合内设机构,争取设立高新区法院、检察院,优化高新区法治环境。调整完善农高区管理体制,优化管委会职能定位、组织架构,完善国土、规划、统计、市场监管等派驻机构。开展市直28个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主要职责,理顺各部门、各层级之间职责关系。组建市委巡察机构,为莱芜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夯实了基础。组建旅游发展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完成“1+3”全域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整合有关部门扶贫开发工作职责,搭建起市区镇三级扶贫开发工作平台。组建市投资促进局,实现招商、服务、落地、考核一体化。调整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项目由四类增加为八类,是全省按要求基本完成平台建设的五个市之一。在全市20个镇(街道)设立乡村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四个领域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人员全部配备到位,保证了基层监管力量。
【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各项改革。落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政策,协调配合财政部门自7月起正式按照类别划分对事业单位进行经费保障。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改革,现有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干部行政级别一律取消,新设立的中小学校不再确定行政级别。开展“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工作,初步确定“僵尸”单位名单和清理方案。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向省政府上报了改革方案。有序推进特检机构整合改革工作。指导市图书馆等10个事业单位进一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规范理事会运行,事业单位法人治理新机制初步形成。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全面完成2015年度250个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推动奖惩措施落实和问题整改,对16个问题事业单位直接提出机构编制整合撤并建议。研究制定并印发《莱芜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在公立医院探索专业性、差异化绩效考核方式。建立事业单位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并规范开展两次专项检查。初步建立事业单位异常信息台账,随时记录异常情形,整改完毕方可移出台账。全面完成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了基础。在教育和文化系统的6个单位进行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为完善事业单位监管探索了新路子。严格依法许可,完成136个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工作。
【机构编制管理】?继续实行“调编带人”创新做法。采用“调编带人”充实加强扶贫攻坚、环境保护、审计监督、安全生产、不动产登记等领域的编制配备,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肯定,多次得到省编办领导的高度认可,并作为专业术语纳入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在讲话中对这一创新亮点给予充分肯定。从严用好收回编制,为事业机构转行政机构创造可行条件。省委、省政府批复莱芜市政府工作部门限额为32个,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实际设置29个,空额3个,改变了莱芜过去没有足够的机动编制,一些本应由行政部门承担的职能长期由事业机构承担的局面。市编办利用精简收回的编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将市规划局、金融办、国资委调整设置为政府工作部门,并按程序向省政府正式申报,让机构编制资源发挥了最大化的效用。12月5日,省编委将市规划局、市金融办作为政府工作部门批复莱芜市。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式。核定批复市级公立医院、高等院校人员控制总量,不再为其安排用编进人计划,由公立医院、高等院校按规定自行招聘。为解决“大班额”问题,设立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保障中小学教师用编需求。针对中央、省属企业所属学校划归地方管理后的超编问题,积极对上争取,经省编委领导同意,单独为莱芜市增加事业编制1000名,完成中小学核编工作。做好2017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审核工作并批复各部门单位,对一般性公共服务引入市场竞争,不再增加编制。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专项督查各功能区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乡村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情况以及出台的部分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完成2016年度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并首次将行政权力清单执行情况列入评估内容。
(张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