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16年,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推进“两改一去”、物业管理等重点工作任务,全市房地产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棚户区改造】?严格落实年初确定的目标责任制,编制棚改规划,落实棚改优惠政策,严把棚改工程质量关,确保了棚改工作稳步推进。制定《莱芜市棚改货币化安置购房奖励办法》,进一步推进了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2016年,新开工城市棚户区改造住房1667套,完成年度任务的103.3%;新增改建公租房240套,棚改实物安置717套,货币化安置710户;基本建成2675套(含往年结转),完成任务131.1%;争取上级奖补资金3459万元。健全完善住房保障货币直补政策。印发《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整合了住房保障资源,提高了政府资金和房源使用效率。全年完成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补贴100户、租赁住房补贴300户。
【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印发《关于推进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坚持把老旧住宅小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政府主导、业主参与、社会支持、企业介入”的原则,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2015年试点项目全部竣工,共计整治14.45万平方米,涉及户数1871户,累计完成投资1095.9万元。2016年,开工改造项目8个,涉及5627户、48.5万平方米,完成投资405万元。
【房地产市场监管】?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业政策,强化服务意识,严格市场监管,全市房地产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2016年共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7.17亿元,同比增长48.1%;商品房在建施工面积39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9.34%;商品房新开工面积106.4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7.52%;商品房竣工面积28.6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14.08%。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50.46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新建商品房均价4726元/平方米,同比增长4.79%。全年实现房地产税收收入6.22亿元,其中纳入地方财政收入5.28亿元,同比增长2.75%。
【商品房去库存】?印发《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强供需双向调节,多渠道多方式消化库存商品房。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制定《莱芜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对农民进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5万元奖励,截至2016年年底有335户农民家庭获得购房资格。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放宽提取条件,扩大缴存范围和资金来源,增强了居民购房能力。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商品房库存52.62万平方米,较上年底库存净减少19.11万平方米,按2016年月均销量算(不考虑增量),消化库存约需12个月,达到商品房库存合理水平。
【物业管理】?加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力度,开展物业政策宣传年活动,加强物业体制机制建设,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执行物业政策制度,修订《莱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企业发展壮大,全市具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共82家,从业人员5000余人,管理面积1000万平方米。推进物业管理规范化,推进业主委员会成立步伐,现有小区业主委员会43个;累计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亿元。
(崔训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