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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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共受理仲裁案件130件,标的额为3.12亿元,案件
调解和解率、自动履行率和结案率都有明显提高,充分发挥仲裁制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
重要作用。

【换届工作】 10月20日,市政府印发《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届莱芜仲裁委员会
成员的通知》,组建新一届莱芜仲裁委员会。11月27日,莱芜仲裁委员会召开四届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莱芜仲裁委员会章程》《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莱芜仲裁委员会仲
裁收费办法》等文件。市政府副市长、莱芜仲裁委员会主任王茂祯就做好新一届仲裁委工
作作了讲话,强调要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仲裁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要突出重点,
全面提升仲裁工作水平;要求真务实,努力开创仲裁工作新局面。

【仲裁宣传】 通过主流媒体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从10月开始在《莱芜日报》开辟“纪念
仲裁法实施二十周年”专栏,通过刊发市领导署名文章《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服务全
市经济社会发展》、头版头条报道《“莱芜仲裁”的和谐实践》、仲裁委换届侧记《光荣
的使命、重大的责任》、仲裁办领导专访《铸造莱芜仲裁品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及
仲裁员风采、仲裁基本知识、仲裁案例等十几篇文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了仲裁法律制
度和莱芜仲裁发展情况。

【和谐仲裁】 坚持“走进仲裁,走进和谐”“以和为贵息纷争,握手言和求双赢”的仲
裁理念,坚持仲裁办案调解工作前移,把调解贯彻案件处理的全过程,立案后先行调解,
开展庭外调解、庭前调解、裁前调解等多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多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
提高庭审艺术,创造和谐气氛,促使当事人平心静气地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防止矛盾激
化, 打造了公平公正解决纠纷、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的重要平台。全年受理的130起仲裁案
件中,通过调解结案82起,其中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中心受理的67起案件全部实现
调解结案。

【队伍建设】 重视仲裁员选聘工作,将既懂法律又具有专业水平的专家型仲裁员充实到
仲裁员队伍中。 以换届为契机,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选聘101名仲裁员。加强
仲裁员培训,邀请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利群和山东政法学院
副教授唐倩为新聘任仲裁员进行专题讲座,围绕仲裁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
培训。加强仲裁员监督管理。通过进行警示教育、设立意见箱、多种途径受理投诉等形式,
加强教育和内外部监督。
(刘宏英 李胜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