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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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检察工作与全市中心工作同
频共振。把服务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围绕市委“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和“稳增长、
调结构、促发展”、振兴提升十大重点产业等决策部署,提出31条服务措施,为经济建设
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稳妥处理涉企案件,正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罪与非罪、此罪与
彼罪、罪轻与罪重“四个界限”,做到采取强制措施与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打击犯罪
与挽回经济损失、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与理性文明规范司法“三个并重”,依法惩治犯罪者、
支持创业者、保护改革者、教育失误者。通过办案,为国家、集体、企业挽回和避免经济
损失2.8亿元。 年内,市检察院获得全市首届群众满意度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省
院主要领导先后7次对检察工作作出批示给予肯定。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立查职务犯罪案件35件55人,同比分别增长6%、8%。其中,立
查贪贿案件41人,立查渎职侵权案件14人。突出查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大要案,
与纪检监察机关密切配合,查办的莱芜市地税局原局长高庆功、东营市东营区原区长丁卫
东、莱城区财政局原局长李明宏、钢城地税分局原局长徐茂新、钢城区质监局原局长窦金
贵等一批案件,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和惩治、
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查处上述领域职务犯罪15件32人。
深化“百名检察官联系百个大项目”同步预防活动,对山财大莱芜校区、鲁中抗战纪念厅
等30个政府投资过亿元大项目中实行全程法律监督和服务。监督工程招投标83次,开展行
贿犯罪档案查询1517次,协助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41项,既推进了市委大项目建设工作
部署的落实,又预防了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推广预防志愿者制度,开展“预防走基层”
活动,突出抓24个重点行业的专项预防。与国税、工商银行等系统开展预防共建的做法,
被省国税、工行等主管部门在全省推广。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
行专项视察,给予高度评价。市院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省首批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和“全省廉政教育现场教学点”。

【刑事检察】 树立维稳“第一责任”意识,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
刑事犯罪,全年批捕402人、起诉908人,所办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严
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81名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
促使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参与打击金融犯罪专项行动,对贷款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等犯
罪行为严厉打击,共批捕61人,起诉75人。探索整合公开听证、公开审查、第三方参与化
解涉法涉诉信访等制度资源,分别在两区院、看守所、10个派驻检察室建成13个检察宣告
室。2015年,对33件监督撤案、相对不起诉、刑事申诉等案件进行检察宣告,取得了良好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基层院和市院三级控申接访功能,领导成员
带头接访和包案, 做到有案必防控风险、有访必妥善化解、有信必及时办理,对889件群
众来信来访全部妥善处结,保持涉检到省进京“零上访”。

【诉讼监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有关机关立案5件、撤案17件,追捕漏犯12人,
追诉漏犯35人,不批准逮捕143人,不诉45人,提出刑事抗诉8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
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捕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污染环境等
犯罪11件16人,促进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开展虚假
诉讼监督、民事生效裁判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提出、提请民事抗诉和检察建议25件,对
37件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刑事
执行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6件,书面监督纠正暂予监外执行违法7件。强化
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力度,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对全市10个派驻检察室辖区的
社区矫正工作进行2次彻底排查,发现监管问题12个,脱管漏管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5份。

【三项建设】 坚持抬高标杆,抓好派驻检察室、司法规范化、检察信息化“三项建设”,
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效率、质量和活力。深化派驻检察室建设。围绕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引导全市10个派驻检察室充分发挥作用,把法律监督和检察服务工作做到“村头、街头、
地头、炕头”。共提供法律咨询3700余人次,解决实际困难413件,化解矛盾纠纷332件,
发现、转交涉农职务犯罪线索64件,中央、省、市多家新闻媒体作了报道。派驻雪野旅游
区检察室、派驻高新区检察室、派驻莱芜经济开发区检察室、派驻口镇检察室、派驻颜庄
检察室5个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一级检察室, 派驻颜庄检察室、派驻口镇检察室、派驻牛泉
检察室、 派驻高新区检察室4个检察室被评为全省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派驻雪野旅游区
检察室被评为首批“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派驻雪野旅游区检察室主任于
凤霞被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官。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着眼于依法公正行使检察权、提升
司法公信力,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认真查摆和整改司法不规范的问题;推行案件
集中管理和网上办案,严把案件“进出口”,完善案件流程监控体系,实现了源头控制办
案活动、全程管理办案程序、动态监督办案质量。对年内办结的1156件案件全部进行质量
评查,防范案件“带病”流出检察环节。深化检察信息化建设。立足于提升工作效能,破
解警力不足、 案多人少的难题,树立“信息化+”理念,坚持向信息化要警力、要效率、
要战斗力,持续推进信息化与司法办案、队伍管理等深度融合,全面建成包含八大子系统
的检务综合平台,特别是用于职务犯罪侦查的“两网两室一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司法
办案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侦查信息查询实现省、市、区院三级互联互通和自侦办案同录
中心建成使用,均走在全省前列。

【队伍建设】 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至大至要的位置来抓,以创建“无违法违纪、无责任
事故”检察机关活动为抓手,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落实从严治检不放松,年年都有
新举措,连续四年“双无”目标顺利实现。强化培训练兵。以提升干警法律监督能力为核
心, 开展任职资格培训、业务竞赛、技能比武等实训练兵活动,组织在岗培训13期467人
次, 岗位练兵12期390人次,上级院调训70人次,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显
著提高。 干警法律监督水平有了明显提升,有1名干警受到最高检表彰,15个集体、24名
干警受到省市表彰,1名干警当选莱芜市十大杰出青年,3名干警分别被省院评为全省公诉、
未检、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推进检务公开。通过落实向市委常委会和向人大定期报告
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自觉接受市委领导、人大和社会监督,开通“两微一
端” ,及时发布案件和工作信息,在省市新闻媒体刊发各类稿件389篇,提高了检察机关
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马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