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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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市慈善总会成立于2005年7月26日,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依法登记
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热心慈善事业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自愿参加的全市
非营利性公益社会团体,创始基金1243万元。2015年年底,市慈善总会共有正副会长6名,
秘书长1名,常务理事39名,理事86名,会员95名。

【组织机构建设】 召开二届理事会二次会议,调整总会的领导班子,增补部分理事、常
务理事。指导镇(街道)成立慈善总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机构。将市直机关单位14个分
会调整为10个,新成立保险协会慈善分会,主要负责全市保险行业的慈善工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莱芜市慈善总会章程》的规定,成
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组成的莱芜市慈善总会慈善资产管理使用社会监督委员会,负
责对重大资金重要救助活动的专项监督。确定莱芜市慈善总会监事会职责,明确监事会的
日常监督职能。对于重要慈善救助活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公开机制,最大程度的
公开活动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慈善募捐】 深入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和企业专项基金、慈善微基金、定额定向慈
善基金等各类基金设立活动, 全年接收各类基金681万元。在全市新推出团体慈善微基金
设立活动。2015年下半年,先后召开省属驻莱单位(企业)、民政、卫生、教育、银行、
保险和政法系统有关领导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调度会,对基金的设立标准、
方式等做出详细的推介说明,工作中注重宣传引导和方式方法,积极稳妥推进团体慈善微
基金设立工作,全年共有32家单位、企业设立团体慈善微基金,设立金额331万元。

【慈善救助】 2015年,在全市组织实施康复助医、夕阳扶老、朝阳助学、爱心助残、情
暖万家五大救助工程和各类定向救助项目, 累计发放资金873万元,救助困难群众8000余
人次。按照省里部署,重点开展“一老一小”项目,“一老”是“夕阳温暖”救助项目,
为全市5处敬老院改造安装取暖设备; “一小”是联合关工委、团市委在全市开展的“牵
手关爱行动” ——救助留守儿童活动,为300名留守儿童开展心理疏导、心愿达成等关爱
行动。

【项目建设】 邮政慈善超市建设。与莱芜邮政公司沟通对接,共同确定全市邮政慈善超
市网络建设方案, 争取利用3年时间,镇以上慈善总会均设立邮政慈善超市。2015年,与
莱芜邮政公司合作,建立市级邮政慈善中心超市,是集慈善超市和慈善捐赠物资接收、发
放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为市直以上企事业单位及高新区各类困难群体提供物资救助、民
生资金发放等各项服务。慈善书画院建设。与市美术家协会、市书法家协会合作,筹备成
立莱芜市慈善书画院,聘任28名具有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或省级以上美协会员资格的书画
家担任市慈善书画院会员,其中画家21人,书法家7人。

【慈善宣传】 结合慈善总会成立十周年,与莱芜广播电视台、莱芜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制
定宣传计划,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进行深入、系统的宣传。与《鲁中晨刊》、昊
城投资集团联合开展慈善征文活动,收到征文稿件50余篇。与莱芜电台合作,开展“公益
974” 访谈栏目,对获得市政府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专访。充分发挥赢牟慈善网的
作用,及时对慈善募捐信息和慈善救助信息进行刊发和公告。
(张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