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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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各级民族宗教管理部门围绕保持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
促进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提升信教公民自身素
质和发展空间,提升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生活水平,提升处理重点难点问题工作能力的工
作主题,积极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 多次深入基层少数民族村居和相关工作单位调查研究、
征求意见,代表市委市政府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9月,
指导各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广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
民族基本知识。 协调人社局、纪委、卫计委等部门单位,推荐1人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
步模范个人”称号,莱城区民宗局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莱城区获得
“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区”称号。联合统战部、宣传部对凤城街道、西关社区
进行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绩效评价工作,起草并上报评价报告。

【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 编制行政权力流程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开
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梳理部门职责,明确具体责任事项。对照现行行政审批事项
目录逐条逐项进行审核论证,确定行政许可为3项,并制定相应的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6
月,以“国法与教规的关系”为主题,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与主要教职任
职备案、制止和处理乱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治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等重点工作相结合。
以“公益慈善周”为载体,宣传宗教慈善公益方面的政策法规,鼓励宗教界依法依规开展
形式多样的公益慈善活动,全年宗教界走访困难群众共一百多户,捐款捐物约4万多元。

【少数民族帮扶】 对凤城中心小学10万元民族教育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形成情况汇
报。全年共为36名少数民族考生出具身份证明,协调教育局确保其顺利享受到国家高考、
中考降分录取的照顾政策。 选定98户低收入穆斯林群众发放每户300元的牛羊肉价格一次
性补贴。积极争取对4名阿訇每月300元生活补助。培育少数民族文化优秀人才,推荐邹家
木雕邹庆泮、 莱芜锡雕王圣良2人申报“中国传统工艺美术大师”。组织21人次参加全省
研讨班、 读书会,国宗局培训班等。推荐4名少数民族企业家参加在复旦大学举办的为期
一周的全市骨干企业转型升级研修班,为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奠定人才基础。积极推荐基督
教、佛教、伊斯兰教代表人士参加省里举办的读书班、培训班。做好2015年度义工报名工
作。审核推荐1名神学院本科生参加金陵神学院研究生招生。

【少数民族经济发展】 认真落实泰禾生化有限公司民品企业贴息贷款优惠政策,完成贴
息贷款1亿元, 享受贷款贴息近300万元。6月,联合有关部门召开民品企业贷款额度核定
联席会议, 核定2016年度的民品贷款额度为2.5亿元。 推荐泰禾生化公司入选国家民委
“千家培育百家壮大”企业。认真开展星级清真餐馆认定活动,制定《莱芜市星级清真餐
馆认定办法》(试行)、《莱芜市清真餐饮业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管理办法,通过
材料上报、实地勘查、现场打分,从菜品、环境、服务、文化等方面严格考核,评定亚细
亚民族饭店等5家清真餐饮企业为全市第一批星级清真餐馆。 对西关社区电子阅览室及图
书阅览室建设项目、东升社区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认真组织绩效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报告,
切实提高民族宗教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宗教事务管理】 继续开展以“教风”为主题的“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对正
式登记的7处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进行备案,4名道教教职人员进行教职人员认定备案。
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审批程序,对设立灵云禅寺活动场所进行审批。在春节、“圣母月”
“六四”等重点敏感时段,对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排
查整治。对全市违法违规设立功德箱、非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造像、五大宗教之外宗教传播
情况、民间信仰情况、基督教团契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继续做好天主教佘山朝圣和圣母月
工作,全市没有出现违规朝圣等现象。
(王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