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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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885户,缴存职工10.52万人;住房公积金缴
存额11.97亿元,同比增长14.5%。其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6.98万人;住房
公积金缴存额5.38亿元,同比增长22.3%。

【公积金收益】 科学预测存贷款利率走向,合理确定沉淀资金存款组合,积极运作结余
资金,提高资金收益水平,保证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2015年,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
收益5796万元,同比增长122.1%。其中,市中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568万元,同比
增长226.8%。

【公积金政策调整】 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为导向,2015年年初将公积金贷款最高额
度从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10月将公积金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比例从30%降低到20%;贷款申
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 以上,即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年
限放宽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取消可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有效提高
职工实际可贷额度。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公积金得到最大化使用。在原来的购房提取、
重大疾病提取、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提取基础上,将租房、物业费、住房公共维修基金、住
房装修列入提取范围。创新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减轻职工还款负担。贷款职工可以根据
需要选择“先提后贷”或“先贷后提”;推出个人帐户公积金按年提取还贷,有效减轻职
工还贷负担。 2015年,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62亿元,同比增长50.7%,其中,市
中心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3亿元, 同比增长69.6%;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7.49亿元,
同比增长23.3%,占当年公积金缴存额的62.5%,其中,市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2.97亿元,
同比增长30%,占当年公积金缴存额的55.2%,有力助推职工“安居梦”,促进全市房地产
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公积金服务】 以群众诉求为导向,修订出台《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莱
芜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和《莱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完善公积金归集、
贷款、提取等服务规范。推行窗口服务规范,实行一站式服务,审批时限在规定时间内压
减三分之一;简化相关手续,取消贷款需出具个人收入证明等规定,将办事程序和所需资
料提供要求统一印制在申请表格上;扩展网络延伸服务,利用中心互联网站,搭建“网上
服务厅”,住房公积金的新政策新举措及时在网站公开,使职工足不出户,通过登录中心
网站实现住房公积金查询、了解住房公积金信息、下载基本业务表格,方便广大职工业务
办理。

【公积金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内部稽查工作机制,落实执法稽查和内审稽核职能,配齐
配强工作人员,制定《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工作实施细则》,定期开展审
计稽核,及时发现和纠正日常管理工作中的偏差和问题,防范和化解资金管理风险。2015
年,对中心各科室、两区管理部的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
会计核算业务及办公经费进行全面内部审计,重点围绕业务办理合规性、凭证留存完整性、
风险把控准确性等进行审计,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认真督促整改落实。在不断强
化内部管理的基础上,借助外力强化监管,形成防控合力。积极接受省住建厅、省财政厅
的检查审计, 4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检查组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心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检查;7月—8月,省财政厅驻济南监督检查处检查组对市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201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公积金政策宣传】 2015年,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年初将任务目
标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两区管理部,加大归集扩面工作力度,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
扩大。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莱芜日报社合作,将10月定为
住房公积金宣传月,开辟“公积金伴你同行”专栏,以领导专访、政策解读等形式,对公
积金政策、业务操作流程等进行详细宣传,调动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不
断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社会影响力。
(何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