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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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5年,全市出生14300人,合法生育率为91.7%,人口出生率为11.1‰,自然
增长率为5.3‰,出生人口性别比105.9,其他各项工作指标保持较好水平,整体工作位居
全省前列。

【人口计划】 与各区各部门单位签订《责任书》,确保年度人口计划指标的落实。严密
监控计划执行,加强对二胎生育审批的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审批监督。稳妥有序地
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年办理单独两孩生育证件7200余件。

【计生改革】 制定下发《关于切实抓好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落实的通知》,进一步明确
证件办理、计生关系移交等统计口径。建立首接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信
息公开制等多项制度,推行网上办证和纸质办证双轨运行。

【综合治理】 市级成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B超
管理制度、 流引产许可制度等8项管理制度,实行专项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
化组织领导、宣传倡导、利益引导、全程服务、严惩“两非”、统计监测、考核评估工作
机制,依法查处“两非”大案件2起,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伤残及
失独家庭父母特别扶助金分别提高到400元和500元,实现城乡统一。为1684名特困或破产
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发放养老补助金1661万元。

【技术服务】 2015年年底,累计有6个基层技术服务站被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基层示范单位”。钢城区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站获得全省首批“优质服务示范药具站”称号。
开展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示范试点,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盘棋”。2015年底国家、省
和市三级群众自治示范村达到166个。
(章 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