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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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4年,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围绕
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把依法行政摆在突出位置,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决策机制日趋
完善,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快,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逐步健
全,法治政府建设明显成效。

【制度建设】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修订《莱芜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
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实行“统一
审核”制度,对部门规范性文件变形式审查为全面审查,明确规范性文件前期调研、起草、
论证、评估、听证、公开征求意见、会商、审议等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改进制定
方式,抓好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在文件审核过程中严
把项目筛选关、调研论证关、法律政策关、会商关、文字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
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年内,起草、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审
查一般性涉法文件57件,涉及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
对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及时向省政府进行备案,报备率、及时率100%。坚持“立、改、
废”相结合,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依据缺失
以及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行政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制定《莱芜市重大行政决
策办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和听证制度,提高决策程序的规范化和操作性,进
一步推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
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对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
得提交讨论。年内,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44个,提出审核意见267条,
其中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9个议题均未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行政执法】强化程序意识,指导帮助国土、质监、安监、人防等部门制定统一的行
政执法文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
工作,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为掌握全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开展情况,
组织人员对国土、城管、环保、质监等部门进行调研。制定出台《莱芜市规范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制定、公布、执行等工作。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申领工
作,制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申领工作的通知》,明确审验申领的范围、
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 审验市直部门行政执法证件642个,逐一完成同步年审、更换审验
有效期标签,因调整等原因注销证件150余个,核发证件489个。全面清理过期证件。组织
各区及市直20余个执法单位对过期证件进行清理。 经审核,清理注销100余个超期未年审
的过期证件。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评查行政处
罚、 行政许可等各类执法案卷463份,指出修改各类问题1000余个,发放行政监督通知书
71份,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有
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审查各区报备文件10余件。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登记,并重点从是否超越法定权
限、是否与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规定是否适当等
方面进行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行政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
段和行政程序中。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重依据、重证据、
重程序,注重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等多种方式进
行审理, 灵活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结案。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2件,接待并答复
行政复议咨询40余人次。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
报告制度,汇总分析半年及全年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落
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 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及建议书8份,向有关行政执法机
关及时提出完善制度、改进行政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推进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进一
步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完善行政复议立案、审理、文书立卷归档等工作规程。
按照《关于修改行政执法文书中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的通知》要求,重点对有关部门修
改行政执法文书中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行政复议权
利告知义务,让公众知晓新的案件受理模式、管辖机关等信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益。

【政府信息公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
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
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
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主动公开政府
信息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行政审批、
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公开土地、环境、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
领域政府信息。 全年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文件101件,市政府及各部门在市政府
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公开政府信息8010条。

【依法行政】 落实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举办2次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邀
请法学专家、教授授课,组织县处级干部在任职前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
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结合行政执法证件的审验申领,全年共举办培训班14期,培训行政执
法人员2000余人次,配合建设、国土、房管、安监、烟草等部门举办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
班、学习班11期,受训人员1000余人次。组织法制宣传。在新闻媒体开设普法栏目,结合
主题法制宣传日,组织市直有关部门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册、明白纸等3000余份。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莱芜
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考评方式、权利义务等。聘
请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一律师团队、市内10名律师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初步建立政府法律
顾问制度。自9月以来,市政府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5件,提出修改意
见11条; 参与审查市政府重大经济合同6件,提供法律评估和法律意见20余条;参加有关
论证会,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22条;参与涉法事件处理5次。
(陈义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