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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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市政府重要文件选目】 2014年, 市政府共印发重要文件20份。
1.5月4日, 《关于下达莱芜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莱政发
〔2014〕1号)
2.3月24日, 《关于印发 〈莱芜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 的通知》 (莱政发
〔2014〕2号)
3.3月10日, 《关于实施“服务业跨越提升工程”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莱政发
〔2014〕3号)
4.1月29日, 《关于印发〈莱芜市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的通知》(莱政
发〔2014〕4号)
5.2月12日,《关于加强城市建设全力打造省会副中心城市的意见》(莱政发〔2014〕
5号)
6.2月12日,《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莱政发〔2014〕6号)
7.3月5日,《关于实施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扶持计划的意见》(莱政发〔2014〕7号)
8.3月14日,《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莱政发〔2014〕8号)
9.4月18日,《关于贯彻鲁政发〔2014〕5号文件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
管的实施意见》 (莱政发〔2014〕9号)
10.4月21日,《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莱政发〔2014〕10号)
11.5月14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 (莱政发〔2014〕11号)
12.5月16日,《关于印发〈莱芜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5年)〉
的通知》(莱政发〔2014〕12号)
13.6月20日,《关于印发〈莱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莱政发〔2014〕13
号)
14.8月22日,《关于印发〈莱芜市地方史志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莱政发〔2014〕
15号)
15.9月5日, 《关于印发〈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和问责办法〉的通知》
(莱政发〔2014〕16号)
16.8月15日,《关于印发〈莱芜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
知》 (莱政发〔2014〕17号)
17.10月10日, 《关于印发〈莱芜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莱政发
〔2014〕 19号)
18.11月28日, 《关于印发〈莱芜市城乡规划会审与决策办法〉 的通知》 (莱政发
〔2014〕21号)
19.12月17日, 《关于印发〈莱芜市市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的通知》(莱政发
〔2014〕 22号)
20.12月26日,《关于印发〈莱芜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的通知》
(莱政发〔2014〕23号)

【市政府常务会议】1月26日,市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加快“城中村”
改造、加强城市建设等工作。会议研究加快“城中村”改造问题,强调各区要切实负起责
任,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坚持统一规划连片改造,避免低水平重复
和碎片化建设。强化服务保障,在审批、规划、建设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城中村”
改造顺利进行。会议讨论研究城市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要高标准、高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规划既要符合莱芜实际,又要做到功能性与审美性相统一。强化工作推进,推动各项工程
早日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全方位、无缝隙监管,
打造放心工程。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投融资平台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积极
探索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成片开发建设的路子。会议强调,春节将至,要高度重
视安全生产工作,对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故;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强化煤电油气运保障,做好节日期间供暖工作,确保群众过个温暖
祥和的节日。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适度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营造节日氛围。要严格
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廉洁文明过节。强化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确保所有值班人
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会议传达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等会议
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3月3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加快服务业发展、培育扶持创新型中
小企业、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会议讨论实施服务业跨越提升工程、促
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意见。会议指出,服务业是莱芜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做大做强服务业,
对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意义。要真正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服务业,把文件的有
关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为服务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会议讨论研究培育扶持创新型中
小企业工作。会议强调,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是着眼长远的战略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
进一步统一认识,研究有效措施,培育扶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科技部门要做好创
新型中小企业的筛选梳理、分类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会议研究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工作,要求市人社局、市卫生局等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制定细致完善的实施方案,
明确推进步骤、保障措施等,确保整合过程中群众利益不受影响,力争在全省率先完成整
合工作。会议传达全省年度教育工作会议、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
意见。
5月12日, 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加快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发展、加强
城乡规划管理、全市公务员招考等工作。会议讨论加快推进全市金融改革发展的意见。会
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央、省金融改革的精神,抓好全市金融业发展。支持国有金融机构
健康发展,推动莱商银行做大做强,加快农信社改革步伐。抢抓济莱金融同城化的机遇,
吸引外地金融机构来莱芜设立分支机构,完善莱芜金融市场体系。加大信贷投放,抓好重
点项目银企合作推进会上签约项目的落地工作。会议讨论研究《莱芜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要突出规划的刚性和科学性,抓好《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加强城
乡规划监督管理,确保城乡开发建设置于规划的严格控制之下。完善城乡规划管理落实机
制,形成推动规划落实的合力。会议研究2014年全市公务员考录工作。会议强调,要严格
执行各项规定,做好考录报名、笔试、面试等各项工作,确保各个环节组织严密,科学有
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考录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现“阳光考录”。全力保
障考试安全,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会议对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管理进行研究, 要求坚持依法征收,依法使用,确保全市重点人防工程建设资金需求。
7月24日, 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实施“标准经济引领提升工程”、
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工作。会议研究实施“标准经济引领提升工程”的相关意见,强
调要积极引导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推行标准化试点,培育一批拥有先进标准的骨干企业群
体。 抓好标准执行监督, 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严格执行标准,提高市场竞争力。会议讨论
“十大明星企业”“十佳成长进步企业”和“十佳科技型中小企业”评选办法,提出要引
导企业家树立干大事、创大业、争一流的精神,积极做大做强,加快转型升级,努力营造
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会议讨论了在全市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问题,确定在城市主要建
成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对燃料使用、燃料设施建设提出约束性要求,积极推广清洁
能源,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会议讨论了落实全省深化“平安行·你我他”行动现场会
暨“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的意见,强调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4年底前全市
淘汰“黄标车” 7404辆,2015年底前淘汰全部11106辆“黄标车”。会议研究决定落实企
业退休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政策,要求各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
合, 切实把这项群众关注的工作做好。
8月20日, 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莱城主城区
户外广告设置、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等工作。会议研究了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
范创建工作,强调要制定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抓好任务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
品质量安全事故,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会议讨论研究了莱城主城区户外广告设
置规划编制工作,强调要进一步调整完善规划内容,做到精益求精,打造城市亮点。各部
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用好利益杠杆和市场手段,稳妥有序地推进户外广告规范整改工作。
会议决定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自2014年5月起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到80元,
要求有关部门做好资金筹措、 发放等工作,确保尽快落实。
9月29日, 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加强安全生产
等工作。会议研究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指出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
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群众合理医疗需求。有关部
门要认真负责,规范运作,切实防范基金收支风险。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促进工作
开展。会议研究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完善机制,加强监管,确保
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会议对国庆节、元旦等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会
议研究201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强调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
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好招聘工作。要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进一步研
究选人用人机制,出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政策措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
的智力支撑。会议传达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11月14日,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郭家沟至大石家铁路及物流园项目
推进、市管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市直部门经济实体脱钩改制等工作。会议研究郭家沟至大
石家铁路及物流园项目推进工作,强调要争取把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盘子,积极对上争取
扶持,加强协作配合,力争提前完成建设任务。会议研究通过《莱芜市市管企业重大事项
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市管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会议研究市
直部门(单位)所属企业、经济实体和中介机构脱钩改制工作。强调要积极稳妥、依法依
规推进脱钩改制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按“先易后难”原则,细致慎重地分类分批推进。
会议传达全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议精神,研究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新机制等事
项。
12月31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召开,研究部署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机关事业单位
用编进人等工作。会议听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有关情况汇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
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高标准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大宣传引导,营
造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会议听取市级行政审批目录编制情况汇报,要求各级各部门
在规范审批上下功夫,抓紧向社会公布,对未列入目录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在提高
审批效率上下功夫,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规范审批运行,压缩时限,提升效率;在
加强监管上下功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会议对雪野水库增容
工程建设及地方资金配套情况进行研究,要求积极筹措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统筹安排好库
区移民补偿工作,切实把雪野水库增容工程建设为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政府信息公开】2014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和
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拓展
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
公开量明显增加、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将“公开透明”确立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规定“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
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
均应“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前形成但没有移交国家
档案馆的政府信息,以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组织开展清理公开工作,分别形成
《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市级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并在“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完善制
度机制。《条例》实施以来,相继出台《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试行)、
《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暂
行规定》、《莱芜市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全市各行
政机关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为契机,进一步
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全市大部分单位都成立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
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完善工作制度,充实工作人员,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基础。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
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对
相关政策进行科学解读、阐释。2014年在“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刊登
政策解读信息15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修订完善《突发事
件网络应急预案》,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
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
言,正面引导舆论。加大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加强“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
言人制度、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莱芜广播电视台、莱芜日报、商
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加大信息发布工作力度,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在网络
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3次。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市政府办公室把莱芜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
务分解落实到16个牵头部门,特别明确财政资金、土地征收、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就
业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推进公开财政资金信
息。 2014年5月, 市本级及各区公开2014年政府预算、 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2014年10月底市本级和钢城区公开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推进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
公开征地信息。将土地出让公告、出让结果、土地征收、土地登记、土地预审、土地抵押、
用地审批、矿权出让等涉及群众根本利益的信息作为重点公开内容,2014年通过国土资源
局单位网站、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等平台发布土地、矿产等各类信息5579条。
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发布《莱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试行办
法》《莱芜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明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相
关政策和补偿标准。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2014年实际开工6490套,开工率126.7%;累计
基本建成4933套,完成任务的123%;受理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申请814户,完成计划的145
%。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2014年主动公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361条。公开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信息。市、区(管委会)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心,20个镇(街道)建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站, 莱城区、钢城区和4个镇设立专门的土地流转交易大厅。推
进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教育信息。以“莱芜市教育信息网”为主要公开平台,及时发
布《莱芜市幼儿园规范办园十条规定》《莱芜市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莱
芜市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专、技师学院)招生工作实施意见》《2014年普通高
中招生普通类录取分数线》《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艺体类录取线》等教育领域政策信息。
公开医疗卫生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莱芜卫生监督网、医疗机构自建网站等多种平台
和渠道,主动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方便群众就医,保障群众健康。公开就业和社会保障信
息。 2014年通过市人社局网站、莱芜就业网等公开就业、养老、医疗等信息460余条。推
进公开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年初对“莱芜环保”网站进行调整,优化、完善群
众普遍关注的“城市空气质量发布” “水环境质量发布”“重点企业监测”等内容,3个
平台与省环保厅无缝对接,做到与省环保厅同步、实时发布空气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和空
气质量指数(AQI值) 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开通市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LWFDA” 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等。公开安
全生产信息。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播放安全生产警示
教育片50多场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
开为例外”的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均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
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2014年在“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文件
105件,市政府及各部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公开政府信息8029条。公开平台建设。
初步建立起以“莱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单位网站、各专业网站为主要公开平
台,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公开、新闻发言人公开、微博微信公开等多渠道公开的政府信
息主动公开体系。
(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