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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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14年,市编办科学创新,严格管理,强化服务,完成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
机构改革,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时向社会公示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完成行
政权力清单审核确认,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机构编制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政府机构改革】 9月11日,省委、省政府批准《莱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
革方案》;10月2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莱芜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
施意见》;10月24日召开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动员大会;12月30日市委常委会明
确了各部门单位及时做好“三定”规定(对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
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进行确定)制定工作,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工作。此次政府机构改
革,重点推进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大部制改革,在“农业、城市管理、文化”
三个领域突出解决管理与执法分离的问题。统筹文化领域管理与执法,将市文化稽查支队
执法权由市区扩大至全市,解决了多层执法问题;实行农业领域综合执法,组建市农业综
合执法支队,统一负责农业领域执法工作,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同步精简行政机构与事业
机构, 市级政府工作部门确定设置30个,比限额少2个,体现了行政机构只能精简不能膨
胀的原则,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精简4个,与市政府工作部门大部制改革相辅相成。全面
完成市区两级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全市17个镇(街道)均设置食药所,市属
各功能区设立市场监管局,人员编制全部划转到位;完成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组建
工作,研究制定市、区、镇三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的意见;推进经济
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口镇和莱城工业区实现区镇合一。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确定的分类标准,制定《莱芜市事业
单位分类目录》及工作推进方案,印发工作通知,建立调度制度,加强对各区指导,实现
市区同步推进, 6月27日,市、区两级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报省编办审核备案。做好相关
改革的统筹结合工作,与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单位公益属性;与严控
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结合起来,继续对职责任务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撤并;与行业体
制改革结合起来,使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充分体现行业改革要求和管理特点;与不断优化机
构设置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等职能相似机构的整合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编办在部署开展部门自查工作基础上,按照“三报三反馈”
的工作流程,开展审核工作,截至12月31日,基本完成行政权力清单审核确认工作,初步
确认行政权力事项3471项(不含行政审批)。部署开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核查工作,
经过“三上三下”和反复对接,形成《莱芜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经市政府常务会
议审议通过, 12月31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目录涉及39个部门的行政许可项目
26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46项,含子项457项。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和衔接
落实工作,2014年,先后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的第一、二批审批项目44项,指导各承接单
位逐项制定承接落实方案,确保承接落实到位。规范审批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协调市政务
服务中心深入推进“两集中、 两到位” 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一表通”、并联审批
“一本通”和审批事项“六公开”、首接部门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配套
制度,提高了审批效率和服务效能。逐步推行工商登记“先照后证”制度改革,降低准入
门槛,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机构编制管理】“调编带人”成为机构编制管理的新常态。适应两个“只减不增”
的刚性约束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工作对机构编制的刚性需求,改变过去“总量扩
张型的单纯增编”旧常态为“存量内跨部门调编带人”新常态,在现有人员编制总量内,
实现人员编制整建制由职能弱化的部门向职能强化的部门转移,让闲置或留守的人才进一
步发挥新作用。作为该项措施的实施,将市工商局、市畜牧局、市农机局15名编制和11名
工作人员整建制划转市环保局。推进精简压缩编制工作。按照确定的精简范围和比例,经
过反复测算和沟通,制订《莱芜市精简压缩编制工作方案》报省备案,发文将精简压缩编
制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各部门,加强对各区的督促指导,全面完成精简压缩编制任务。全
面完成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在全省第一个完成核查数据汇总及对接上报中央核查库
的相关工作,莱芜数据填报质量高,数据汇总准确,省编办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在核查数
据的基础上,完成2014年度机构编制统计。严格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科学安排用编进人计
划,规范完善领导职数管理。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挂标工作,在全省第一个完成市级编
办网站挂标,截至12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文域名实现全覆盖,网站标识加挂工作
基本完成。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参照省对市管理模式,建立对两区的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组织
实施对两区的机构编制管理考核,通过查资料、看现场、个别座谈等形式对各区机构编制
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并向各区编委和编办进行反馈,促进各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部署
开展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业务部门机构编制事项行为专项检查活动,对个别单位进行实
地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认真予以纠正。认真开展机
构编制评估, 根据省要求,遴选确定2014年实施评估的5个部门单位,组织各部门开展自
查自评,加大督导推进力度,对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帮助研究解决,进一步摸清实
情,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结果使用办法,完善考核指标体系,
改进考核流程,全面推开201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结合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
革试点工作,指导莱城区编办协同区医改、卫生部门稳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建
立以“管委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机制。出台《关于做好政府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镇
街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非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设立管理的镇街敬
老院法人登记管理制度,在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上位列全省前列。出台《莱芜市事
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约谈办法》 , 在全省第一个将约谈制度引入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出台
《莱芜市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等级评定暂行办法》,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综合评价,促进事
业单位诚信运行。
(张德龙)